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车和超越靠右行驶
Section § 21650
在加州,通常要求车辆在道路的右半部分行驶。但也有例外情况:超车时;合法左转时;如果道路右半部分因施工而封闭时;在单向道路上;当道路不够宽时;或者当车辆行驶缓慢且暂时安全地在道路右边缘行驶时。自行车可以在路肩、人行道或自行车道上行驶,除非当地法规另有规定。特定区域的公共交通巴士可以在某些计划下使用公路路肩。
Section § 21651
如果公路被物理障碍物或标记区域分隔,您不能驾车越过或穿过这些障碍物,也不能进行U形转弯或左转,除非在指定的开口处。您必须在这些分隔物的右侧行驶。在错误一侧行驶通常是轻罪,但如果故意为之并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可能被监禁。
Section § 21652
这项法律规定,从服务道路驶入主干道,或从主干道驶入服务道路,均属违法,除非您使用专门为跨越两者之间的分隔区域而设置的开口。简而言之,您不能随意跨越;您必须使用指定的开口。
Section § 21654
在加州,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速度低于正常车流速度,你应该保持在右侧车道,或者尽可能靠近右侧路缘。如果你正在超车或准备左转,这条规定不适用。如果你被发现没有这样做,这将被视为你违反规定的明确证据。交通部和地方当局可以设置标志,提醒司机让慢速行驶的车辆保持在右侧车道。
Section § 21655
这项法律允许交通部或地方当局在公路上为必须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拖挂式客车和某些重型车辆)指定专用车道。这些车道旨在改善交通流量和安全。当这些车道被指定时,必须设置标志告知驾驶员。
如果这些专用车道已标记,拖挂式客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必须使用它们。如果没有标记专用车道,这些车辆应保持在最右侧车道或尽可能靠近路缘。在单向有四条或更多车道的公路上,这些车辆也可以使用最右侧车道紧邻的左侧车道,除非其他规定禁止。
这些规则的例外情况包括驾驶员准备转弯,或必须变道以继续其路线。根据允许的情况,超越其他车辆时可以使用专用车道、紧邻左侧车道或最右侧车道。
Section § 21655.1
如果你在加州的高速公路上开车,除非有警察或交通标志另有指示,否则你不能使用标有巴士或公共交通专用的车道。但是,如果你需要转弯或进出高速公路,只要没有标志或障碍物阻止你,短暂使用这些车道是可以的。地方当局和交通机构负责设置清晰的标志,表明哪些车道是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这些规定何时适用。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公共交通有其所需的空间,以便顺畅运行。
Section § 21655.5
本法律允许交通部和地方当局在高速公路上指定高载客量车辆(HOV)专用车道,以减少交通拥堵并鼓励拼车。在设立这些车道之前,他们需要评估车道将如何影响安全和交通流量。标志和信号需要告知驾驶员谁可以使用这些车道以及何时使用。通常,只有多乘客车辆、摩托车、大众运输车辆、有明确标记的血液运输车辆和辅助客运车辆可以使用这些车道,除非有标志另有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大众运输车辆可以使用这些车道,即使车内没有足够的乘客。法律规定,这些规则只有在不会导致联邦公路资金损失的情况下才适用。如果交通部门确认血液运输车辆使用这些车道不会影响联邦资金,并且该确认必须在线公布,则血液运输车辆可以使用这些车道。这些规则的目标是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燃料节约和减少污染。
Section § 21655.6
Section § 21655.7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主管机关指定公路的一部分专门供公共大众捷运系统使用。简而言之,他们可以划出道路的车道或路段,专门供公共汽车或其他形式的公共交通使用。
Section § 21655.8
这项法律规定,当您在由双实线标记的拼车道或高载客车辆(HOV)车道上行驶时,除非在有虚线的指定区域,否则不能越过这些实线。如果有亮着灯或响着警报的紧急车辆驶来,您必须安全地驶离HOV车道。此外,凸起的路面标记可以代替漆画的标线来引导司机。
Section § 21655.9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带有特殊贴花的低排放车辆使用拼车车道,即使车内只有一名乘客。然而,在交通高峰期,如果车道变得过于拥堵,地方当局可以暂停这项特权。驾驶员必须正确展示贴花,并随车携带车辆登记证。在未经授权的车辆上使用贴花是违法的,这属于轻罪。如果颁发这些贴花的计划失效,这些车辆将必须遵守通常的拼车规定。这项法律定于2027年1月1日失效,如果联邦授权提前结束,则会更早失效。一份关于拼车车道状况的报告要求在2017年末之前提交,而这项报告要求已于2021年失效。
Section § 21655.10
这项法律允许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将某些车道(如高载客量车道)预留给特定车辆使用。这些车辆必须贴有由交通部和加州公路巡警局批准的特殊贴花,以表明它们属于赛事路线网络。应急和安全车辆也可以使用这些车道。赛事专用车道由交通部与地方当局和赛事组织者共同确定和管理。这项法律仅在2029年1月1日之前有效。
Section § 21656
Section § 21658
这项法律规定,在同一方向有多条车道的道路上,驾驶员需要尽可能待在自己的车道内,并且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变道。此外,如果存在指示慢速车辆使用特定车道或指示车辆驶入特定车道的标志,驾驶员必须遵守这些指示。
Section § 21658.1
这项法律将“车道分流”定义为摩托车在同一车道内停驶或行驶的车辆之间穿行的情况。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道路,无论是否有中央分隔带。加州公路巡警局可以制定专门针对车道分流的安全指南,旨在保护摩托车手和道路上的其他人。在制定这些指南时,他们必须与各种安全和交通机构合作,包括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交通运输部以及其他专注于交通和摩托车安全的机构。
Section § 21659
在三车道道路上,你不能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你只能在前方视野清晰且没有车辆的情况下,使用中央车道超车;或者在准备左转时;或者如果中央车道被指定用于你行驶的方向并有标志指示。这条规定不适用于单行道。
Section § 21660
当两辆车从相反方向相对行驶时,它们应该靠右侧相互通过。如果道路没有划分车道,每位驾驶员应尽可能地将主干道至少一半的空间让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