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许可和商业法规交通违章学校
Section § 11200
如果你想经营或在交通违规者学校任教,你需要从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获得有效许可证。参加这些学校的人员必须签署一份消费者披露声明,未成年人的声明则需由其父母签署。这份声明指出课程已获得DMV批准,学校必须将其保留三年。学校必须使用DMV的在线数据库向法院报告成功完成课程的信息。完成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学员将获得一份包含学校联系信息的收据。此处概述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202
本法律概述了在加州拥有和经营交通违规者学校的要求。要获得执照,学校必须拥有一个专门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不得靠近法院或其他学校,必须保持正常营业时间,并有工作人员在场。学校名称不应包含误导性的费用信息,并且必须遵守部门规定,包括拥有经批准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设备。需要15,000美元的保证金以防止欺诈。所有人必须授权主任代表其接收法律文件,并且如果所有人同时是经营者或讲师,则必须满足某些要求。他们必须遵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指南,以适应残疾学生。学校有一年的时间来满足这些要求。公立学校可免除其中一些规定。最后,必须展示一份关于虚假获取结业证书处罚的通知。
Section § 11202.5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违规驾驶者学校经营者的许可要求。要经营此类学校,个人必须持有车辆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执照,除非他们是所有者/经营者,并在所有者的执照上注明。要获得执照,个人必须未曾实施会导致执照暂停或吊销的行为,必须在三次尝试内通过一项必考,年满21岁,完成一个四小时的教育课程,并获得所有者的证明,确认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所有这些标准必须在申请执照后一年内满足,否则申请将失效,但支付费用后允许重新提交。
Section § 11203
如果您想开办交通违规者学校,但不想缴纳保证金,您可以存入一笔钱作为担保。如果您的业务已关闭或执照已过期,并且没有针对这笔存款的索赔,那么这笔存款可以在三年后退还。如果法院确认没有索赔,他们可能会允许您提前取回存款。但是,如果发生任何与存款相关的法律诉讼,局长或州政府可以从中扣除律师费和行政费用。
Section § 11203.5
Section § 11204
本节解释了交通违规者学校所有人及经营者的执照要求。执照有效期为一年,必须每年续期,并遵循特定的合规指南。经营者可以提交持续专业教育证明来续期执照,而不是参加笔试。如果部门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可以颁发附带特殊条件的试用执照,但这些条件不会列在执照本身上。如果持照人死亡,部门可以向其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继承人提供临时执照,以使学校继续运营并处理业务事宜,最长可达一年,必要时可延长。任何临时执照都可能附带限制条件,以确保公共安全。
Section § 11205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必须在其网站上提供一份每日更新的、经许可的交通违规者学校名单。该名单将列出所提供的教学类型以及提供课程的城市。
法院或交通援助计划分发的纸质名单必须是最新版本,且日期戳不得超过 60 天。此外,DMV 必须在 2012 年 4 月 1 日之前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系统,用于跟踪和报告课程参与和完成情况。这项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11205.1
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当有人因交通违规选择或被要求参加交通学校时,会收取另一条款中提到的一项费用。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另一条款中更新的不同费用在相同条件下适用。
Section § 11205.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交通协助计划(TAP)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交通协助计划是一个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机构,它与法院合作处理交通违规案件,或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工作。
法院可以利用交通协助计划来提供服务,例如管理交通违章案件,这可能包括行政任务,如打印各县的特定清单、帮助交通违规者,或与交通案件管理相关的其他合法活动。
法院可以向交通违规者收取费用,以支付交通协助计划的行政成本,但这些费用不能超过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法院还负责批准和监管这些费用,并且可以允许交通协助计划收取这些费用。这项法律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205.4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使用交通援助计划 (TAP) 来监督交通违规者学校。这包括审计和检查业务及课程记录、业务实践,以及所提供教学的内容和质量等任务。他们可以检查营业办公室和教室,并观察交通安全课程的实际教学情况,以确保教育达到高标准。这项权力于2011年9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11206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加州成为一名持证交通违规者学校教练的条件。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高中学历,在三次尝试内通过部门要求的关于交通法规和驾驶实践的考试,持有有效的加州驾驶执照,并且年满18岁。执照要求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否则申请将失效,但可以支付必要费用后重新提交申请。对于在公立学校提供教学并持有有效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则无需此特定执照。
Section § 11206.5
Section § 11207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和续期交通违规者学校教练执照的要求。当某人首次符合资格时,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会颁发一个有效期为三年的执照,除非该执照被取消、暂停或吊销。教练可以在执照到期前通过提交申请来续期。续期时,他们必须满足某些条件,例如通过考试或提供持续教育证明。如果符合公共利益,DMV 还可以颁发附带特殊条件的临时执照。
Section § 11208
本节规定了加州交通违规者学校运营和管理相关的费用。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设定这些费用,涵盖交通学校所有人、经营者、教练员及其地点的执照颁发、续期和补办。此外,还包括课程内容审批和考试管理费用。这些收费应足以覆盖所有行政成本,但日常监督除外。
此外,还会向被要求参加这些学校的驾驶员收取一笔单独的费用,用于支付日常监督的成本。这些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11209
如果您拥有、经营或在交通违规者学校任教,并且您的执照在未续期的情况下过期了,您不能续期,但可以申请一个新的。如果您的执照被注销,就不能续期。如果执照被暂停或吊销,则在恢复之前无法续期。如果暂停或吊销的期限超过了执照的有效期,您必须在此之后申请新执照。
Section § 11210
Section § 11211
如果您正在申请本章下的某种执照,部门可以基于多种原因拒绝您的申请。这包括如果您之前在加州或其他州有过类似执照被吊销或暂停的记录,或者您做过任何根据第11215条可能导致执照被暂停的事情。如果您是企业的一部分,您的业务伙伴有不良记录也可能影响您的申请。如果您在申请中撒谎或隐瞒重要细节,或者您曾因与执照职责相关的罪行被定罪,部门也可能拒绝。但是,如果您的申请被拒绝,您可以在6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这一决定。如果您的执照被吊销,您可以在一年后重新申请。
Section § 11212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交通违规者学校的记录保存要求。每所学校的负责人必须在其主要营业地点为每位学生保存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包括学校和学生的信息、所提供教学的详细情况、学生的费用以及任何相关的法院案卷号。这些记录必须至少保存三年,并可供某些政府机构检查。如果学校关闭或暂停运营,必须将这些记录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学生的地址只能由学校用于行政管理目的。
Section § 11213
如果您拥有一所交通违规者学校,当所有权或公司结构发生变化时,您必须在10天内通知相关部门。如果您更改学校的主要地点,或增加/删除分支机构或教室,您需要立即通知部门。教员和运营者必须在五天内告知部门新的家庭住址。部门也可以在需要时要求提供更多报告。
Section § 11214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对持牌的交通违规者学校进行审计、检查和监督。审计可以每年进行,以检查业务记录、班级记录和课程内容。检查可能涉及审查实际的营业场所和教室空间。监督是指观察交通安全教学如何在课堂上实际进行。
Section § 11215
本条规定,如果符合某些条件,部门可以暂停或吊销交通违规者学校的执照。这些条件包括学校未能满足执照要求或参与欺诈活动。如果学校冒充部门一部分、发布误导性广告、非法收取或招揽费用,或在没有持证教练的情况下教授交通安全,执照也可能被吊销。
其他吊销理由包括学校被判犯有特定严重罪行,或未能维持所需的保证金或存款。此外,冒充部门雇员或发布误导性广告也可能导致执照暂停或吊销。
Section § 11215.5
Section § 11216
Section § 11216.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违规者学校不止一次侵犯学生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或类似法律享有的权利,其执照将自动暂停30天。当无法再提起上诉时,这项裁定即为最终裁定。如果该违规学校由同时管理其他学校的经营者运营,那么这些学校的执照也将暂停30天。
Section § 11216.5
如果执照持有人或业务代表被判犯有与其执照职责相关的严重罪行,特别是如果定罪尚未最终生效或正在上诉中,部门可以临时拒绝颁发或暂停执照。不抗辩答辩也算作定罪。
如果定罪得到维持或最终生效,临时暂停或拒绝颁发执照将变为永久性的拒绝或吊销执照。如果临时措施是缓刑条件的一部分,这些条件将持续到缓刑期结束。
如果定罪在上诉中被推翻,部门必须立即撤销暂停或拒绝颁发执照的决定。
Section § 11217
在加州,如果你作为交通违规学校的所有人、经营者或教练的执照面临被暂停或吊销的风险,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必须首先给你通知并提供听证机会。但是,如果存在欺诈等紧急问题,你的执照可以立即被暂停,无需事先通知。
如果你的执照因某些严重行为被暂停,一旦问题解决,你必须支付 5 美元的费用才能恢复执照。所有听证和通知都将按照特定的政府程序处理。
如果 DMV 对你的执照采取行动,你可以寻求法院审查。如果符合公共利益,DMV 也可以在没有听证会的情况下暂时暂停你的执照,但他们必须在暂停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举行听证会并作出决定。
即使你的执照已被暂停、过期或取消,DMV 仍然可以提出指控,进一步吊销或暂停它。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你未来是否能获得执照。
Section § 11217.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本章许可的业主已关闭其业务,或者操作员或指导员已搬离其最后已知地址,他们可以通过挂号信在其最后已知的营业或家庭地址接收法律文件。但是,如果他们已书面通知部门关于此类文件的新地址,那么文件应发送到更新后的地址。
Section § 11218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在交通违规者学校所有者、经营者或教员面临指控时,与他们达成协议。这种协议被称为“和解协议”,可以避免进一步的听证或上诉,并可能包括缓刑或罚款。罚款金额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学校所有者每项违规最高可达1000美元,经营者或教员每项违规最高可达500美元。
该协议可以在听证前、听证期间或听证后达成,但必须在最终决定作出之前妥善签署并备案。部门将制定关于协议中可包含的罚款金额的规定。所有相关方都必须签署协议,并且协议必须连同任何相关文件一并提交给行政听证办公室。
如果被许可人未能遵守协议条款,则协议无效,部门可以采取其他法律行动,例如重新提出指控或施加执照处罚。
Section § 11219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为交通违规者学校制定规章制度,这些学校旨在教授驾驶员道路安全知识。这些学校的课程必须涵盖驾驶员和行人关于交通法规的权利和义务等主题。局长还可以为这些学校的教师培训项目制定规则。
Section § 11219.3
这项法律要求驾驶员教育课程包含关于驾驶员和行人权利与责任的教学内容。课程应涵盖机动车驾驶人如何与行人互动,并教导行人在交通法规下的自身权利和责任。此外,它强调尊重行人、骑自行车者和摩托车骑行者先行权的重要性。
Section § 11219.5
本节规定,当有人付费注册、参加或完成交通安全课程时,交通学校必须开具收据。如果课程取消,并且学校提前至少72小时通知了学生,或者取消是由于学校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那么学校就不必提供打折的替代课程。
Section § 1122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理由相信驾驶教练不合格,他们可能需要参加考试来证明他们仍然能够教学。如果他们拒绝或不参加考试,他们的教学执照可以在没有听证会的情况下被暂时吊销。吊销在他们收到通知后立即生效。
Section § 11222
本法律条款允许部门聘请一家私营公司来管理交通违规者学校的各个方面,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受聘公司不得与这些学校进行其他商业活动,并且必须每年向部门和立法机关提供统计报告。他们还需要向指定的州官员开放记录以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