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220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关认识到,本州在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方面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在城市地区。

为解决这些问题,立法机关强调推广低排放或零排放的交通方式。

根据相关条款描述的电动滑板车被视为一种环保替代方案,因为它们不产生排放,也不会加剧交通问题。

总的来说,重点是鼓励使用更清洁的交通方式。

(a)CA 车辆 Code § 2122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两点:
(1)CA 车辆 Code § 21220(a)(1) 本州存在严重的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尤其是在其城市中,寻找减少这些问题的方法至关重要。
(2)CA 车辆 Code § 21220(a)(2) 符合第407.5节定义的电动滑板车不产生排放,因此不会加剧空气污染或增加交通拥堵。
(b)CA 车辆 Code § 21220(b) 立法机关增设本条的意图是促进使用替代性的低排放或零排放交通工具。

Section § 2122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机动滑板车是根据第407.5节中提供的详细信息进行定义的。这意味着,要完全理解何种车辆符合机动滑板车的条件,需要查阅该特定条款。

Section § 2122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公共道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你拥有与汽车驾驶员相同的权利和责任。这包括遵守交通法规,例如不得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但是,某些不适用于滑板车的规定则不包括在内。

任何在公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人,享有本分部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的所有权利,并受其所有规定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在酒精饮料或药物影响下驾驶的规定,以及第 10 分部(自第 20000 条起)、第 17 分部(自第 40000.1 条起)和第 18 分部(自第 42000 条起)的规定,但其性质本身不适用的规定除外。

Section § 21221.5

Explanation
在公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时,如果受到酒精、药物或两者共同影响,是违法的。如果你因此被捕,可以要求进行血液或呼吸检测,以检查你体内有多少酒精或药物。如果被定罪,你可能需要支付最高 250 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21223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夜间骑电动滑板车在公路上行驶,它必须配备某些灯光和反光器。你需要一个前置白灯,让你和别人都能在300英尺外看到和被看到。还需要一个后置红色反光器,当汽车灯光照到它时,在500英尺外可见。每侧都应该有一个白色或黄色反光器,在200英尺外可见。或者,你可以选择佩戴符合这些能见度要求的灯光或反光器,而不是将它们安装在滑板车上。

(a)CA 车辆 Code § 21223(a) 在夜间于任何公路上行驶的每辆摩托化滑板车,应当配备以下装置:
(1)CA 车辆 Code § 21223(a)(1) 除(b)款另有规定外,一个发出白光的灯,该灯在摩托化滑板车行驶时,照亮操作者前方的公路,并且从摩托化滑板车前方和侧面300英尺的距离可见。
(2)CA 车辆 Code § 21223(a)(2) 除(c)款另有规定外,后部的一个红色反光器,该反光器在正对着机动车合法远光灯时,从后方500英尺的距离可见。
(3)CA 车辆 Code § 21223(a)(3) 每侧一个白色或黄色反光器,该反光器从摩托化滑板车前方和后方200英尺的距离可见。
(b)CA 车辆 Code § 21223(b) 一个或一组发出白光的灯,附着在操作者身上,并且从摩托化滑板车前方和侧面300英尺的距离可见,可以代替(a)款(1)项所要求的灯使用。
(c)CA 车辆 Code § 21223(c) 一个红色反光器,或符合第25500节要求的反光材料,附着在操作者身上,并且当正对着机动车合法远光灯时,从后方500英尺的距离可见,可以代替(a)款(2)项所要求的反光器使用。

Section § 212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人不需要像汽车那样承担财务责任、办理注册或悬挂号牌,因为电动滑板车不被视为机动车。然而,它们通常免于遵守其他车辆设备规定,但某些特定条款仍然适用。

电动滑板车可以配备这些规定允许的选装设备。如果它们配备了灯光或类似设备,则必须遵守法律中规定的特定照明标准。

(a)CA 车辆 Code § 21224(a) 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人不受本法典中有关财务责任、注册和号牌要求的规定的约束,并且,就这些目的而言,电动滑板车不属于机动车。
(b)CA 车辆 Code § 21224(b) 电动滑板车免于遵守第12分部(自第24000条起)中的设备要求,但第24003条和第27400条、第12分部第5章第4条(自第27450条起)以及第27602条除外。
(c)CA 车辆 Code § 21224(c) 尽管有(b)款规定,任何电动滑板车均可配备第12分部(自第24000条起)授权的设备。
(d)CA 车辆 Code § 21224(d) 任何配备了第12分部(自第24000条起)授权的照明设备的电动滑板车,均应符合第12分部第2章第1条(自第24250条起)中针对该设备规定的照明要求。

Section § 21225

Explanation
加州的地方政府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定,管理电动滑板车在人行道、自行车道和道路上的登记、停放和使用。但是,这些地方规定不得与州法律相抵触。

Section § 212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机动踏板车的噪音限制。如果踏板车在50英尺外产生超过80分贝的噪音,就不能出售。它们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音器以防止产生过大噪音,并且不能有任何会使其更吵的改装,例如切断阀。非公路用踏板车也必须遵守这些噪音规定。你不能改装踏板车使其噪音超过限制,也不能驾驶经过此类改装的踏板车。

(a)CA 车辆 Code § 21226(a) 任何人不得销售或提议销售其产生的最大噪音水平超过80 dbA的机动踏板车,该噪音水平是在距离行驶中心线50 feet处,按照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推荐规程J331 JAN00进行测试时测得的。
(b)CA 车辆 Code § 21226(b) 根据第407.5条(b)款定义的机动踏板车,必须始终配备符合本节要求的消音器,该消音器应持续运行并妥善维护以防止任何过大或异常噪音,且消音器或排气系统不得配备切断阀、旁通管或类似装置。
(c)CA 车辆 Code § 21226(c) 根据第407.5条(b)款定义的、在公路外运行的机动踏板车,必须始终配备符合本节要求的消音器,该消音器应持续运行并妥善维护以防止任何过大或异常噪音,且消音器或排气系统不得配备切断阀、旁通管或类似装置。
(d)CA 车辆 Code § 21226(d) 任何人不得改装机动踏板车的排气系统,以放大或增加踏板车发动机发出的噪音水平,使其不符合本节规定或超过(a)款规定的噪音水平限制。任何人不得驾驶装有如此改装的排气系统的机动踏板车。

Section § 212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机动滑板车必须设计成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要么在刹车时电动马达必须停止工作,要么马达应通过一个开关启动,该开关在松开时会自动关闭马达。驾驶不符合这些规定的滑板车是违法的。

(a)CA 车辆 Code § 21227(a) 机动滑板车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A 车辆 Code § 21227(a)(1) 以在施加制动时电动马达脱离或停止运行的方式操作。
(2)CA 车辆 Code § 21227(a)(2) 以通过开关或机械装置启动马达的方式操作,该开关或机械装置在释放时将导致电动马达脱离或停止运行。
(b)CA 车辆 Code § 21227(b) 任何人操作不符合 (a) 款任一要求的机动滑板车均属非法。

Section § 21228

Explanation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如果速度比其他车辆慢,应尽量靠道路右侧行驶。但也有例外情况:你可以为了超车、准备左转或避开危险和障碍物而离开右侧。

左转时,你必须停车、下车,然后步行推着滑板车过马路。如果高速公路是单向多车道,你可以靠左侧行驶,但在右转时也必须采用同样的停车下车步行过马路的方式。

任何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且其速度低于当时同向行驶的正常交通速度时,应尽可能靠近道路的右侧路缘或右边缘行驶,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车辆 Code § 21228(a) 超越并超过同向行驶的另一车辆时。
(b)CA 车辆 Code § 21228(b) 准备左转时,驾驶员应尽可能靠近道路的右侧路缘或右边缘停车并下车,然后步行穿过道路完成转弯,但须遵守第5章(自第21950条起)对行人施加的限制。
(c)Copy CA 车辆 Code § 21228(c)
(1)Copy CA 车辆 Code § 21228(c)(1) 当合理必要以避开某些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或移动物体、车辆、自行车、行人、动物、路面危险或宽度不合标准的车道,这些情况使得沿道路右侧路缘或右边缘继续行驶不安全时,但须遵守第21656条。
(2)CA 车辆 Code § 21228(c)(2) 就第(1)款而言,“宽度不合标准的车道”是指车道过窄,无法容纳电动滑板车和另一辆车在车道内并排安全行驶。
(d)CA 车辆 Code § 21228(d) 任何人在仅单向行驶且有两条或更多标记车道的高速公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时,可尽可能靠近该道路的左侧路缘或左边缘行驶。
但是,准备右转时,驾驶员应尽可能靠近高速公路的左侧路缘或左边缘停车并下车,然后步行穿过道路完成转弯,但须遵守第5章(自第21950条起)对行人施加的限制。

Section § 21229

Explanation

如果道路上有二级自行车道,骑电动滑板车的人必须使用它,但有少数例外情况。你可以离开车道超车(如果安全),通过停车并推着滑板车步行过马路来左转,避开碎片等危险,或者在准备右转时。

在安全之前,你不应该离开自行车道,如果你的行动会影响到其他车辆,你需要正确地发出信号。

(a)CA 车辆 Code § 21229(a) 只要在道路上设立了二级自行车道,任何在道路上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人都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但该人可以在下列任何情况下驶出车道:
(1)CA 车辆 Code § 21229(a)(1) 当在车道内超车并超越另一辆车或行人时,或当即将进入车道时,如果无法在车道内安全地超车和超越。
(2)CA 车辆 Code § 21229(a)(2) 当准备左转时,驾驶员应当停车并下车,尽可能靠近道路的右侧路缘或右边缘,并步行穿过道路完成转弯,但须遵守第5章(自第21950条起)对行人施加的限制。
(3)CA 车辆 Code § 21229(a)(3) 当合理地需要离开自行车道以避开碎片或其他危险情况时。
(4)CA 车辆 Code § 21229(a)(4) 当接近允许右转的地方时。
(b)CA 车辆 Code § 21229(b) 任何驾驶电动滑板车的人不得离开自行车道,除非该移动可以合理安全地进行,并且只有在可能影响到任何车辆的情况下,按照第6章(自第22100条起)规定的方式发出适当信号之后方可离开。

Section § 21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机动滑板车在自行车道、小径或自行车专用道上行驶,除非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反的规定。

Section § 212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操作电动滑板车的规则。它要求滑板车必须有刹车,限制其在特定限速的道路或指定自行车道上使用,并将滑板车速度上限设为每小时15英里。未满18岁的骑行者必须佩戴头盔。操作者必须持有驾驶执照或许可证,并且不能载客或携带妨碍单手操控的物品。滑板车不应在人行道上使用,除非是为了进出物业,且车把不能过高。在人行道上停放滑板车不应阻碍行人通行。最后,你不能将滑板车附着到路上的其他车辆。

摩托化滑板车操作者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
(a)CA 车辆 Code § 21235(a) 驾驶摩托化滑板车,除非其配备有制动器,能够使操作者在干燥、平坦、清洁的路面上制动时车轮打滑。
(b)CA 车辆 Code § 21235(b) 在速度限制超过每小时25英里的公路上驾驶摩托化滑板车,除非该摩托化滑板车在II类或IV类自行车道内行驶;但地方当局可以通过法令或决议,授权摩托化滑板车在速度限制最高为每小时35英里的公路上,于II类或IV类自行车道之外行驶。第22411条规定的摩托化滑板车最高时速15英里的限制,适用于摩托化滑板车在所有公路(包括自行车道)上的行驶,无论该公路适用的更高速度限制如何。
(c)CA 车辆 Code § 21235(c) 如果操作者未满18岁,驾驶摩托化滑板车而不佩戴符合第21212条所述标准的佩戴妥当且系紧的自行车头盔。
(d)CA 车辆 Code § 21235(d) 驾驶摩托化滑板车而不持有有效驾驶执照或学习驾驶许可证。
(e)CA 车辆 Code § 21235(e) 驾驶摩托化滑板车时载有除操作者以外的任何乘客。
(f)CA 车辆 Code § 21235(f) 驾驶摩托化滑板车时携带任何包裹、捆扎物或物品,导致操作者无法至少用一只手握住车把。
(g)CA 车辆 Code § 21235(g) 在人行道上驾驶摩托化滑板车,除非为进出相邻物业所必需。
(h)CA 车辆 Code § 21235(h) 在公路上驾驶摩托化滑板车时,车把抬高,以至于操作者必须将手抬高至肩部以上才能握住正常的转向抓握区域。
(i)CA 车辆 Code § 21235(i) 将摩托化滑板车侧卧在任何人行道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将摩托化滑板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以致没有足够的行人通行路径。
(j)CA 车辆 Code § 21235(j) 在行车道上时,以任何方式将摩托化滑板车或其本人附着到行车道上的任何其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