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750

Explanation
当你超车时,如果被超车辆与你同向行驶,你必须从左侧超车,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干扰被超车辆的安全行驶。这项规定自2014年9月16日起生效。

Section § 21751

Explanation
当你在双车道公路上时,你不能驶入对向车道超车,除非你能清楚地看到没有迎面而来的车辆。前方道路必须有足够长的距离是畅通的,以便安全超车,而不会给对向驶来的车辆造成问题。

Section § 217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你不能在道路左侧行驶。这些情况包括:当你接近山顶、在看不到对向来车的弯道上、距离桥梁、隧道、铁路道口或交叉路口100英尺以内时。这都是为了确保你能清楚地看到路况,以避免事故发生。但是,如果你在单向街道上,这条规定就不适用。

任何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驶入道路左侧:
(a)CA 车辆 Code § 21752(a) 接近或位于坡顶或公路弯道处,且驾驶员视线受阻的距离可能造成对向来车危险时。
(b)CA 车辆 Code § 21752(b) 接近任何桥梁、高架桥或隧道100英尺以内,且视线受阻时。
(c)CA 车辆 Code § 21752(c) 接近任何铁路平交道口100英尺以内或通过该道口时。
(d)CA 车辆 Code § 21752(d) 接近任何交叉路口100英尺以内或通过该路口时。
本条不适用于单向车道。

Section § 21753

Explanation
如果路上有其他车辆想超车,你需要在他们发出信号(比如按喇叭或闪大灯)后,安全地向右侧行驶让他们通过。在他们完全超过你之前,不要加速。这条规定不意味着你必须开到公路路肩上让他们过去。

Section § 217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你何时可以从右侧超车。如果其他车辆正在左转,或者你所在的道路路面很宽,有足够的空间让车辆并排同向行驶,你就可以这样做。这适用于你在城市内或高速公路上行驶,也适用于单行道,或交通方向明确划分的隔离公路。但是,如果你驾驶的是慢速车辆,仍然应该尽可能靠道路右侧行驶。

车辆驾驶员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方可从另一车辆的右侧超车和通过:
(a)CA 车辆 Code § 21754(a) 当被超车辆正在或即将左转时。
(b)CA 车辆 Code § 21754(b) 在商业区或住宅区内的公路上,路面畅通且宽度足以容纳同方向行驶的两条或更多车道。
(c)CA 车辆 Code § 21754(c) 在商业区或住宅区外的任何公路上,路面畅通且宽度足以容纳同方向行驶的两条或更多车道,并有清晰标记。
(d)CA 车辆 Code § 21754(d) 在单行道上。
(e)CA 车辆 Code § 21754(e) 在分为两条行车道的公路上,每条行车道上的交通都限制为单向行驶。
本条规定不免除慢速行驶车辆驾驶员尽可能靠行车道右侧边缘行驶的义务。

Section § 217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驾驶员从右侧超车,但前提是这样做是安全的,并且驾驶员必须留在铺设好的或主要行驶的道路上。不允许通过驶入路肩或驶离道路进行超车。

自行车是此规则的一个例外;它们可以使用自行车道或路肩。

(a)CA 车辆 Code § 21755(a) 车辆驾驶员仅可在允许安全进行该操作的条件下,从右侧超车并超越另一辆车。在任何情况下,该操作都不得通过驶离路面或主要行驶路段进行。
(b)CA 车辆 Code § 21755(b) 本节不禁止在自行车道或路肩上使用自行车。

Section § 21756

Explanation

如果你开车遇到一辆停下来接送乘客的有轨电车,你需要停在它后面,并等待直到人们安全上下车。但是,如果有一个叫做“安全区”的地方,或者路口有交警或交通信号灯控制,你就不必停车。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有轨电车,但速度要慢——不得超过每小时10英里——并且要小心,不要危及行人。

对于停在安全区的无轨电车或公共汽车,你也可以从它们旁边通过,只要你保持每小时10英里的限速。

(a)CA 车辆 Code § 21756(a) 车辆驾驶员在超越任何为接载或下客目的而停下或即将停下的城际电车或有轨电车时,应将车辆停在该车辆最近的踏板或车门后方,并随即保持停立,直至所有乘客已上车或下车后已到达安全地点,除非本款 (b) 项另有规定。
(b)CA 车辆 Code § 21756(b) 在已设立安全区的地方,或在交通由警员或交通信号装置控制的交叉路口,车辆在通过任何城际电车或有轨电车之前无需停车,但可以以不超过每小时10英里的速度驶过该车辆,并应充分注意行人安全。
(c)CA 车辆 Code § 21756(c) 任何无轨电车或公共汽车在安全区停下接载或下客时,车辆可以以不超过每小时10英里的速度驶过该无轨电车或公共汽车。

Section § 2175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驾驶员不得从沿同一方向行驶的有轨电车(无论其正在行驶还是停靠)的左侧超车,除非警员指示、车辆在单行道上,或街道布局使其无法遵守此规定。

Section § 217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商业区或住宅区外驾驶,遇到一辆速度低于每小时20英里的车辆,你不能超车,除非你的速度比慢车至少快每小时10英里。此外,你必须在四分之一英里内完成超车。

如果任何车辆在商业区或住宅区外的任何坡道上以低于每小时20英里的速度行驶,则驾驶任何其他机动车辆的人员不得试图超车并超越该慢速行驶车辆,除非超车车辆的行驶速度至少比被超车辆的速度快每小时10英里,并且超车动作在总距离不超过四分之一英里内完成。

Section § 21759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开车时遇到马车、骑乘动物的人或牲畜,你必须小心。必要时减速或停车,以避免惊吓动物,并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包括那些与动物在一起的人。

Section § 21760

Explanation

“三英尺安全法案”要求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时,与自行车保持至少三英尺的距离。这项规定旨在确保在考虑交通、天气和路况的情况下,安全地完成超车。如果可以变道,司机应该换到另一个车道超车。如果由于路况无法保持三英尺的距离,司机在超车时必须减速到安全速度。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罚款,如果与自行车发生碰撞并造成伤害,罚款金额会增加。

(a)CA 车辆 Code § 21760(a) 本节应被称为“三英尺安全法案”,并可援引此名称。
(b)CA 车辆 Code § 21760(b) 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并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应遵守本条适用于超车并超越车辆的要求,并应在不干扰被超自行车安全操作的安全距离内进行,同时充分考虑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大小和速度、交通状况、天气、能见度以及公路的路面和宽度。
(c)CA 车辆 Code § 21760(c) 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机动车的任何部分与自行车或其操作员的任何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三英尺。机动车驾驶员在超车或超越同向同车道行驶的自行车时,如果同向有其他可用车道,应在超车或超越自行车之前,在可行且不被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安全和交通状况,变道至另一可用车道。
(d)CA 车辆 Code § 21760(d)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因交通或路况无法遵守 (c) 款规定,驾驶员应减速至合理谨慎的速度,并且只有在这样做不会危及自行车操作员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超车,同时考虑到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大小和速度、交通状况、天气、能见度以及公路的路面和宽度。
(e)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0(e)
(1)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0(e)(1) 违反 (b)、(c) 或 (d) 款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可处以三十五美元(35美元)的罚款。
(2)CA 车辆 Code § 21760(e)(2) 如果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自行车操作员身体受伤,且机动车驾驶员被认定违反 (b)、(c) 或 (d) 款规定,则应对该驾驶员处以二百二十美元(22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2176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开车时看到一辆停靠的废物服务车辆,如果可能且合法,你应该尝试变道,给它们留出空间并安全通过。如果变道不安全或不切实际,你应该减速到在当前天气和交通等条件下安全的车速。这项规定适用于那些有清晰标记并开启闪烁琥珀色灯的垃圾车等车辆。但是,如果废物服务车辆位于私人财产上或被屏障隔开,这些规定就不适用。这项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a)CA 车辆 Code § 21761(a) 在公共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员,在接近并超越一辆停靠的废物服务车辆时,如果可行且不被法律禁止,应当变道至废物服务车辆旁边的可用车道,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不干扰废物服务车辆的安全操作,同时充分考虑安全和交通状况。
(b)CA 车辆 Code § 21761(b) 如果(a)款所述的操作不安全或不切实际,接近并超越一辆停靠的废物服务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减速至在现有天气、道路以及车辆或行人交通状况下安全的合理谨慎速度。
(c)CA 车辆 Code § 21761(c) 就本节而言,“废物服务车辆”指垃圾收集车,包括用于路边收集可回收物或庭院垃圾的车辆,以及下水道和集水池维护车辆。
(d)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1(d)
(a)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1(d)(a)款和(b)款的要求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时:
(1)CA 车辆 Code § 21761(d)(1) 废物服务车辆根据其车辆配置或车辆上的标记,易于识别为废物服务车辆。
(2)CA 车辆 Code § 21761(d)(2) 废物服务车辆显示闪烁的琥珀色灯。
(e)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1(e)
(a)Copy CA 车辆 Code § 21761(e)(a)款和(b)款不适用于位于私人车道或公路上的废物服务车辆,当废物服务车辆不邻近街道或公路,或被保护性物理屏障与街道或公路隔开时。
(f)CA 车辆 Code § 21761(f) 本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