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车辆使用反光材料,但有一些规定。车辆前部不能有红色反光材料,反光材料不能让车辆看起来大小不同,并且不能看起来像交通标志。但类似路障的条纹是可以的。这项规定不适用于牌照上的贴纸或标签。

(a)CA 车辆 Code § 25500(a) 区域反光材料可在任何车辆上展示,但须符合以下条件:车辆前部不得显示红色;设计不得有扭曲车辆长度或宽度的倾向;且设计不得与官方交通控制设备相似,但可使用类似于路障图案的交替条纹。
任何车辆均不得配备与这些规定不符的区域反光材料。
(b)CA 车辆 Code § 25500(b)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经机动车辆管理局授权粘贴在牌照上的牌照贴纸或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