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36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八岁以下儿童必须被固定在车辆后座,并使用符合联邦安全标准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两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后向式座椅,除非他们体重达到或超过 40 磅,或身高达到或超过 40 英寸。法律规定,这些安全措施是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驾驶员的责任,除非父母或监护人是车辆乘客。该法律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

(a)CA 车辆 Code § 27360(a) 除非第 27363 条另有规定,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运载八岁以下儿童时,应将该儿童妥善固定在机动车辆(如第 27315 条 (c) 款 (1) 项所定义)的后座上,并使用符合适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适当儿童乘客约束系统。
(b)CA 车辆 Code § 27360(b) 除非第 27363 条另有规定,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运载两岁以下儿童时,应将该儿童妥善固定在符合适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后向式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内,除非儿童体重达到或超过 40 磅或身高达到或超过 40 英寸。儿童的固定方式应符合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制造商规定的身高和体重限制。
(c)CA 车辆 Code § 27360(c) 如果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是该机动车辆的乘客,则本条不适用于驾驶员。
(d)CA 车辆 Code § 27360(d) 本条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2736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八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在高速公路上乘车时,必须使用符合联邦安全标准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或安全带妥善固定。

但是,如果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车内且并非驾驶员,则此规定不适用于驾驶员。

(a)CA 车辆 Code § 27360.5(a) 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驾驶员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在第27315条(c)款(1)项所定义的机动车内,运载八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或受监护人,而未能使用符合适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适当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或安全带妥善固定该儿童或受监护人。
(b)CA 车辆 Code § 27360.5(b) 如果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也在机动车内且并非驾驶员,则(a)款不适用于该驾驶员。

Section § 27360.6

Explanation

如果你第一次因为没有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而收到罚单,你可能需要支付100美元。但是,如果你无法负担并向法院证明这一点,如果你同意参加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教育项目,法院可以减少或免除罚款。你需要出示完成项目的证明,或者如果50英里内没有此类项目,你可能根本不需要参加。一旦罚款解决或减少,法院会通知DMV。

如果是你第二次或更多次违规,罚款将增加到250美元,但关于证明经济困难和参加教育项目的相同规定仍然适用。部分罚款将拨给当地卫生部门,用于支持低收入家庭的教育和获取汽车安全座椅。其余部分用于项目管理,并交给违规发生地的当地政府。

(a)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a)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a)(1) 根据第27360条或27360.5条定罪的初犯,可处以一百美元($100)罚款,但如果被告向法院证明其经济困难,法院可以减免罚款,并转而将被告转介至社区教育项目,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所有年龄段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并向法院提供完成该项目的证明。完成该项目后,被告应提供参与该项目的证明。如果被告住所50英里范围内没有关于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项目,则免除参与该项目的要求。如果罚款已支付、减免或减少,法院应根据第1803条向部门报告定罪情况。
(2)CA 车辆 Code § 27360.6(a)(2) 法院可以要求(1)款所述的被告参加一个教育项目,该项目包括演示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正确安装和使用,并向法院提供证明,证明被告已提交符合适用联邦安全标准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供检查。
(b)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b)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b)(1) 根据第27360条或27360.5条的第二次或后续定罪,可处以二百五十美元($250)罚款,任何部分均不得由法院豁免,但如果被告向法院证明其经济困难,法院可以减免罚款,并转而将被告转介至社区教育项目,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所有年龄段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并向法院提供完成该项目的证明。完成该项目后,被告应提供参与该项目的证明。如果被告住所50英里范围内没有关于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项目,则免除参与该项目的要求。如果罚款已支付、减免或减少,法院应根据第1803条向部门报告定罪情况。
(2)CA 车辆 Code § 27360.6(b)(2) 法院可以要求(1)款所述的被告参加一个教育项目,该项目包括演示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正确安装和使用,并向法院提供证明,证明被告已提交符合适用联邦安全标准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供检查。
(c)CA 车辆 Code § 27360.6(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节收取的罚款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c)(1)
(A)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0.6(c)(1)(A) 百分之六十分配给违规发生地的地方管辖区卫生部门,用于社区教育和援助项目,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演示所有年龄段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正确安装和使用,以及通过低成本购买或借用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家庭获得约束系统。县或市卫生部门应指定一名协调员,以促进设立专项账户并与法院系统建立联系,从而促进资金转移至该项目。县或市可以签订合同实施该项目。在根据本分节获得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之前,个人应参加一个包括演示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项目。
(B)CA 车辆 Code § 27360.6(c)(1)(A)(B) 随着罚款收入的到位,县或市卫生部门应准备并维护其县内所有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低成本购买或借用项目的清单,包括每半年核实所有列出的项目均实际存在。每个县或市应将该清单转发给商业、交通和住房局的交通安全办公室以及该县的法院、分娩中心、社区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项目、县级诊所、产前诊所、妇女、婴儿和儿童项目以及县级医院,这些机构应将清单向公众提供。交通安全办公室应维护全州所有项目的清单。
(2)CA 车辆 Code § 27360.6(c)(2) 百分之二十五分配给县或市,用于社区教育项目的管理。

Section § 273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警察在合理怀疑儿童未按照 Section 27360 或 27360.5 条款的要求正确约束时,拦停车辆。如果警察确定存在违规行为,他们可以对司机开出罚单,因为司机未遵守儿童乘客安全法。

执法人员合理怀疑存在违反 Section 27360 或 27360.5 条款,或同时违反这两个条款的情况时,可以拦停运载儿童的车辆,该儿童在执法人员看来属于 Section 27360 或 27360.5 条款规定的年龄范围。执法人员可以针对违反 Section 27360 或 27360.5 条款的行为发出出庭通知。

Section § 273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或安装不符合联邦安全标准的儿童汽车座椅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违反此法,可能会面临轻罪指控,罚款和监禁时间将根据是初犯还是再犯而有所不同。收取的罚款主要分配给地方卫生部门,用于支持帮助人们获取和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座椅的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包括教育、低成本购买或借用服务。部分罚款也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费用。

(a)CA 车辆 Code § 27362(a) 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不得销售、提供销售或在机动车中安装在制造日期不符合所有适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儿童乘员约束系统。遵守本条的责任应由销售该系统、提供该系统销售或安装该系统的个人承担。违反本条的人犯有轻罪,并应按以下方式处罚:
(1)CA 车辆 Code § 27362(a)(1) 首次定罪,处以不超过四百美元(400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90天,或两者并罚。
(2)CA 车辆 Code § 27362(a)(2) 第二次或后续定罪,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180天,或两者并罚。
(b)CA 车辆 Code § 27362(b) 因违反本条而收取的罚款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2(b)(1)
(A)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2(b)(1)(A) 百分之六十分配给违规发生地的县或市卫生部门,用于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低成本购买或借用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儿童乘员约束系统正确安装和使用的教育。县卫生部门应指定一名协调员,以协助设立一个专项账户,并与高等法院建立联系,以协助将资金转移至该计划。县可以签订合同实施该计划。在根据本条获得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之前,个人应获得关于使用该系统重要性的信息。
(B)CA 车辆 Code § 27362(b)(1)(A)(B) 随着罚款收益的可用,县卫生部门应准备并维护一份其县内所有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低成本购买或借用计划的清单,包括每半年核实所有列出的计划是否存在。每个县应将该清单转发给商业、交通和住房局的交通安全办公室以及该县的法院、分娩中心、社区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和县医院,这些机构应向公众提供该清单。交通安全办公室应维护全州所有计划的清单。
(2)CA 车辆 Code § 27362(b)(2) 百分之二十五分配给县,用于计划的管理。
(3)CA 车辆 Code § 27362(b)(3) 百分之十五分配给市,存入其普通基金,但如果违规发生在非法人区,该金额应分配给县,用于第 (1) 款的目的。

Section § 2736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在有儿童使用时曾卷入车祸,那么出售或试图出售这种座椅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违反这项规定,他们可能被罚款100美元。

(a)CA 车辆 Code § 27362.1(a) 任何个人不得出售或要约出售在涉及机动车的事故中被儿童使用过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
(b)CA 车辆 Code § 27362.1(b) 违反本节规定者,应处以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

Section § 2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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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允许对儿童汽车座椅要求的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儿童因体型、健康或身体状况不便使用汽车座椅,法官可以免除他们使用汽车座椅。在紧急情况下或乘坐紧急车辆时,如果没有汽车座椅,儿童至少必须系安全带。如果儿童体重超过40磅,且汽车后座只有腰部安全带,他们可以使用该腰部安全带。八岁以下的高个子儿童可以使用普通安全带。

如果存在特定原因,例如没有后座,或后座不安全或不合适,八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在前座使用合适的汽车座椅。但是,如果前座有激活的安全气囊,则不能使用后向汽车座椅。

(a)CA 车辆 Code § 27363(a) 法院可以免除任何年龄、体重或体型的儿童类别遵守本条的规定,如果确定因身体不适、医疗状况或体型原因,使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不切实际。法院可以要求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儿童的身体不适、医疗状况或体型,以及没有适当的特殊需求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可用。
(b)CA 车辆 Code § 27363(b) 在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下,或当儿童被运载于授权的紧急车辆中,如果没有可用的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儿童可以在不使用该系统的情况下被运载,但儿童必须系好安全带。
(c)CA 车辆 Code § 27363(c) 当车辆后座未配备组合式腰部和肩部安全带时,体重超过40磅的儿童可以在车辆后座仅佩戴腰部安全带的情况下被运载。
(d)CA 车辆 Code § 27363(d) 尽管有第27360条规定,八岁以下身高四英尺九英寸或更高的儿童或受监护人,可以由第27315条(d)款第(2)项所定义的安全带妥善约束,而非通过儿童乘客约束系统。
(e)CA 车辆 Code § 27363(e) 尽管有第27360条规定,八岁以下的儿童或受监护人可以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在机动车前座妥善固定乘坐符合适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适当儿童乘客约束系统:
(1)CA 车辆 Code § 27363(e)(1) 没有后座。
(2)CA 车辆 Code § 27363(e)(2) 后座是侧向折叠座椅。
(3)CA 车辆 Code § 27363(e)(3) 后座是后向座椅。
(4)CA 车辆 Code § 27363(e)(4) 儿童乘客约束系统无法在后座妥善安装。
(5)CA 车辆 Code § 27363(e)(5) 所有后座已被七岁或以下的儿童占用。
(6)CA 车辆 Code § 27363(e)(6) 医疗原因要求儿童或受监护人不在后座乘坐。法院可以要求提供令人满意的儿童医疗状况证明。
(f)CA 车辆 Code § 27363(f) 尽管有(e)款规定,儿童不得在配备有主动式前排乘客安全气囊的机动车前座,使用后向儿童乘客约束系统被运载。

Section § 2736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医院、诊所或助产中心在儿童(八岁以下)出院时,必须向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并讨论有关儿童乘客安全法律的信息。他们还必须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获取免费或低成本的汽车座椅要求、安装和检查方面的帮助资源。虽然他们必须提供这些信息和指导,但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未能正确使用儿童运输方法,他们不承担责任。

(a)CA 车辆 Code § 27363.5(a) 公立或私立医院、诊所或助产中心应在儿童出院时,向儿童的父母或儿童被释放给的个人(如果儿童未满八岁)提供并讨论关于要求使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安全带以及儿童在后座乘坐的现行法律信息。
(b)CA 车辆 Code § 27363.5(b) 公立或私立医院、诊所或助产中心还应向儿童的父母或儿童被释放给的个人(如果儿童未满八岁)提供并讨论联系信息,以引导该人访问互联网网站或其他联系方式,这些方式可以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与儿童乘客约束系统要求、安装和检查相关的信息和帮助。根据本款规定,医院、诊所或助产中心除了提供本款规定的联系信息外,没有其他义务向患者提供与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相关的任何帮助。此联系信息可包括以下内容:
(1)CA 车辆 Code § 27363.5(b)(1) 致电 1-866-SEAT-CHECK 或访问 www.seatcheck.org 查找附近地点。
(2)CA 车辆 Code § 27363.5(b)(2) 加州公路巡逻队当地办事处的电话号码。
(3)CA 车辆 Code § 27363.5(b)(3)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儿童安全座椅检查站定位器的互联网网站。
(4)CA 车辆 Code § 27363.5(b)(4) 州公共卫生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安全检查定位器的互联网网站。
(c)CA 车辆 Code § 27363.5(c) 公立或私立医院、诊所或助产中心不对儿童的父母或儿童被释放给的个人未能正确运送儿童负责。

Section § 273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保护儿童乘客的重要性,确保他们获得尽可能安全的交通工具。它旨在向驾驶员强调使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重要性,确保这项安全措施得到广泛实施。该法律明确将这些规定适用于特定类别的儿童,并且不超出所规定的范围。

Section § 27365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汽车租赁公司必须告知客户一项法律,即8岁以下儿童乘坐车辆时必须坐在后座并使用儿童约束系统。这通常通过在租赁办公室张贴醒目告示来完成,除非办公室位于禁止张贴此类告示的酒店内。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

此外,租赁公司还必须应要求向与幼童同行的成年人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状况良好且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的儿童汽车座椅租赁服务。

如果汽车租赁公司不遵守规定,将面临100美元的罚款。

(a)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5(a)
(1)Copy CA 车辆 Code § 27365(a)(1) 加利福尼亚州的汽车租赁机构应通过在其每个固定营业场所的公共显眼位置张贴不小于15x20英寸的通知,告知其每位客户第27360节的内容,该通知应声明如下: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所有8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约束系统乘坐车辆后座。如果您没有儿童约束系统,本机构有义务提供儿童约束系统租赁服务。”
(2)CA 车辆 Code § 27365(2) 如果汽车租赁机构的营业场所位于一家酒店内,且该酒店有禁止在酒店任何区域张贴标志或通知的商业政策,则无需张贴第 (1) 款中规定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汽车租赁机构应向每位客户提供书面通知,其中包含与张贴通知相同的信息。
(b)CA 车辆 Code § 27365(b) 加利福尼亚州的每家汽车租赁机构都应备有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并应在收到请求时,向与8岁以下儿童同行的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这些儿童乘客约束系统应经制造商认证符合适用的联邦机动车儿童使用安全标准,状况良好且安全,无缺失原厂部件,且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
(c)CA 车辆 Code § 27365(c) 违反本节规定者,属违规行为,可处以一百美元 ($100) 罚款。

Section § 2736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制作并分发教育材料,以教导公众使用儿童汽车座椅和安全带对15岁以下儿童的重要性。这些材料强调了这些约束装置如何预防车祸中儿童的受伤或死亡。如果资金允许,DMV还应开展广告牌宣传活动,推广儿童约束系统并告知公众获取途径。

此外,DMV、交通安全办公室和州卫生服务部必须每年开会,共同讨论和规划他们的儿童乘客安全项目。

(a)CA 车辆 Code § 27366(a) 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CA 车辆 Code § 27366(a)(1) 准备并分发材料,旨在教育公众使用针对15岁以下婴幼儿和儿童的乘客约束装置的重要性。这些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辅助资料和书面材料,解释机动车事故对婴幼儿和儿童的影响,以及使用针对婴幼儿和儿童的乘客约束装置可降低受伤或死亡风险。
(2)CA 车辆 Code § 27366(a)(2)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制作并管理一项广告牌宣传活动,强调使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的重要性,并指导公众如何获取这些系统。
(b)CA 车辆 Code § 27366(b) 部门、交通安全办公室和州卫生服务部应每年举行会议,协调、分享有关信息,并概述各组织在儿童乘客约束系统领域正在开展的项目。

Section § 273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乘坐特定类型三轮机动车的儿童。该车辆必须是全封闭的,长度至少七英尺,宽度四英尺,且空载时重量为900磅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