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联网服务接入车联网服务
Section § 28220
这项法律要求提供车辆联网服务的公司在其网站上设置一个清晰的链接,标题为“如何断开远程车辆访问”。该链接应帮助用户完成提交联网车辆服务请求或设置新服务账户等任务。所有信息必须清晰易懂,尤其是对于可能遭受过虐待的人,以确保他们能够轻松管理自己的车辆服务。
Section § 28222
这项法律确保提交联网车辆服务请求或创建新账户的流程简单明了且安全。当驾驶员提交请求时,服务提供商必须发送一封包含参考编号和后续步骤的自动确认电子邮件。
提供商在审查请求后,还需要告知驾驶员已采取的任何行动,例如终止访问,或者是否需要更多信息。如果请求获得批准,必须向驾驶员提供关于如何设置和管理其联网车辆账户的明确指示。
Section § 28224
这项法律允许驾驶员通过证明他们拥有车辆,来阻止他人访问其汽车的联网服务(例如GPS或互联网)。为此,驾驶员必须出示车辆识别码(VIN)和合法的车辆所有权证明,例如车辆所有权证书或授予其占有权的法院指令。法院指令将优先于共同所有权证书。服务提供商不得要求提供超出此范围的证明,也不得要求驾驶员支付费用、采取额外行动或获得其他账户持有人的批准才能终止访问。一旦请求正确提交,提供商必须在两天内终止访问。
Section § 28226
本法律规定了提供联网车辆服务的公司在终止用户访问权限时的责任。一旦访问被终止,公司不得向原用户提供任何关于驾驶员、车辆或与该服务相关的新账户信息。此外,公司必须保护在终止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个人信息,遵守严格的隐私和数据保护规定。
保密性至关重要;公司及其员工必须对驾驶员提供的信息保密,并遵守隐私法律。未经驾驶员同意,或除非为了实现预期的服务请求而必需,他们不得与第三方共享此信息。但是,如果法律机构通过法院命令或搜查令要求,他们可以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