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8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任何车辆配备能够干扰警方雷达或激光测速工具的装置。任何人使用、购买或销售这些小工具都是非法的。违反此规定通常只是一项轻微违规,除非你持有四台或更多此类装置,那么就构成更严重的罪行。但如果你拥有联邦许可证,只要在运输这些装置时随身携带许可证,你就可以运输它们。

(a)CA 车辆 Code § 28150(a) 任何车辆不得配备任何旨在或能够干扰、扰乱、抵消、禁用或以其他方式妨碍执法机构用于测量移动物体速度的雷达、激光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的装置。
(b)CA 车辆 Code § 28150(b) 任何人不得使用、购买、持有、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分发任何旨在干扰、扰乱、抵消、禁用或以其他方式妨碍执法机构用于测量移动物体速度的雷达、 激光或任何其他电子设备的装置。
(c)CA 车辆 Code § 28150(c) 除 (d) 款另有规定外,违反 (a) 款或 (b) 款的行为属于违规。
(d)CA 车辆 Code § 28150(d) 当某人违反 (b) 款持有四台或更多此类装置时,该人犯有轻罪。
(e)CA 车辆 Code § 28150(e)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拥有操作本节所述装置的有效联邦许可证的人可以运输一台或多台此类装置,但在运输该装置的任何时候,许可证必须随车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