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运输商、经销商和销售员车辆销售员
Section § 11800
Section § 11802
如果您想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车辆销售员执照,您需要填写部门提供的表格。他们会询问您有关您的品格和过往记录的问题,以确定您是否诚实可靠。您需要提供您的姓名、地址,以及您之前是否曾有任何与执照相关的法律或纪律问题。
当部门颁发您的执照时,执照上会包含您的照片、体貌特征、签名以及作为车辆销售员的专属号码。如果需要,他们还会在您续期执照时要求提供新的照片。
Section § 11803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在审查车辆销售员执照申请期间,向申请人签发临时许可证。这个临时许可证允许申请人作为销售员工作最长 120 天。但是,如果 DMV 发现申请是欺诈性的、不正确、不完整,或者临时许可证是错误签发的,他们可以立即取消。临时许可证一旦被取消,或者当实际执照被批准或拒绝时,就会失效。
Section § 11806
Section § 11808.5
本节解释了被许可人如何通过和解协议解决与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之间的法律纠纷。这可以在听证会之前、期间或之后进行,但必须在听证官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完成。被许可人和DMV局长就缓刑或罚款等条款达成一致,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每次违规的罚款不得超过500美元。如果被许可人未遵守协议条款,协议将失效,DMV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部门还制定了与此类协议相关的罚款金额框架。
Section § 1181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必要时为了公共安全,暂时吊销车辆销售员的执照,最长30天,并且必须在此期间内举行听证会并作出决定。DMV还可以颁发附带特定条件的临时执照。如果有人对临时执照不满意,或者执照申请被拒绝,他们可以在6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执照被吊销或申请被拒绝的人可以在一年后重新申请,除非他们的案件属于允许提前重新申请的特定例外情况。
Section § 11812
如果你是加州的持照汽车销售员,受雇时必须将执照交给雇主。雇主会将其张贴在你销售汽车的每个地点,让公众容易看到。
在你受雇期间,你的执照(或其副本)必须持续张贴。当你离职时,你应该取回你的执照,并且你的雇主必须销毁所有他们张贴的副本。如果你搬家,你必须在五天内告知部门你的新地址。如果他们试图向你发送法律文件,而你不在上次备案的地址,他们可以通过挂号信寄到旧地址,除非你已书面告知他们新的地址。
Section § 11814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车辆销售员执照有效期为三年,除非被取消、暂停或吊销。你需要在执照到期前办理续期,因为到期后就不能续期了。如果你的原始执照遗失或损坏,你必须办理一份副本。
Section § 11819
这项法律规定,以多种方式滥用销售员执照是违法的。您不能将您的执照借给他人,也不能明知而允许他人使用。假装并非颁发给您的执照是您的,也是违法的。如果许可部门因您的执照被暂停、吊销或注销而要求您交回,您必须遵守。不要以任何方式允许您的执照被非法使用。最后,您不能制作执照的副本或持有任何可能被误认为是真品的伪造版本,除非您遵循了特定的授权。
Section § 11820
本法律规定了部门针对各项执照服务收取的费用。首次申领执照需支付50美元的不可退还费用,执照续期费用同样为50美元,如果需要补办执照,则需支付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