(a)CA 选举 Code § 6002(a) 本章适用于承诺支持特定候选人竞选的代表和候补代表的选举,以及不表明对特定候选人偏好的代表和候补代表的选举。
(b)CA 选举 Code § 6002(b)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选举代表和候补代表的要素和做法应与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和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的常设规则和章程中规定的相同,包括以下内容:
(1)CA 选举 Code § 6002(b)(1) 代表候选人任何所需候选人声明的形式和时间表。
(2)CA 选举 Code § 6002(b)(2) 代表候选人总统偏好的确认。
(3)CA 选举 Code § 6002(b)(3) 用于组织选举选区代表和候补代表候选人的党团会议的时间表、举行方式以及所使用的选区类型。
(4)CA 选举 Code § 6002(b)(4) 除根据选区党团会议结果选出的代表和候补代表以外的其他代表和候补代表的选举。
(5)CA 选举 Code § 6002(b)(5) 根据初选结果,将代表和候补代表分配给总统偏好。
(6)CA 选举 Code § 6002(b)(6) 任何其他与代表团组成相关的目标。
(c)CA 选举 Code § 6002(c) 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任何与本章相关的常设规则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