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400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机动车或骑自行车时,通常不允许在双耳佩戴头戴式耳机、耳塞或耳机。但也有例外情况。

这项规定不适用于紧急车辆操作员、建筑和公路维护工人、佩戴安全耳机的垃圾收集员、佩戴仍能听到紧急警报声的降噪耳塞的人,或使用助听器的人。

驾驶机动车或自行车的人员不得佩戴覆盖双耳的头戴式耳机、耳塞,或覆盖、置于或插入双耳的耳机。此项禁令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a)CA 车辆 Code § 27400(a) 驾驶经第165条定义的授权紧急车辆的人员。
(b)CA 车辆 Code § 27400(b) 从事操作特殊施工设备或用于任何公路维护设备的人员。
(c)CA 车辆 Code § 27400(c) 从事垃圾收集设备操作并佩戴安全头戴式耳机或安全耳塞的人员。
(d)CA 车辆 Code § 27400(d) 佩戴专门设计用于衰减有害噪音水平的耳塞或耳模形式的个人听力保护器的人员。这些耳塞或耳模的设计方式应不影响佩戴者听到紧急车辆的警报器或喇叭声,或另一辆机动车的喇叭声。
(e)CA 车辆 Code § 27400(e) 使用帮助听力障碍者的助听设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