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配备内燃发动机的机动车都必须安装一个能正常工作的消音器,以防止产生过大或异常的噪音。消音器或排气系统上不允许使用切断阀、旁通管等装置。

如果您驾驶乘用车在非公路区域行驶,也需要配备一个妥善维护的消音器,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参加有组织赛车活动的车辆或不使用内燃发动机的车辆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a)CA 车辆 Code § 27150(a) 凡配备内燃发动机并须注册的机动车,须始终配备一个合格的消音器,保持正常运行并妥善维护,以防止任何过大或异常的噪音,且任何消音器或排气系统均不得配备切断阀、旁通管或类似装置。
(b)CA 车辆 Code § 27150(b) 除第16.5部(自第38000条起)中关于须识别的非公路机动车的规定外,每一辆在公路外行驶的乘用车,须始终配备一个合格的消音器,保持正常运行并妥善维护,以符合第2.5条(自第27200条起)的要求,且任何消音器或排气系统均不得配备切断阀、旁通管或类似装置。
(c)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c)
(b)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c)(b)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在公路外参加由认可的批准机构主办或由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部门颁发许可证的有组织的赛车或竞技活动的乘用车,或未配备内燃发动机的车辆。

Section § 271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从事销售或安装机动车排气系统(例如消音器)的商家,如果其系统不符合规定的法规和标准,就不能提供、销售或安装这些系统。这包括原厂和非原厂部件。如果商家违反这些规定,将被视为轻罪,即一种较轻的刑事犯罪。

任何从事涉及销售机动车排气系统或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音器)业务的人,不得提供销售、销售或安装机动车排气系统或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音器),除非其符合本条规定的适用法规和标准。机动车排气系统或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非原厂排气设备。
违反本节规定属于轻罪。

Section § 271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车辆因违反特定条款而被指控噪音过大,则需要对其排气系统进行噪音合规性检测。仲裁检测站将进行检测,如果车辆符合噪音限制,可以签发合规证书。对于大多数重量低于6,000磅的车辆,根据最新标准,排气噪音不得超过95分贝。

合规证书必须详细说明车辆和排气系统的信息。检测站会收取费用以弥补检测成本,这些费用将存入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如果遵守法律会造成不合理的困难,且在噪音控制方面没有足够的效益,车辆可以获得豁免。这项法律是临时性的,将于2027年1月1日失效。

(a)CA 车辆 Code § 27150.2(a)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44036条提供仲裁职能的检测站,应仅为那些因违反第27150条或第27151条而收到传票的车辆提供车辆排气系统检测服务并签发合规证书。
(b)CA 车辆 Code § 27150.2(b) 如果车辆符合第27150条和第27151条的规定,则应根据 (a) 款签发车辆排气系统合规证书。安装在制造商总车辆额定重量低于6,000磅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上的排气系统,如果按照最新的SAE国际标准进行测试时,其排放噪音不超过95分贝(dbA),则符合第27150条和第27151条的规定。
(c)CA 车辆 Code § 27150.2(c) 根据 (a) 款签发的排气系统合规证书应尽可能注明被检测车辆的品牌、型号、年份、牌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码,以及安装在该车辆上的排气系统的品牌和型号。
(d)CA 车辆 Code § 27150.2(d) 检测站应就根据 (a) 款签发的排气系统合规证书收取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应旨在弥补消费者事务部为执行本条所产生的成本。检测站收取的费用应存入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44062条设立的车辆检测和维修基金。
(e)CA 车辆 Code § 27150.2(e) 如果遵守第27150条和第27151条的要求,或根据这些条款通过的法规,会造成不合理的困难,且在噪音水平控制方面未能产生足够的相应效益,则车辆排气系统可免除这些要求。
(f)CA 车辆 Code § 27150.2(f) 本条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271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对因噪音违规而被传唤的机动车排气系统进行检测和认证的流程。它规定,如果车辆的排气系统符合特定标准,指定的检测站可以签发合规证书。总重不超过 14,000 磅的车辆,如果符合其他法规设定的噪音限制,可以获得证书。具体来说,6,000 磅以下的车辆噪音不得超过 95 分贝,而 6,000 至 14,000 磅之间的车辆必须遵守特定的限制。证书将详细说明车辆和排气系统的信息,并收取费用以弥补行政成本,这些费用将存入一个专用基金。如果遵守规定会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且对噪音控制没有足够的益处,则存在例外情况。

这项法规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a)CA 车辆 Code § 27150.2(a)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44036 条提供仲裁职能的检测站,应当提供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排气系统的检测服务,并依照第 27151.1 条签发合规证书,但仅适用于因违反第 27150、27150.3 或 27151 条而收到传票的车辆。
(b)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2(b)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2(b)(1) 制造商总车辆额定重量不超过 14,000 磅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排气系统合规证书,如果该车辆符合第 27150、27150.3 和 27151 条的规定,则应当根据 (a) 款签发。
(2)CA 车辆 Code § 27150.2(b)(2) 安装在制造商总车辆额定重量小于 6,000 磅的机动车上的排气系统,如果按照最新的 SAE 国际标准进行测试时,其排放噪音不超过 95 分贝 (dbA),则符合本款规定。
(3)CA 车辆 Code § 27150.2(b)(3) 安装在制造商总车辆额定重量在 6,000 至 14,000 磅之间的机动车上的排气系统,如果按照最新的 SAE 国际标准进行测试时,其排放噪音不超过第 27204 条规定的分贝限制,则符合本款规定。
(c)CA 车辆 Code § 27150.2(c) 根据 (a) 款签发的排气系统合规证书,应当尽可能地标明被检测车辆的品牌、型号、年份、牌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码,以及安装在该车辆上的排气系统的品牌和型号。
(d)CA 车辆 Code § 27150.2(d) 检测站应当对根据 (a) 款签发的排气系统合规证书收取费用。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弥补消费者事务部为执行本条所产生的成本。检测站收取的费用应当存入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44062 条设立的车辆检查和维修基金。
(e)CA 车辆 Code § 27150.2(e) 如果遵守第 27150 和 27151 条的规定或根据其通过的法规,将导致不合理的困难,而在噪音水平控制方面未能产生足够的相应效益,则车辆排气系统可免除这些条款的规定。
(f)CA 车辆 Code § 27150.2(f) 本条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271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使用一种叫做“哨尖”的装置改装汽车排气系统是违法的。“哨尖”是一种加装在排气管上的装置,它会在你开车时发出响亮、尖锐的声音。如果汽车加装了“哨尖”装置,你就不允许驾驶它。从事为他人汽车安装此类装置的业务也是违法的。简而言之,在车辆上使用或安装“哨尖”装置是被禁止的。

(a)CA 车辆 Code § 27150.3(a) 任何人不得使用“哨尖”装置改装机动车的排气系统。
(b)CA 车辆 Code § 27150.3(b) 任何人不得驾驶排气系统违反(a)款规定被改装的机动车。
(c)CA 车辆 Code § 27150.3(c) 任何人不得从事将“哨尖”装置安装到机动车排气系统上的业务。
(d)CA 车辆 Code § 27150.3(d) 就(a)款和(c)款而言,“哨尖”装置是指安装在机动车排气管上或对机动车排气管进行的改装,其唯一目的是在机动车运行时产生高音或尖锐的噪音。

Section § 2715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州公路巡警局必须测试至少三家公司的声控执法设备,以评估其在执行与车辆消音器相关的噪音法规方面的有效性。在2025年1月1日之前,该局必须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内容涵盖设备准确性、误报、必要的设备维护以及最佳安装位置等各个方面。

报告还应讨论设备操作员的培训、维护任何识别信息的机密性,并建议是否应将这些设备用于执法。

每个被测试的设备都应录制音频和视频,删除非违规证据,并遵守国际噪音测量标准。所有收集的数据必须保密,不得向其他机构披露,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a)CA 车辆 Code § 27150.4(a)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通过评估至少三家不同公司的设备,来评估声控执法设备的效用。
(b)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4(b)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0.4(b)(1) 在2025年1月1日或之前,该局应准备并提交其评估结果和建议报告给立法机关,其中应包括以下所有信息:
(A)CA 车辆 Code § 27150.4(b)(1)(A) 这些设备在确定车辆未配备符合持续运行要求并根据第2.5条(自第27200节起)规定妥善维护的足够消音器方面的有效性如何。
(B)CA 车辆 Code § 27150.4(b)(1)(B) 设备识别出与第27150节违规无关的潜在违规的频率,以及除噪音过大的消音器之外,触发设备的其他类型声音。
(C)CA 车辆 Code § 27150.4(b)(1)(C) 警员无法确定激活设备的声音来源的时间百分比。
(D)CA 车辆 Code § 27150.4(b)(1)(D) 设备需要维修的频率。
(E)CA 车辆 Code § 27150.4(b)(1)(E) 声控执法系统使用何种(如果有的话)技术来确定违反第2.5条(自第27200节起)规定的声音限制的声音的方向或来源。
(F)CA 车辆 Code § 27150.4(b)(1)(F) 设备的安装位置,以及该位置是否对设备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
(G)CA 车辆 Code § 27150.4(b)(1)(G) 该局测试的设备数量,以及所测试设备来自哪些公司。
(H)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 关于以下所有事项的建议:
(i)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i) 该局推荐使用哪种或哪些(如果有的话)设备用于执行第27150节和第27151节的目的,以及作出该决定的理由。如果该局确定不推荐任何所测试的设备,报告应包括未来技术应满足的标准和参数。
(ii)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ii) 在执行第27150节和第27151节时,应施加哪些(如果有的话)限制于声控执法设备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执法目的触发潜在违规的分贝级别设置。
(iii)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iii) 设备应最佳安装在哪里,以减少虚假违规的可能性。
(iv)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iv) 审查这些违规行为的个人需要接受的任何必要和相关培训的描述和解释,包括对健全的人工审查过程所需内容的建议。
(v)CA 车辆 Code § 27150.4(b)(1)(H)(v) 该局认为授权使用声控执法设备所需的任何其他建议。
(I)CA 车辆 Code § 27150.4(b)(1)(I) 演示设备的视频。视频应进行编辑以删除任何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对视频中记录的人员、街道地址和车牌进行模糊处理。
(2)CA 车辆 Code § 27150.4(b)(2) 本款要求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节的规定提交。
(c)CA 车辆 Code § 27150.4(c) 该局应在视频录制后五天内删除设备在公路上录制的所有视频。但是,该局应保留从每家被评估公司的设备中选取的15个视频,用于准备本节要求的报告,并记录与每个设备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助于该局提出建议。如果在公路上录制,该局不得保留任何录到人声的录音。
(d)CA 车辆 Code § 27150.4(d)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篇第10分部(自第7920.000节起)或任何其他法律的规定,该局使用声控执法设备收集和维护的、可用于识别任何个人身份或位置的信息应予保密,且仅用于本节目的,且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州或联邦政府机构或官员,用于任何其他目的,除非本节的报告要求、州或联邦法律、法院命令或针对个案或诉讼的传票要求。
(e)CA 车辆 Code § 27150.4(e) 就本节而言,“声控执法设备”或“设备”是指一种电子设备,该设备利用自动化设备,当噪音水平超过第27151节规定的法定声音限制时激活,旨在获取车辆及其车牌的清晰视频。声控执法设备应具备以下所有功能:
(1)CA 车辆 Code § 27150.4(e)(1) 录制音频、精确的噪音水平以及双向高清视频。
(2)CA 车辆 Code § 27150.4(e)(2) 利用自动化系统,在检测到车辆噪音超限时触发并保存数据以供审查。
(3)CA 车辆 Code § 27150.4(e)(3) 自动删除任何与违规无关的证据。
(4)CA 车辆 Code § 27150.4(e)(4) 允许部门手动审查证据,以确保违规行为已经发生。
(5)CA 车辆 Code § 27150.4(e)(5) 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标准 IEC 61672:2013 中的1级精度标准,或部门确定的任何其他适当的精度标准。

Section § 27150.5

Explanation
如果零售商销售或安装的汽车排气系统或消音器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当车主提出要求时,零售商必须要么安装一个符合规定的系统,要么向车主偿还更换为符合规定的系统所产生的费用。

Section § 27150.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排气管噪音过大或排气系统非法而被起诉,如果经认证的检测站已确认排气系统合规,或者如果该人合理地相信他们的排气系统状况良好且合法,则该案件可以被驳回。

如果某检测站已根据第 (27150.2) 条签发了合规证书,或者如果被告有合理理由相信排气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且有合理理由相信车辆的运行未违反第 (27150) 条或第 (27151) 条,法院可以驳回针对某人因驾驶车辆违反第 (27150) 条或第 (27151) 条而被起诉的任何诉讼。

Section § 271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您不能改装汽车的排气系统,使其发出的噪音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具体来说,如果您的车辆重量低于6,000磅,根据最新的测试标准,噪音不应超过95分贝。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新部件;它也包括任何非原厂排气设备。总而言之,您汽车的排气噪音需要保持在法定噪音限制之内。

(a)CA 车辆 Code § 27151(a) 任何人不得改装机动车的排气系统,以放大或增加车辆发动机所发出噪音的方式,以致车辆不符合第27150条的规定,或超出第2.5条(自第27200条起)中为该类型车辆设定的噪音限制。任何人不得驾驶装有如此改装排气系统的机动车。
(b)CA 车辆 Code § 27151(b) 对于安装在制造商总车辆额定重量低于6,000磅(摩托车除外)的机动车上的排气系统,按照最新的SAE国际标准进行测试时,噪音水平为95分贝(dbA)或以下,则符合本节规定。机动车排气系统或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非原厂排气设备。

Section § 2715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适用于违反特定排气系统法规的、总重低于 14,000 磅的车辆。如果车辆被发现违规,法院要求在三个月内提供排气系统符合安全标准的证明。如果未提供此证明,法院将通知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这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注册。

此外,在更新车辆注册之前,DMV 将检查是否有法院因这些违规行为而发出的暂缓令。如果存在暂缓令,DMV 将不会更新注册,直到收到法院确认车辆已合规的通知。本法律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

(a)CA 车辆 Code § 27151.1(a) 对于总车辆额定重量低于 14,000 磅的车辆违反 Section 27150.3 或 27151 的情况,法院应要求提供符合 Section 27150.2 (b) 款规定的车辆排气系统合规证书。法院应采用 Section 40002 中规定的通知程序。如果未在违规日期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供合规证书,法院应根据 Section 40002 (c) 款将此视为不合规,并遵循 Section 40002.1 的规定通知机动车辆管理局。
(b)CA 车辆 Code § 27151.1(b) 该局在更新任何车辆注册之前,应检查法院是否因违反 Section 27150.3 或 27151 而对车辆注册发出暂缓令,并且在收到法院关于已签发合规证书的通知之前,应拒绝更新注册。
(c)CA 车辆 Code § 27151.1(c)  本节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271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车辆的废气不应从车辆侧面排出,且排出高度不应在地面以上2英尺至11英尺之间。

Section § 2715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你不能驾驶排放过多烟雾、火焰、气体、机油或燃油残余物的车辆。总重超过14,000磅的大型卡车不能有可见烟雾,除非这是其排放系统特定清洁过程(即主动再生)的一部分。

如果车辆违反了这项规定,你通常有45天时间来解决问题,在此期间你仍然可以使用该车辆。然而,农用车辆有更长的修理时间,至少75天。如果你的车辆排放控制装置被故意篡改,则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此外,根据联邦法律的允许范围,这些规定也适用于美国政府车辆。

(a)CA 车辆 Code § 27153(a) 机动车不得以导致过量烟雾、火焰、气体、机油或燃油残余物逸出的方式运行。
(b)CA 车辆 Code § 27153(b) 总车辆额定重量超过14,000磅的非汽油重型公路机动车不得以导致可见烟雾逸出的方式运行,主动再生期间除外。
(c)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3(c)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3(c)(1) 违反本节规定属于可纠正的违规行为,依照第17部第2章第4条(自第40610节起)的规定处理。除第 (2) 款和 (d) 款另有规定外,被发现违反本节规定的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应有45天时间纠正违规行为,且在此期间不得禁止该车辆使用。
(2)CA 车辆 Code § 27153(c)(2) 除 (d) 款另有规定外,专门用于农业作业且被发现违反本节规定的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应有由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确定的时间,该时间自传票开具之日起不得少于75天,以纠正违规行为,且在此期间不得禁止该车辆使用。
(d)CA 车辆 Code § 27153(d) 尽管有 (c) 款规定,但被发现故意篡改排放控制装置(包括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的车辆不得运行。
(e)CA 车辆 Code § 27153(e) 本节适用于美国或其机构的机动车,以联邦法律授权的范围为限。

Section § 271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机动车在海拔低于4,000英尺时,不得排放持续超过10秒的可见烟雾,以减少空气污染。1971年1月1日之后首次销售或注册的新车,其排放的烟雾颜色不得深于烟色图上的特定标准。在此日期之前销售或注册的车辆,则适用略有不同的标准。此外,这项法律也适用于美国政府机构拥有的车辆,具体取决于联邦法律的授权范围。

(a)CA 车辆 Code § 27153.5(a) 1971年1月1日或之后首次销售或注册为新机动车的车辆,不得在海拔低于4,000英尺的高度向大气排放任何持续时间超过10秒的空气污染物,该污染物符合以下条件:
(1)CA 车辆 Code § 27153.5(a)(1) 其颜色深浅与美国矿业局发布的林格曼烟色图上标示为1号的颜色相同或更深,或
(2)CA 车辆 Code § 27153.5(a)(2) 其不透明度足以遮蔽观察者的视线,程度等于或大于本款 (1) 项所述烟雾的程度。
(b)CA 车辆 Code § 27153.5(b) 1971年1月1日之前首次销售或注册的车辆,不得在海拔低于4,000英尺的高度向大气排放任何持续时间超过10秒的空气污染物,该污染物符合以下条件:
(1)CA 车辆 Code § 27153.5(b)(1) 其颜色深浅与美国矿业局发布的林格曼烟色图上标示为2号的颜色相同或更深,或
(2)CA 车辆 Code § 27153.5(b)(2) 其不透明度足以遮蔽观察者的视线,程度等于或大于本款 (1) 项所述烟雾的程度。
(c)CA 车辆 Code § 27153.5(c) 本条规定适用于美国或其机构的机动车,但以联邦法律授权的范围为限。

Section § 271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车辆内部应良好密封,以防止发动机或排气烟雾进入。此外,排气系统的部件,例如歧管和消音器,必须建造并保持在能够防止气体泄漏的状态。

Section § 2715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机动车的地板必须建造良好,并且没有不必要的孔洞,以防止烟雾、废气或火灾进入车内。此外,车辆地板不应被油或其他可能导致某人滑倒并受伤的物质覆盖。

(a)CA 车辆 Code § 27154.1(a) 所有机动车的地板应当坚固构造,没有不必要的孔洞和开口,并应进行维护,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烟雾、废气或火灾的进入。
(b)CA 车辆 Code § 27154.1(b) 地板不得被油或其他可能对将地板用作牵引表面的人员造成伤害的物质渗透。

Section § 27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或停放车辆,除非燃油箱的加油口有一个由不易燃材料制成的盖子或罩子。

任何机动车不得在任何高速公路上行驶或停放,除非燃油箱的加油口由不易燃材料制成的盖子或罩子封闭。

Section § 271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公路上驾驶或停放严重污染车辆是违法的。您的车辆必须依法配备适当的污染控制装置,且这些装置不得被篡改或更改。销售或安装改变车辆污染控制系统的装置也是被禁止的。如果您故意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最高额罚款,且不得减免。在接到交通警官警告后,您只能将车辆开往特定地点,直至其修复。

如果您因违规收到传票,必须出示纠正证明或豁免证明。但是,如果某些更改符合空气质量标准,则是允许的。在摩托车转让给新车主时,可以安装特定的性能部件。本法律也适用于政府车辆,但须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a)CA 车辆 Code § 27156(a) 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驾驶或停放依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9032.5节定义为严重污染车辆的机动车。
(b)CA 车辆 Code § 27156(b) 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驾驶或停放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6部第5部分(自第43000节起)或任何其他州法律或根据该法律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所要求的任何其他经认证的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或根据《国家排放标准法案》(42 U.S.C. Secs. 7521至7550,含)以及根据该联邦法案通过的标准和法规要求配备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机动车,除非该机动车已配备正确安装且处于运行状态的所需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任何人不得拆卸、修改或更改任何此类所需装置。
(c)CA 车辆 Code § 27156(c) 任何人不得安装、销售、要约销售或广告宣传任何旨在与所需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或系统配合使用或作为其一部分,且改变或修改了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或系统原始设计或性能的装置、设备或机构。
(d)CA 车辆 Code § 27156(d) 如果法院认定某人故意违反本节规定,法院应处以该案件可处以的最高罚款,且罚款的任何部分均不得暂缓执行。
(e)CA 车辆 Code § 27156(e) 本节中使用的“故意”一词,其含义与《刑法典》第7节规定的该词含义相同。
(f)CA 车辆 Code § 27156(f) 任何人不得在接到交通警官通知车辆未配备正确安装且处于运行状态的所需认证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后驾驶车辆,除非为将车辆送回车主或驾驶员的住所或营业地点或送至修理厂所必需,直至车辆已正确配备此类装置。
(g)CA 车辆 Code § 27156(g) 因违反本节规定而发出的出庭通知或提起的诉讼,应要求收到出庭通知或被提起诉讼的人,依照第40150节出示纠正证明或依照第4000.1节或第4000.2节出示豁免证明。
(h)CA 车辆 Code § 27156(h) 本节不适用于经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决议认定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改装、修改或改装装置、设备或机构:
(1)CA 车辆 Code § 27156(h)(1) 不降低所需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有效性。
(2)CA 车辆 Code § 27156(h)(2) 导致改装或更改后的车辆排放水平符合该改装或转换车辆型号年份的现有州或联邦标准。
(i)CA 车辆 Code § 27156(i) 具有有效的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行政命令的售后市场和性能部件,可以在摩托车转让给最终购买者时同时销售和安装。
(j)CA 车辆 Code § 27156(j) 在联邦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本节适用于美国或其机构的机动车。

Section § 2715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1974年之前为1973年或更早生产的车辆加装了额外的汽油箱,只要该车辆需要配备排放控制系统,这种加装就不算违反污染控制规定。“辅助汽油燃料箱”指的是《健康与安全法典》中一个具体的定义。

Section § 2715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应急车辆,例如警察、消防员或护理人员使用的车辆,可以免除与车辆污染控制装置相关的规定。这意味着这些车辆不必遵守关于减少车辆排放的常规州法律和法规。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由《刑法典》第830条所定义的和平官员操作的公共所有授权应急车辆,任何由第165条所定义并根据该条 (b) 款第 (2) 项或根据该条 (c) 款或 (d) 款用于灭火或响应紧急火警的授权应急车辆,以及任何由《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797.84条所定义的紧急医疗技术员-护理人员使用的公共所有授权应急车辆,均免于遵守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及其据此通过的关于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要求。

Section § 2715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车辆,包括用于灭蚊和害虫防治的车辆、紧急车辆(但另一项法律中特定部分提及的除外),以及与公共机构签订合同的私人救护车,无需遵守加州关于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常规规定。

Section § 27157

Explanation
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负责制定合理的规定,以限制公路车辆的排放,从而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这些规定必须采纳专员的建议,并且不能比车辆型号首次制造时适用的原始排放标准更严格。此规定仅适用于法律要求配备排放控制装置的车辆。

Section § 27157.5

Explanation
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以控制1955年至1965年间生产的汽车尾气造成的空气污染。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汽车的点火正时和化油器调整良好,火花塞正常工作,从而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Section § 27158

Explanation
如果交通警员告知您的车辆不符合某些污染控制规定,您有 (30) 天时间获取合规证书,或者让车辆接受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定。一旦您获得合规证书,只要没有污染控制装置被篡改,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这适用于所有人,包括在联邦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美国政府车辆。

Section § 2715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总重超过14,000磅的重型车辆车主在车内保留一份合规证书。该证书证明车辆已通过加州重型车辆检查和维护计划的检查。电子副本也同样被接受。但是,如果证书正在续期或车辆无人看管,则可免除此要求。如果在要求时未能出示证书,将构成违规。

(a)CA 车辆 Code § 27158.1(a) 自实施重型车辆检查和维护计划(《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6部第5章第5.5节(自第44150条起))的法规生效之日起一年后,总车辆额定重量超过14,000磅的非汽油重型公路机动车辆的合法所有人或注册所有人,应随证书所签发的车辆持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44152条所述的重型车辆检查和维护合规证书,或该合规证书的传真件或电子副本。
(b)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8.1(b)
(a)Copy CA 车辆 Code § 27158.1(b)(a)款不适用于重型车辆检查和维护合规证书因续期目的而必须从车辆上取下,或车辆无人看管的情况。
(c)CA 车辆 Code § 27158.1(c) 违反本节规定,应根据第40610条予以传唤。

Section § 27158.2

Explanation
如果您驾驶的重型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且重量超过14,000磅,您必须持有一份合规证书,证明您的车辆已通过检查和维护。如果警察要求,您需要出示这份证书。出示并非为您的车辆签发的证书是违法的。

Section § 271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警员告知您的车辆不符合某些车辆标准,您不能在超过30天后继续驾驶它,除非您修理好它并获得合规证书。或者,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检查并确认您的车辆现在符合必要的标准。一旦您获得此证书,它将作为您的车辆符合标准一年的证明。

经交通警员通知某机动车不符合根据第27157.5条通过的任何标准后,任何人在其后超过30天内不得驾驶,且任何车主不得允许驾驶该机动车,除非已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9889.18条的规定为该车辆颁发了合规证书,或除非部门已检查该车辆并确定该车辆已符合根据第27157.5条通过的该标准。为该车辆颁发的合规证书,自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应构成符合根据第27157.5条确定的标准的证明。

Section § 27159

Explanation
如果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提出要求,加州公路巡警警官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命令扣押一辆车。这通常发生在车辆需要停止使用时。车主需要承担拖车和保管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