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27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驾驶商用车辆,你需要持有正确类型的商用驾驶执照以及任何必要的认可,除非你获得豁免。要获得认可,你必须通过考试并符合特定的联邦标准。

如果你申请运输危险品的认可,你需要符合额外的联邦要求。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这些资格,机动车辆管理局可以拒绝或取消你的认可。

如果你的危险品认可因被视为安全威胁而被拒绝,并且你随后被联邦当局澄清,机动车辆管理局必须根据联邦规定恢复你的认可。

(a)CA 车辆 Code § 15275(a) 任何人不得驾驶本章所述的商用机动车,除非该人持有适用于相应类别的有效商用驾驶执照,以及由部门颁发的允许驾驶该车辆的认可,但根据第15278条 (b) 款的规定豁免取得认可要求的除外。
(b)Copy CA 车辆 Code § 15275(b)
(1)Copy CA 车辆 Code § 15275(b)(1) 驾驶本条所述车辆的认可,仅颁发给通过部门规定的考试并合格,且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部分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申请人。
(2)CA 车辆 Code § 15275(b)(2) 危险品认可仅颁发给符合第 (1) 款要求以及《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1572部分规定的要求的申请人。
(c)CA 车辆 Code § 15275(c) 当申请人不符合认可的颁发或保留资格时,部门可以拒绝、暂停、撤销或取消驾驶本条所述车辆的认可。
(d)CA 车辆 Code § 15275(d) 如果部门因收到通知称申请人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1572部分构成安全威胁而拒绝、暂停、撤销或取消危险品认可,并且经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上诉后,该认可被命令恢复,则部门应在这些联邦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或恢复危险品认可。

Section § 1527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驾驶校车的人通常需要持有附带载客认可的有效商业驾驶执照和校车驾驶员证书。但是,如果某人是机械师或培训生,他们可以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驾驶校车,但仅限于车上没有学生时。

Section § 15278

Explanation

在加州驾驶某些类型的商用车辆,你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得官方认可证明。这包括驾驶双挂车、公共汽车或农场劳工车辆等载客运输车辆、校车、罐式车辆,以及需要张贴标牌的危险材料运输车辆。但是,如果你在紧急情况下,并且有和平官员指示你驾驶,那么你就不需要这个认可证明。一些农用车辆和那些不需要驾驶执照的车辆也免于此要求。

(a)CA 车辆 Code § 15278(a) 驾驶员操作以下任何一种商用机动车,均须取得由部门核发的认可证明:
(1)CA 车辆 Code § 15278(a)(1) 双挂车。
(2)CA 车辆 Code § 15278(a)(2) 载客运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使用或维护用于载运包括驾驶员在内超过10人的公共汽车、农场劳工车辆或一般公共辅助客运车辆。
(3)CA 车辆 Code § 15278(a)(3) 校车。
(4)CA 车辆 Code § 15278(a)(4) 罐式车辆。
(5)CA 车辆 Code § 15278(a)(5) 载运危险材料的车辆,如第353条所定义,且根据第27903条规定须展示标牌的车辆,除非驾驶员根据(b)款规定免于认可证明要求。本款不适用于根据本法典无需取得驾驶执照的农用机械操作人员。
(b)CA 车辆 Code § 15278(b) 本条不适用于根据第2800条规定,在和平官员指示下在紧急情况下操作车辆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