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设备检测
Section § 26100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车辆上的照明设备、安全玻璃材料或类似装置符合特定标准,否则出售或使用它们是违法的。这些标准在第26104条中有详细说明。如果车辆装有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设备,在公路上驾驶该车辆也是违法的。但是,对于在1935年12月1日之前使用的尾灯或刹车灯,有一个例外。
Section § 26101
你不能出售或使用任何改变汽车照明、安全玻璃或其他设备工作方式的装置,除非它符合另一条款(即第26104条)中规定的某些标准。这项规定很重要,旨在确保改装不会危及安全。
然而,有两个例外情况:这不影响1935年12月1日之前使用的尾灯或刹车灯,也不适用于应急车辆上的灯具。
Section § 2610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车辆设备在实际使用时已经符合法律标准,您不必仅仅因为之后出台了新规定而更换它。新规定仅适用于在该规定生效后安装的设备。
Section § 26103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可以制定并执行关于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头盔和警报器)以及它们如何安装的规定。法律还规定,该局将制定车辆照明的规定,这些规定将采用SAE国际的标准。如果出现更新的标准,人们可以使用符合该标准的产品。
此外,如果相同设备存在联邦安全标准,则联邦标准优先。新车自带的、经认证符合联邦标准的物品,无需该局的额外认证。
Section § 26104
这项法律要求销售或制造用于车辆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有证据(例如实验室测试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州政府部门设定的标准。这些测试可以由制造商自己进行。
如果部门提出要求,制造商必须在30天内提供此证明,否则将面临在本州销售其产品的禁令,直到他们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