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6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故意就某些请愿书撒谎或作虚假陈述是轻罪。如果你参与了州或地方倡议、全民公决或罢免请愿书的流通、管理或签名征集,你不能虚假描述其内容或影响。你也不能就请愿书的主要资助者撒谎。此外,如果选民询问你是否是受薪签名征集人或志愿者,你必须如实回答。

任何有以下行为的人均犯有轻罪:
(a)CA 选举 Code § 18600(a) 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或负责或控制任何州或地方的倡议、全民公决或罢免请愿书的流通,或为此获取签名,而故意歪曲或故意作出任何虚假陈述,涉及该请愿书的内容、主旨或效力,或涉及第107条所要求的请愿书“官方主要资助者披露”信息,向任何签署、希望签署、被要求签署、就此提出询问或被出示请愿书以供其签名的人。
(b)CA 选举 Code § 18600(b) 故意且明知地散布、公布或展示任何虚假陈述或歪曲,涉及任何州或地方的倡议、全民公决或罢免请愿书的内容、主旨或效力,或涉及第107条所要求的请愿书“官方主要资助者披露”信息,目的是为了获取该请愿书的任何签名,或说服或影响任何人签署该请愿书。
(c)CA 选举 Code § 18600(c) 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或负责或控制任何州或地方倡议的流通,或为此获取签名,而故意作出任何虚假陈述,以回应任何选民关于该人是受薪签名征集人还是志愿者的询问。

Section § 186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参与推广倡议、公投或罢免请愿书的人,必须允许人们在签署前阅读该议案或请愿书。如果他们拒绝,则被视为轻罪。然而,即使有人因此被逮捕或定罪,他们收集的任何签名仍然有效。

Section § 1860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推广一项全州范围的倡议或全民公决时,故意遮挡或隐藏由总检察长撰写的该措施的摘要,使想签署的人看不到,那么这个人就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

Section § 18603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为获取他人在任何与政府相关的请愿书(如倡议、全民公决或罢免请愿书)上的签名而向其支付报酬,属于轻罪。

Section § 18604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因违反某些选举法而被定罪,法院可以施加一项缓刑条件,禁止他们有偿收集倡议、全民公决或罢免等请愿书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