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车辆注册、过户、牌照、使用税、停车违规或法院判决罚款相关的费用或罚金,都将被视为对该车辆以及同一车主拥有的其他车辆的留置权。留置权通常在三年后失效,但如果正式记录在案,则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因未注册的外国拖车而被开罚单,相关费用可能会成为牵引车的留置权,除非在特定检查站立即解决。车辆检查站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发放临时通行证。

(a)CA 车辆 Code § 9800(a) 办理车辆注册或过户所需的以下任何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款或服务费,构成对该车辆的留置权,无论该款项是因该车辆产生还是该车辆涉及违规行为,以及对该车辆所有者拥有的任何其他车辆的留置权:
(1)CA 车辆 Code § 9800(a)(1) 注册费。
(2)CA 车辆 Code § 9800(a)(2) 过户费。
(3)CA 车辆 Code § 9800(a)(3) 牌照费。
(4)CA 车辆 Code § 9800(a)(4) 使用税。
(5)CA 车辆 Code § 9800(a)(5) 已向车主送达停车违规通知的与车辆停放或泊车相关的违规罚款,以及加到罚款中的任何行政服务费。
(6)CA 车辆 Code § 9800(a)(6) 任何法院判处的罚款或罚金评估,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行政服务费,且由部门负责收取的。
(b)CA 车辆 Code § 9800(b) 尽管有 (a) 款规定,如果某人因操作未办理当年注册或未持有有效加州许可证或注册的外国注册辅助拖车、半挂车或拖车而被开具罚单,则自款项到期之日起,相当于最低注册费或过户费的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罚款,经牵引车操作员选择,应构成对牵引该辅助拖车、半挂车或拖车的加州注册牵引车的留置权。但是,如果罚单是在加州公路巡逻队运营的称重站开具的,并且在支付到期费用后可以立即在该处办理车辆注册,则本款不适用。
(c)CA 车辆 Code § 9800(c) 根据本节产生的每项留置权,自费用、税款或停车罚款首次到期之日起三年后失效,除非该留置权已根据 (d) 款规定完善。
(d)CA 车辆 Code § 9800(d) 当通知寄送至部门记录中显示的注册车主和法定车主地址,并且该留置权已记录在部门的电子车辆注册记录中时,留置权即告完善。完善的留置权自完善之日起五年后失效。
(e)CA 车辆 Code § 9800(e) 加州公路巡逻队派驻商用车辆称重设施的雇员和成员可以持有并出售由机动车辆管理局批准的临时通行证。

Section § 980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逾期未支付车辆注册或过户费用,州政府可以追讨这笔钱,并且你可能需要额外支付高达250美元的费用。他们可以通过法院命令,或者直接扣押并出售你的车辆,即使是你拥有的其他车辆也可以。但是,对于租赁车辆,如果逾期付款仅是承租人的责任,他们不能扣押该车辆。

如果州政府计划扣押你的车辆,他们会至少提前十天寄送一封信,通知所有对车辆有权益的人。你有权通过请求听证会来质疑扣押或欠款金额。如果你不请求听证,车辆将被扣押并出售。

如果你请求听证会,听证会将在你居住地附近举行,并在听证会后做出决定。你也可以在车辆被扣押或出售之前支付欠款,从而阻止整个过程,同时不丧失你举行听证会的权利。

如果州政府认为留置权可能面临风险,他们可以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扣押你的车辆,但必须在扣押后48小时内通知你。加州公路巡警和当地警方可以协助执行此操作,车辆中发现的任何个人物品将根据其他州法律处理。

(a)Copy CA 车辆 Code § 9801(a)
(1)Copy CA 车辆 Code § 9801(a)(1) 当车辆注册或过户所需的付款根据第9800条 (a) 款逾期时,部门可通过依照第9805条提交判决请求证书,或通过适当的民事诉讼以及扣押和出售该车辆或未注册车辆车主拥有的任何其他车辆,收取车辆留置权金额及费用,费用不得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
(2)CA 车辆 Code § 9801(a)(2) 对于租赁车辆,(1) 款中规定的扣押和出售该车辆或该车辆车主拥有的任何其他车辆的权力不适用于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0879条 (a) 款 (1) 项仅由承租人承担责任的任何逾期留置权。
(b)CA 车辆 Code § 9801(b) 在扣押前至少10天,部门应通过挂号信向注册车主和法定车主,以及任何已知对该车辆主张权益的其他人,寄送留置权通知以及扣押和出售车辆的意向通知,信件寄送至部门记录中显示的这些人的最后已知地址。
(c)CA 车辆 Code § 9801(c) 任何收到留置权通知和扣押出售车辆意向通知的人均可请求举行听证会以质疑留置权的存在或金额。如果未请求听证会,车辆将被扣押并出售。
(d)CA 车辆 Code § 9801(d) 如果请求举行听证会,应提前10天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会应在请求听证会的人或注册车主居住的县内举行。听证会应由一名仲裁员主持,该仲裁员应向主任或其授权代表提交调查结果和建议,由其决定此事。该决定在通知相关方后生效。但是,主任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争议费用或税款首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或自听证会之日起一年内(以后者为准),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撤销该决定并重新审议此事。
(e)CA 车辆 Code § 9801(e) 在扣押或出售之前的任何时间,任何注册车主、法定车主或对车辆主张权益的人均可向部门支付留置权金额及费用。在此情况下,扣押或出售将不举行,如果车辆已被扣押,部门应将其归还给有权占有该车辆的人。此付款不构成放弃听证权的权利。
(f)CA 车辆 Code § 9801(f) 当部门或授权代理人有合理理由相信留置权可能在10天意向通知期内受到损害时,车辆可在未事先通知注册车主或法定车主的情况下被扣押,但需获得车辆登记官或其授权代表的扣押授权。在所有此类情况下,部门应在扣押后48小时内(不包括《政府法典》第6700条规定的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向法定车主和注册车主以及任何已知对车辆主张权益的其他人发出留置权通知和出售车辆的意向通知。任何质疑留置权和扣押的听证会应在该通知发出后10天内请求。
(g)CA 车辆 Code § 9801(g) 当同一人或多人拥有的多辆车辆存在留置权时,部门可根据 (a) 款扣押并出售足够数量的车辆,以支付其中一辆或多辆车辆的留置权及费用。
(h)CA 车辆 Code § 9801(h) 加州公路巡警局应协助扣押和保管车辆。任何市或县执法机构均可协助扣押和保管车辆。
(i)CA 车辆 Code § 9801(i) 部门根据本条规定在任何被扣押车辆中发现的任何财产,应由部门按照第2414条和第2415条的规定处理。

Section § 98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车辆登记官或其授权代表出售车辆的程序,特别是当车辆管理局(DMV)因未支付的费用、税款或罚款而持有留置权时。DMV可以对车辆出价以抵偿这些债务,如果DMV获得车辆,则必须将其报废并出售。任何车辆出售所得款项将按规定顺序用于偿还几项特定债务,首先是该部门产生的费用,然后是各种费用、税款和留置权。任何剩余款项归DMV确定的合法车主所有。这些销售的某些所得款项不存入州交通基金,而是在60天内送交州平衡委员会。

(a)CA 车辆 Code § 9802(a) 车辆登记官或授权代表应按照法律规定,以评估员为征收个人财产税而扣押和出售个人财产的相同方式进行出售。
(b)CA 车辆 Code § 9802(b) 该部门可以对车辆出价,金额等于该部门因登记费、过户费、牌照费、使用税、停车罚款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款和费用而持有的留置权。在所有车辆成为该部门财产的情况下,应将其报废并出售。
(c)CA 车辆 Code § 9802(c) 任何出售所得款项应由该部门按以下目的和顺序分配:
(1)CA 车辆 Code § 9802(c)(1) 该部门产生的费用。
(2)CA 车辆 Code § 9802(c)(2) 登记费和过户费及其产生的任何罚款。
(3)CA 车辆 Code § 9802(c)(3) 牌照费及其产生的任何罚款。
(4)CA 车辆 Code § 9802(c)(4) 使用税及其产生的任何利息或罚款。
(5)CA 车辆 Code § 9802(c)(5) 已完善的机械师留置权。
(6)CA 车辆 Code § 9802(c)(6) 已完善的担保权益。
(7)CA 车辆 Code § 9802(c)(7) 与车辆停放或泊车相关的违规罚款及其产生的任何行政服务费。任何其他法院判定的债务及其产生的任何行政服务费,且须由该部门收取。
(8)CA 车辆 Code § 9802(c)(8) 该部门应收的所有其他费用。
(9)CA 车辆 Code § 9802(c)(9) 任何剩余款项归该部门批准的对车辆拥有权益主张的人。
(d)CA 车辆 Code § 9802(d) 尽管有第42270条规定,根据 (c) 款第 (4) 项至第 (9) 项(含)分配的出售所得款项,不得转交财政部长存入州交通基金的机动车账户。
(e)CA 车辆 Code § 9802(e) 该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60天内,以该部门和委员会共同规定和批准的形式,将根据本条收集的所有使用税、利息和罚款转交州平衡委员会。

Section § 9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个人可以根据本州宪法和法律允许的法律程序,对机动车辆管理局扣押和出售车辆的决定提出质疑或采取行动。这意味着您有权就该部门的决定获得法院听证。

Section § 9804

Explanation

如果部门命令扣押并出售一辆车,车主有90天时间提起诉讼来质疑这项决定。在所有与扣押相关的行政上诉完成后,部门必须书面通知车主,告知他们有权寻求法院审查扣押命令。

(a)CA 车辆 Code § 9804(a) 任何在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旨在审查部门扣押并出售车辆命令的诉讼,应当自命令通知之日起90天内提起。
(b)CA 车辆 Code § 9804(b) 在所有行政上诉最终完成后,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被命令扣押和出售车辆的所有人,告知其根据 (a) 款向法院审查该命令的权利。

Section § 980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向法院提交一份证明,以寻求对未支付的车辆相关费用、税款、罚款或催收成本的判决。如果应缴金额是车辆的留置权且未支付,或者与承租人的责任有关,DMV就可以这样做。在提交之前,DMV必须通过邮件通知相关个人或企业,给予他们15天内请求听证以对费用提出异议的机会。如果未请求听证,DMV可以继续向法院提交证明。

(a)CA 车辆 Code § 9805(a) 部门可以在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或任何其他县的办公室提交一份证明,其中载明任何应缴费用、税款、罚款和催收成本的金额,负有应缴金额责任的个人、公司或企业的名称和最后已知地址,以及部门在计算应缴金额时已遵守本部门所有规定的事实,并请求对该个人、公司或企业判决支付证明中列明的费用、税款、罚款和催收成本,如果该费用、税款、罚款或催收成本属于以下任一情况:
(1)CA 车辆 Code § 9805(a)(1) 根据本部门规定,对到期未付的车辆产生的留置权到期未付,并且有证据表明该车辆的运营违反了本法典或根据本法典通过的任何法规。
(2)CA 车辆 Code § 9805(a)(2) 《税收和税法典》第10879条规定的承租人责任。
(b)CA 车辆 Code § 9805(b) 在提交证明之前,部门应通过邮件通知该个人、公司或企业应缴金额以及本款规定的听证机会。应该个人、公司或企业的请求,部门应根据第9801条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将确定部门所主张的费用、税款、罚款或催收成本是否到期并构成对车辆的留置权,以及该个人、公司或企业是否对此负有责任。
(c)CA 车辆 Code § 9805(c) 如果在邮寄(b)款要求的通知后15天内未请求听证,(b)款要求的证明可以提交。

Section § 9806

Explanation

当一份详细列明费用、税款、罚款和催收成本的证书被提交时,法院书记员必须立即记录一项针对相关个人或组织的判决。这项判决是为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利益。书记员可以将这项判决保存在一本名为“机动车辆登记判决”的特定簿册中。

法院书记员在第9805节中规定的证书提交后,应当立即录入一项判决,判决加利福尼亚州人民胜诉,判决对象为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判决金额为证书中列明的任何费用、税款、罚款和催收成本。书记员可以将该判决归档在一本名为“机动车辆登记判决”的活页簿中。

Section § 980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部门提出请求时,他们可以像执行其他判决一样执行一项判决。这包括按照法律程序出售债务人的财产来执行判决。但是,在此过程中,他们不能扣押或拍卖任何不动产。

应部门请求,对第9806条规定的判决签发执行令,其方式与对其他判决签发执行令的方式相同;且应根据该执行令举行拍卖,拍卖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但不得对任何不动产签发扣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