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收到停车罚单,那是一种民事罚款,而不是刑事犯罪。车辆的注册车主以及当时驾驶或租用车辆的人都对这些罚款负责,除非车主能证明车辆是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被使用的。如果车主支付了罚款,他们可以要求当时驾驶车辆的人偿还。此外,如果你在获得车主许可的情况下驾驶他人的车辆并收到停车罚单,你将被视为车主的代理人,如果你认为罚单不合理,可以对其提出异议。

(a)CA 车辆 Code § 40200(a) 任何不属于轻罪的、关于车辆停放或泊车的法规的任何违反行为,无论是根据本法典、任何联邦法规或规章,还是根据地方当局颁布的任何条例,均应处以民事罚款。这些民事罚款的执行应受本条规定的民事行政程序管辖。
(b)CA 车辆 Code § 40200(b) 除第40209条另有规定外,因违反任何关于车辆停放的法规而被传唤的车辆的注册车主以及驾驶员、承租人或租赁人,无论是根据本法典、任何联邦法规或规章,还是根据地方当局颁布的任何条例,均应共同承担根据本条施加的停车罚款,除非车主能证明该车辆未经其明示或默示同意而被使用。根据本条支付任何停车罚款、民事判决、费用或行政费用的车主,有权向驾驶员、承租人或租赁人追偿。
(c)CA 车辆 Code § 40200(c) 非车辆所有者但经所有者明示或默示许可使用或操作车辆的驾驶员,应被视为车主的代理人,以接收根据本条送达的停车违规通知,并可对违规通知提出异议。

Section § 402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因为同一停车违规行为同时收到停车罚单和法院传票。

Section § 402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处理机构收取的停车罚款应如何处理。通常,这些收取的资金会存入开具机构的账户,但有特殊情况。如果加州公路巡逻队的警官开具了停车违规罚单,资金将归违规发生地的管辖区所有。此外,如果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特定日期之间生效的停车罚款有任何增加,这些增加的款项将归不同的基金所有,例如县的普通基金。1992年之后增加的任何罚款都归开具机构所有。

处理机构还必须准备一份年度报告,详细说明处理的案件数量和收到的资金。这份报告是公共记录,必须提交给每个开具机构,并且应请求提供副本给县审计员、主计长和大陪审团。

(a)CA 车辆 Code § 40200.3(a) 处理机构(可以是开具机构)收取的全部停车罚款,包括送达费以及与民事债务追收相关的费用和追收成本,应存入开具机构的账户,但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逻队警官开具的停车违规通知书所产生的款项,应存入违规发生地管辖区的账户,以及根据《政府法典》第八编第12章(第76000节起)应支付给县的款项,以及根据《刑法典》第1463.28节,在1988年9月16日至1992年7月1日(含)期间生效的停车保释金增加部分所产生的任何停车罚款。因保释金增加而产生的这些资金应转交县财务主管并存入普通基金。1992年7月1日之后生效的任何停车罚款增加,应归开具机构所有。
(b)CA 车辆 Code § 40200.3(b) 处理机构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准备一份报告,列明处理的案件数量、收到的所有款项和分配情况,以及开具机构或主计长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本报告为公共记录,应提交给每个开具机构。应请求,副本应提供给县审计员、主计长和大陪审团。

Section § 4020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机构应如何处理停车违规罚款,以及处理停车违规的职责如何移交。机构必须在收到停车罚款的月份结束后45天内,将应付给县的款项存入县库。如果县法院一直在为市或区管理停车违规事宜,则必须在1994年1月1日之前(某些情况除外)计划将这些职责移交回相关机构。康特拉科斯塔县和圣马特奥县适用特殊规定,允许它们维持某些合同直至1996年中期。在旧金山,处理停车违规的法院雇员将调任至市政府职位,并且任何雇员都不会因这些变动而失业。“停车罚款”包括罚金、滞纳金和催收费用。

(a)CA 车辆 Code § 40200.4(a) 处理机构应在收到停车罚款的月份的最后一天后的45个日历日内,将因处理停车违规而应付给县的所有款项存入县财务官处。
(b)CA 车辆 Code § 40200.4(b) 除(c)和(d)款另有规定外,如果县内法院一直在为市、区或任何其他发出机构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则发出机构和县应在协议中规定尽快但不迟于1994年1月1日有序移交处理活动。该协议应允许法院逐步退出,并允许发出机构逐步接管或转移为履行本条规定的长期承诺,为发出机构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而可能已购置或需要购置的人员、设备和设施。法院应将加州公路巡逻队发出的停车罚单的处理职能移交给违规发生地市或县的处理机构。
(c)CA 车辆 Code § 40200.4(c) 如果康特拉科斯塔县或圣马特奥县,或其中任何一县的法院,在1992年1月1日有一份生效合同,为特定县内市、区或其他发出机构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则该县可根据合同条款及其任何修订继续向发出机构提供这些服务,直至并包括1996年6月30日,此后,第40200.5节将管辖为这些服务签订的任何合同。
(d)CA 车辆 Code § 40200.4(d) 旧金山市法院从事处理停车违规通知的雇员以及这些雇员的职位,应被调动到旧金山市县的同等公务员职位。
(e)CA 车辆 Code § 40200.4(e) 任何法院雇员不得因将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的职能从法院移交给发出机构而被解雇或以其他方式解除雇佣关系。
(f)CA 车辆 Code § 40200.4(f) 在本条中,“停车罚款”包括法律授权的罚款,包括本条授权的评估费、任何滞纳金以及法律规定的催收费用。

Section § 402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开具停车罚单的机构与县、私营供应商或其他城市签订合同来处理这些罚单。他们不能为此使用加州公路巡警局或其他州执法机构。在使用私营供应商时,机构必须考虑少数族裔企业的参与。

合同必须包括每月向相关方分配所收款项,但支付给县和机动车辆管理局的特定款项除外。如果合同提供审查员或听证服务,则必须按固定月费率或按处理的通知数量计费,并且不能包含基于被维持的罚单数量或收取的罚款金额的奖励。

(a)CA 车辆 Code § 40200.5(a) 除第40200.4条 (c) 款另有规定外,开具机构可选择与县、私营供应商或县内任何其他市或县处理机构(加州公路巡警局或其他州执法机构除外)签订合同,经该其他实体同意,在根据第40230条向法院提交之前,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
如果开具机构与私营供应商签订合同提供处理服务,则应特别考虑少数族裔企业参与提供这些服务。就本款而言,“特别考虑”的含义与《政府法典》第14838条 (c) 款中关于小型企业优惠的规定相同。
(b)CA 车辆 Code § 40200.5(b) 根据 (a) 款签订的合同应规定双方之间每月分配所收款项,但根据《政府法典》第八篇第12章(第76000条起)应支付给县的款项以及根据本法典第4763条应支付给机动车辆管理局的款项除外。
(c)CA 车辆 Code § 40200.5(c) 如果根据 (a) 款签订的合同包括提供合格审查员或行政听证提供者,则合同应基于固定月费率或基于处理的通知数量,且不得包含基于被维持或驳回的通知数量或收取的罚款金额而给予处理实体的奖励。

Section § 4020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市或县聘请外部公司处理停车罚单时需要发生的事情。管理这些罚单的公司被称为“处理机构”。

地方政府必须制定书面规则,说明这家公司应如何运作。地方政府仍需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并必须密切监督它们。

他们需要每年检查公司的工作,并调查司机提出的任何投诉。

但是,如果地方政府是执法机构,并且不自行处理罚单,那么这些监督规则就不适用于它们。

(a)CA 车辆 Code § 40200.6(a) 如果根据第40200.5条签订合同,就本条而言,“处理机构”指负责处理停车违规通知和逾期停车违规通知的签约方。
(b)CA 车辆 Code § 40200.6(b) 签发机构的管理机构应制定书面政策和程序,据此签约方应提供服务。
(c)CA 车辆 Code § 40200.6(c) 签发机构应对签约方采取的所有行动负责,并应对签约方进行有效监督。“有效监督”至少包括对处理机构服务的年度审查,以及对使用处理机构服务的驾车者提出的投诉的审查。签发机构应制定程序,调查并解决驾车者对任何处理机构的投诉。
(d)CA 车辆 Code § 40200.6(d) 如果签发机构是执法机构,且不兼作处理机构,则(c)款不适用于该签发机构。

Section § 402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停车罚单处理机构赢得停车罚单的民事判决,或根据特定条款对罚单进行复审,它必须通知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并解除与该停车罚单相关的车辆注册冻结。

Section § 40202

Explanation
如果车辆在无人看管时违反停车规定,停车执法人员必须在车上贴罚单。罚单上会包含违规详情、车辆信息以及如何在21天内缴纳罚款或提出异议。如果车辆在罚单贴上之前开走,罚单将在15天内邮寄给车主。 在罚单提交备案前,任何更改或销毁已开具罚单的行为都属于轻罪。如果发现错误或出于司法公正,罚单可以被取消,但不能因为私人关系而取消。罚单上的任何错误都可以更正,更正通知将寄给车主。

Section § 40203

Explanation

如果你收到停车罚单,罚单上必须详细说明你需要支付多少钱、付款寄往何处,并用粗体字注明你可以通过邮件支付。它还应该告诉你,如果你想对罚单提出异议,该如何查询相关程序。

停车违规通知书应附带一份书面通知,说明该违规行为应缴的停车罚款金额、授权收取停车罚款的收款人地址、一份粗体字声明,说明停车违规罚款可通过邮件寄送,以及关于获取质疑停车违规通知书程序信息的说明。

Section § 4020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停车罚款如何确定和收取。各地区的管理机构设定停车违规的罚款,并且应努力在县内统一这些罚款标准。这些罚款被视为民事罚款。对于某些违规行为,例如涉及残疾人停车位的违规,罚款金额从250美元到1,000美元不等。但是,如果违规者在违规时持有有效但未展示的残疾人牌照或停车牌,罚款可以暂停执行。如果违规者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罚款,他们可以被允许分期支付。

(a)CA 车辆 Code § 40203.5(a) 停车违规罚款和滞纳金的罚款标准应由发出违规通知的管辖区管理机构制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同一县内的开具机构应统一停车罚款标准。
(b)CA 车辆 Code § 40203.5(b) 本条规定下的停车罚款应作为民事罚款收取。
(c)Copy CA 车辆 Code § 40203.5(c)
(1)Copy CA 车辆 Code § 40203.5(c)(1) 尽管有 (a) 款规定,违反第 22507.8 节或根据第 22511.57 节通过的条例或决议的罚款应不低于二百五十美元 ($250) 且不高于一千美元 ($1,000)。
(2)CA 车辆 Code § 40203.5(c)(2) 如果违规者在违规时持有但未能展示根据第 5007 节颁发的有效特殊识别牌照,或根据第 22511.55 节或 22511.59 节颁发的识别牌,开具机构可以暂停执行 (1) 款规定的罚款。
(3)CA 车辆 Code § 40203.5(c)(3) 如果开具机构认定违规者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根据本款施加的罚款可以分期支付。

Section § 40203.6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因某些违规行为收到停车罚单,除了常规罚款外,您还将面临一笔额外费用。这笔额外费用是罚款的10%,专门适用于与不当使用残疾人停车牌或标牌、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以及类似违规行为相关的罚单。这笔额外收取的费用将归入停车违规发生地的市或县。

(a)CA 车辆 Code § 40203.6(a) 除根据任何其他法律征收的评估费外,对于以下任何一项民事违规行为,发出停车违规通知的管辖区管理机构应额外征收一笔评估费,金额相当于根据第40203.5条确定的罚款的10%:
(1)CA 车辆 Code § 40203.6(a)(1) 第4461条的 (b)、(c) 和 (d) 款。
(2)CA 车辆 Code § 40203.6(a)(2) 第4463条的 (c) 款。
(3)CA 车辆 Code § 40203.6(a)(3) 第22507.8条。
(4)CA 车辆 Code § 40203.6(a)(4) 根据第22511.57条通过的条例或决议。
(5)CA 车辆 Code § 40203.6(a)(5) 第22522条。
(b)CA 车辆 Code § 40203.6(b) 根据本条征收的评估费应存入违规发生地的市或县。

Section § 40204

Explanation

如果你收到停车罚单并支付罚款而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此事就算解决了。但是,如果你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额罚款,你可以申请分期付款。为此,你需要向开具罚单的机构提供你无法立即支付的证明,他们可能会根据其规定允许你制定付款计划。

(a)CA 车辆 Code § 40204(a) 如果停车罚款由经授权收取停车罚款的人员收到,且对该停车违规行为无异议,则本条规定下的程序应终止。
(b)CA 车辆 Code § 40204(b) 如果违规者向开具罚单的机构提供其无法全额支付停车罚款的令人满意的证据,该机构可以根据其制定的书面指南,允许分期支付停车罚款。

Section § 4020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对停车罚单有异议,负责处理罚单的机构必须按照第40215条的规定来处理此类争议。

Section § 40206

Explanation

如果你没有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支付停车罚单,开具机构会给你寄送另一份通知,说明罚单已逾期。

这份逾期通知可以专人送达给你,或者邮寄到你在机动车辆管理局登记的地址。

(a)CA 车辆 Code § 40206(a) 如果停车罚款的支付未能在根据第40202条规定的停车违规通知书上确定的日期之前,被授权收取停车罚款押金的人收到,则处理机构应向注册车主送达一份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
(b)CA 车辆 Code § 40206(b) 根据本条送达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可以通过专人送达,或通过头等邮件寄送给注册车主,地址以机动车辆管理局的记录所示为准。

Section § 4020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在加州收到停车违规通知后会发生什么。如果您要求获取停车罚单的副本,机构必须在15天内通过邮件或亲自提供,并且收费不得超过2美元。在他们处理您的请求期间,他们不能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拖走您的车辆。如果您的停车违规通知上存在错误,特别是车辆描述与注册信息不符,并且他们不怀疑存在滥用车牌的情况,您需要书面申请取消罚单,并且无需亲自出庭。

(a)CA 车辆 Code § 40206.5(a) 在收到请求(通过邮件或亲自提交)后的15天内,处理机构应向任何已收到逾期停车违规通知的人士或其代理人,邮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原始停车违规通知的影印件或电子生成的传真件。开具机构可以收取足以弥补提供该副本实际成本的费用,但不得超过两美元 ($2)。在开具机构满足获取原始停车违规通知副本的请求之前,处理机构不得根据第22651条 (i) 款、第22651.7条或第40220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b)CA 车辆 Code § 40206.5(b) 如果停车违规通知上的车辆描述与该车辆注册卡上的相应信息不基本匹配,且处理机构确信车辆描述不正确并非由于故意更换车牌所致,则处理机构应根据该人的书面请求取消停车违规通知,而无需该人出庭。
(c)CA 车辆 Code § 40206.5(c) 就本条而言,停车违规通知的副本可以是影印件或电子生成的传真件。

Section § 4020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详细说明了处理逾期停车违章的流程。法律规定,必须向车辆的注册车主发送一份包含特定信息的通知。车主有21天(从违章开具之日起)或14天(从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时间来支付罚款或对罚单提出异议。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定,车辆注册的续期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罚款在这些时限内支付,则只需支付原始罚款,不收取额外费用。这项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a)CA 车辆 Code § 40207(a) 逾期停车违章通知应包含第40202条 (a) 款或第40248条 (a) 款(如适用)以及第40203条中规定的信息,并且,还应包含一份告知注册车主的通知,说明除非注册车主在违章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或逾期停车违章通知邮寄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支付停车罚款或对违章提出异议,或完成并提交符合第40208条或第40209条规定的免责宣誓书,否则,车辆注册的续期将取决于是否遵守逾期停车违章通知。如果注册车主通过出庭或邮寄方式,在违章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或逾期停车违章通知邮寄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向处理机构支付款项,停车罚款将仅包括原始罚款金额。不得加收额外费用、评估费或其他费用。
(b)CA 车辆 Code § 40207(b) 本条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40208

Explanation
如果您收到一份关于逾期停车罚单的通知,该通知必须附带一份表格,允许您声明您不承担责任。它应该解释哪些情况使您符合免责条件,提交该表格会产生什么后果,并提供将其寄回相关机构的步骤。

Section § 40209

Explanation
如果租赁公司因其出租的车辆收到停车罚单,他们可以在收到逾期通知后的30天内,向罚单处理机构提交一份免责宣誓书。他们需要附上租赁协议的证明,其中包含承租人的详细信息,例如驾驶执照号码、姓名和地址。一旦处理机构收到这些信息,他们会将停车罚单寄给承租人。如果承租人未能在罚单签发之日起21天内或逾期通知邮寄后14天内付款,处理机构可以对承租人采取进一步行动。

Section § 402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如果登记车主提交宣誓书,声称他们在停车违规发生前已出售或转让了车辆,会发生什么。如果出售或转让得到核实,停车违规通知书将被撤销。车主必须提供转让证据,例如签署的协议,以避免支付罚款。如果在15天内未提供证据,则必须支付罚款或对违规行为提出异议。处理机构仍可向在违规发生时拥有车辆的人追缴罚款。

(a)CA 车辆 Code § 40210(a) 如果免责宣誓书被退回并表明被送达的登记车主已在被指控违规日期之前善意出售或转让车辆,并已将车辆交付给购买者占有,则处理机构应从部门获取核实,确认该登记车主已遵守第5602条。
(b)CA 车辆 Code § 40210(b) 如果登记车主已遵守第5602条,处理机构应撤销针对该登记车主的拖欠停车违规通知书。
(c)CA 车辆 Code § 40210(c) 如果登记车主未遵守第5602条,处理机构应通知登记车主,除非登记车主在通知发出后15天内提交证据,证明车辆所有权和占有的转移发生在被指控违规日期之前,否则罚单应全额支付或根据第40215条提出异议。如果登记车主未遵守此通知,处理机构应根据第40220条进行处理。如果登记车主在通知发出后15天内提交证据,处理机构应撤销针对该登记车主的拖欠停车违规通知书。
(d)CA 车辆 Code § 40210(d) 就 (c) 款而言,足以证明所有权和占有的转移发生在被指控违规日期之前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显示车辆所有权转让日期的已签署协议副本。
(e)CA 车辆 Code § 40210(e) 本条不限制或损害处理机构向在被指控违规发生之日拥有车辆所有权和占有权的人追缴拖欠停车罚款的能力或权利。

Section § 402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加州处理违章停车欠费的流程。它描述了在发出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后支付停车罚款时必须采取的措施。如果通知尚未正式备案或判决,支付罚款将终止整个流程。如果通知已备案,则必须遵循特定步骤,包括记录付款、通知车辆管理局(DMV)并停止追收程序。负责机构还必须向付款人签发付款证明,并确保资金得到正确管理。

(a)CA 车辆 Code § 40211(a) 如果注册车主、注册车主的代理人、或根据Section 40206或Section 40209收到违章停车欠费通知的承租人或租赁人,或在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已根据Section 40206发出待送达后出示违章停车通知或违章停车欠费通知的任何其他人,将停车罚款存入有权接收的人员处,则处理机构应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1)CA 车辆 Code § 40211(a)(1) 交付以下文件之一的副本:根据Section 40206签发的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如果传票是电子签发的,则为包含违章停车通知中列明信息的真实准确摘要;或以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形式呈现的传票信息的电子复制清单,并向该人员交付,同时在签发机构的记录中记录实际收到副本的人员的姓名、地址和驾驶执照号码。
就本款而言,违章停车欠费通知的副本可以是影印件。
(2)CA 车辆 Code § 40211(2) 确定违章停车欠费通知是否已根据Section 40220的(b)款向部门备案,或是否已根据Section 40220判决民事判决。
(b)CA 车辆 Code § 40211(b) 如果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尚未向部门备案或尚未判决,且已收到停车罚款(包括任何适用的评估费),则本条下的程序应终止。
(c)CA 车辆 Code § 40211(c) 如果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已向部门备案,并已根据Section 4760的(b)或(c)款或Section 4764退回,且已收到停车罚款以及处理机构的服务成本行政服务费和任何适用的评估费,则本条下的程序应终止。
(d)CA 车辆 Code § 40211(d) 如果违章停车欠费通知已向部门备案,且尚未根据Section 4760、4762和4764退回,并且处理机构已收到停车罚款以及与民事债务追收相关的任何适用服务费用,则处理机构应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1)CA 车辆 Code § 40211(d)(1) 向注册车主、代理人、租赁人、承租人或进行付款的其他人交付付款证明。
(2)CA 车辆 Code § 40211(d)(2) 立即按照部门规定的方式将付款信息传输给部门。
(3)CA 车辆 Code § 40211(d)(3) 终止违章停车欠费通知的程序。
(4)CA 车辆 Code § 40211(d)(4) 依法转交所有停车罚款和评估费以供存入。

Section § 40215

Explanation

您可以在收到加州停车罚单后的21天内提出异议,如果是逾期罚单,则在14天内提出。机构的首次审查是免费的,如果他们同意您的意见,可以取消罚单。

如果您对初步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回复后的21天内申请正式听证。您需要先支付罚款,但如果您经济上无力支付,可以申请豁免。

听证会可以通过邮件、亲自出席或(如果提供)电话进行。未成年人无需监护人即可出席。听证会旨在公平独立,由受过培训的审查员处理案件。审查员不得受停车罚单管理人员的影响,并且必须具备适当的资格。

(a)CA 车辆 Code § 40215(a) 自停车违规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或自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邮寄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不包括处理机构根据第40206.5条收到原始停车违规通知书副本或传真请求之日起至处理机构满足该请求之日止的任何天数,任何人可以向签发机构申请对该通知书进行初步审查。该申请可以通过电话、书面形式或亲自提交。此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在初步审查后,签发机构确信违规行为未发生,或注册车主对该违规行为不负责任,或存在减轻情节,使得撤销罚单符合司法公正原则,签发机构应取消停车违规通知书或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签发机构应将取消事宜告知处理机构(如有)。签发机构或处理机构应将初步审查结果邮寄给对通知书提出异议的人,如果审查后未取消通知书,则应说明拒绝理由,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听证,并告知根据(b)款采纳的、基于无力支付而免除预付停车罚款的程序。
(b)CA 车辆 Code § 40215(b) 如果对初步审查结果不满意,该人可在签发机构初步审查结果邮寄之日起21个日历日内申请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听证。该申请可以通过电话、书面形式或亲自提交。申请行政听证的人应向处理机构缴纳停车罚款金额。签发机构应制定书面程序,允许根据第40220条定义为贫困的人,在提供令人满意的无力支付所欠金额的证明后,无需支付停车罚款即可申请行政听证。行政听证应在收到行政听证申请后90个日历日内举行,不包括根据本条规定暂停计算的时间。申请听证的人可以请求一次延期,延期不得超过21个日历日。
(c)CA 车辆 Code § 40215(c) 行政听证程序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车辆 Code § 40215(c)(1) 申请听证的人可以选择通过邮件、亲自出席,或者如果签发机构提供,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进行听证。亲自出席的听证应在签发机构的管辖范围内进行。如果签发机构与行政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亲自出席的听证应在签发机构的管辖范围内或签发机构所在的县内举行。
(2)CA 车辆 Code § 40215(c)(2) 如果申请听证的人是未成年人,该人应被允许出席听证或承认停车违规责任,而无需指定监护人。处理机构可以按照对待成年人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处理。
(3)CA 车辆 Code § 40215(c)(3) 行政听证应根据签发机构制定并经其管理机构或首席执行官批准的书面程序进行。听证应提供对有争议的停车违规行为的独立、客观、公正和无偏见的审查。
(4)Copy CA 车辆 Code § 40215(c)(4)
(A)Copy CA 车辆 Code § 40215(c)(4)(A) 签发机构的管理机构或首席执行官应任命或与聘用合格审查员的行政听证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以进行行政听证。审查员应展示进行公正无偏审查所需的资格、培训和客观性。审查员不得受雇、管理或控制于其主要职责是停车执法或停车罚单签发、处理、收取或开具的人员。审查员应独立于罚单签发、收取或处理职能。审查员的持续雇佣、绩效评估、薪酬和福利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审查员收取的罚款金额挂钩。
(B)Copy 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
(i)Copy 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i) 审查员应接受至少20小时的培训。审查员负责培训费用。签发机构可以报销审查员的这些费用。
(ii)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i)(ii) 培训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提供:
(I)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i)(ii)(I) 经认可的学院或大学。
(II) 由和平警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实施的计划。
(III) 美国仲裁协会或类似的已成立组织。
(IV) 通过由签发机构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计划,包括由签发机构开发和提供,或为签发机构开发和提供的计划。
(iii)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i)(iii) 培训计划可包括与行政听证相关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法律法规、停车执法程序、正当程序、证据评估、听证程序以及有效的口头和书面沟通。
(iv)CA 车辆 Code § 40215(c)(4)(A)(B)(i)(iv) 经签发机构管理委员会批准,最多12小时的相关经验可替代最多12小时的培训。此外,经签发机构管理委员会酌情决定,个人在过去五年内参加的条款 (ii) 中所述的培训计划或课程,最多八小时可计入条款 (i) 中所述的培训要求。
(5)CA 车辆 Code § 40215(c)(5) 签发停车违规通知的官员或个人无需参与行政听证。签发机构无需提供除停车违规通知或通知副本以及从机动车辆管理局收到的识别车辆注册所有人的信息之外的任何证据。形式适当的文件应作为违规的初步证据。
(6)CA 车辆 Code § 40215(c)(6) 审查员在行政听证后的决定可由审查员亲自送达给该人或通过平信寄送,并且,如果通知未被取消,应包含拒绝的书面理由。
(7)CA 车辆 Code § 40215(c)(7) 审查员或签发机构可在初步审查或行政听证过程的任何阶段,并符合签发机构制定的书面指南,允许分期支付停车罚款,或签发机构可允许延期支付,如果该人向审查员或签发机构(视情况而定)提供其无法全额支付停车罚款的满意证据。如果经签发机构管理委员会授权,审查员可允许以社区服务代替支付停车罚款。
(d)CA 车辆 Code § 40215(d) 本节中与行政上诉程序相关的规定不适用于作为执法机构的签发机构,如果该签发机构不同时作为处理机构。

Section § 4022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处理机构如何收取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首先,它允许机构将这些费用提交给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以便在车辆注册续期时一并收取,前提是他们为贫困人员提供分期付款计划,允许分期支付并豁免某些费用。其次,如果未缴金额超过 400 美元,处理机构可以向法院提交未缴费用证明以获得民事判决,从而可以采取工资扣押等措施。最后,如果车辆注册未续期,罚款也可以作为民事判决提交给法院。如果一个人的收入或福利状况符合某些州标准,则被视为贫困人员,他们必须提供证明才能符合此类分期付款计划的资格。虚假申报贫困可能导致全部罚款被恢复。

如果罚单是在车辆当前注册车主取得所有权之前开具的,则本法律不适用。大学和学院区必须为有多张罚单的学生制定类似计划。

(a)CA 车辆 Code § 40220(a) 除第 40220.5、40221 和 40222 条另有规定外,处理机构可根据以下任一选项收取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
(1)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a)(1)
(A)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a)(1)(A) 向部门提交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的明细,以便根据第 4760 条在车辆注册时一并收取。对于 2018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开具的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处理机构不得向部门提交明细,除非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i) 处理机构为贫困人员提供分期付款计划选项,该计划至少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i)(I) 允许对总金额为五百美元 ($500) 或以下的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进行每月不超过二十五美元 ($25) 的分期付款。根据子条款 (II) 豁免的滞纳金和罚款评估金额不应计入计算该五百美元 ($500) 或以下的总金额。未缴停车罚款和费用应在 24 个月内付清。在付款期满之前付清余额不应收取提前还款罚金。
(II) 如果贫困人员参加分期付款计划,则豁免所有滞纳金和罚款评估,但不包括《政府法典》第 70372、76000 和 76000.3 条所述的任何州附加费。如果该人员未能遵守分期付款计划,则可恢复已豁免的滞纳金和罚款评估。
(III) 将贫困人员参加分期付款计划的处理费限制在五美元 ($5) 或以下。贫困人员的处理费可根据贫困人员的意愿添加到分期付款金额中。如果处理机构向非贫困人员提供分期付款计划选项,则将参加分期付款计划的处理费限制在二十五美元 ($25) 或以下。
(IV) 允许个人在停车违规通知发出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内,或在行政听证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日内(以较晚者为准),提交参加分期付款计划的申请。
(i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ii) 处理机构应在停车违规通知中包含子条款 (I) 和 (II) 所述的信息,并在停车违规通知及其公共互联网网站上提供一个网页链接和电话号码,以获取有关付款计划的更多信息。每个处理机构应确保所链接的互联网网页在其互联网网站的停车罚单支付部分的显著位置易于访问,并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ii)(I) 分期付款计划的可用性以及申请时限。
(II) 个人请求贫困认定(indigency determination)的权利以及个人必须申请的时限。
(III) 关于个人如何请求贫困认定以及该认定将涉及哪些内容的清晰说明。
(IV) 处理机构进行贫困认定所需的证明文件。
(ii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iii) 个人未能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分期付款计划,或因不属于贫困人员而不符合分期付款计划的资格。
(B)CA 车辆 Code § 40220(a)(1)(A)(B) 对于未能遵守分期付款计划的个人,处理机构应允许其一次性延长 45 个日历日,自分期付款计划逾期之日起计算,以便在该处理机构根据子段 (A) 向部门提交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明细之前恢复付款。
(C)CA 车辆 Code § 40220(a)(1)(A)(C) 如果注册车主或承租人参加分期付款计划并支付不超过五美元 ($5) 的滞纳金,处理机构应仅一次性撤销向部门提交的针对贫困人员的未缴停车罚款及相关服务费明细。
(D)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a)(1)(A)(D)
(i)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a)(1)(A)(D)(i) 每个加州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区理事会应为有多张未缴停车罚单的人员制定停车罚单分期付款计划。根据本子段通过的停车罚单付款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要求:
(I)CA 车辆 Code § 40220(a)(1)(A)(D)(i)(I) 在分期付款计划实施期间且个人遵守其条款时,滞纳金应暂停收取,并在分期付款计划完成后予以豁免。

Section § 402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 2018 年 7 月 1 日之前在加州有未缴的停车罚单,并且经济困难,您可以申请一个特殊的付款计划,以便更容易地支付罚款。如果您符合“贫困人士”(即经济上无力支付)的条件,处理机构就不能以常规方式强制您支付这些罚款,而必须提供一个付款计划。该计划将您的每月还款额限制在 25 美元,并免除特定的滞纳金等。如果您暂时未能按时付款,您将获得 45 天的宽限期来恢复付款。要符合资格,您必须申请贫困认定,处理机构应在其网站上说明如何申请。这项计划预计将持续到 2027 年 1 月 1 日。

(a)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5(a)
(1)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0.5(a)(1) A processing agency may only use the process set forth in Section 4760 to collect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if the processing agency provides indigent persons with the payment plan program described in this section.
(2)CA 车辆 Code § 40220.5(a)(2) A processing agency shall not b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this section to collect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pursuant to the process set forth in Section 4760 for a person who does not file an application for an indigency determination, a person who falls out of compliance with a payment plan, except as set forth in subdivision (d), or a person who the processing agency has determined is not an indigent person.
(b)CA 车辆 Code § 40220.5(b) A processing agency shall provide notice on its internet website of a person’s ability to request an indigency determination to qualify for a payment plan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The notice shall include all of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1)CA 车辆 Code § 40220.5(b)(1) The availability of a payment plan for indigent persons to pay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2)CA 车辆 Code § 40220.5(b)(2) Clear language about how a person can request an indigency determination and what that determination will entail.
(3)CA 车辆 Code § 40220.5(b)(3) Documents needed by the processing agency to make an indigency determination.
(c)CA 车辆 Code § 40220.5(c) A processing agency shall provide an indigent person an opportunity to pay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pursuant to a payment plan that, at a minimum, does all of the following:
(1)CA 车辆 Code § 40220.5(c)(1) Allows payment of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in monthly installments of no more than twenty-five dollars ($25) for total amounts due that are three hundred dollars ($300) or less. The amount of late fees and penalty assessments waived pursuant to paragraph (2) shall not be counted in calculating that total amount of three hundred dollars ($300) or less.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shall be paid off within 18 months. There shall be no prepayment penalty for paying off the balance prior to the payment period expiring.
(2)CA 车辆 Code § 40220.5(c)(2) Waives all late fees and penalty assessments, exclusive of any state surcharges described in Sections 70372, 76000, and 76000.3 of the Government Code. Waived late fees and penalty assessments may be reinstated if the indigent person falls out of compliance with the payment plan.
(3)CA 车辆 Code § 40220.5(c)(3) Limits the processing fee to participate in a payment plan to five dollars ($5) or less. The processing fee may be added to the payment plan amount,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indigent person.
(d)CA 车辆 Code § 40220.5(d) A processing agency shall allow an indigent person who falls out of compliance with the payment plan a one-time extension of 45 calendar days from the date the payment plan became delinquent to resume payment.
(e)CA 车辆 Code § 40220.5(e) A processing agency shall rescind the collection of unpaid parking penalties that were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8, and related service fees, with the department pursuant to the process set forth in Section 4760 for an indigent person, if the indigent person enrolls in a payment plan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f)CA 车辆 Code § 40220.5(f) “Indigent”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 as set forth in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40220.
(g)CA 车辆 Code § 40220.5(g) This section shall remain in effect until January 1, 2027, and as of that date is repealed.

Section § 402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车辆登记在到期日后至少60天内未续期,并且罚单仍未由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解决,则处理机构不能就停车罚单向法院提起民事判决。

Section § 4022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解释了处理机构何时必须停止追讨未缴的停车罚单。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他们必须终止追讨:1) 停车罚款和费用已通过相关部门支付;2) 罚单退回给机构后已过五年;3) 他们发现并与部门核实,款项已支付给部门;或者 4) 当前车主证明在罚单开具时并非车主。即便如此,该机构仍可向开具罚单时拥有车辆的人追讨。

处理机构应在以下所有情况下,终止对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或多份通知书的程序:
(a)CA 车辆 Code § 40222(a) 收到部门根据第4762条为该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或多份通知书汇付的已收取的罚款和行政费用时。本款项下的终止是由于停车罚款的履行。
(b)CA 车辆 Code § 40222(b) 如果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书或多份通知书已根据第4764条退回处理机构,且自上次违规之日起已满五年。本款项下的终止是由于诉讼时效届满。
(c)CA 车辆 Code § 40222(c) 处理机构收到信息,且该信息经其与部门核实,确认罚款已根据第4762条支付给部门。
(d)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2(d)
(1)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2(d)(1) 如果车辆的注册车主向处理机构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违规发生之日并非注册车主。
(2)CA 车辆 Code § 40222(d)(2) 本款不限制或损害处理机构向在违规发生之日是车辆的注册车主或承租人追讨逾期停车违规罚款的能力或权利。

Section § 402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针对特定停车违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限何时停止计算。这种时限中止始于逾期停车违规通知被送交至相关部门之时,并持续到该通知被退回给处理机构、撤销或被该机构召回。

法律规定的针对第40200条中规定的违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限,应自逾期停车违规通知根据第40220条(b)款提交给部门之日起中止,直至该通知根据第4760条(b)款或第4762条或第4764条退回给处理机构,或根据第40211条(d)款被处理机构召回。

Section § 402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停车违规通知上列出的设备违规行为应如何处理。如果车辆违反了关于注册的第5204条规定,停车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记录核实该车辆是否未进行当前有效注册。如果注册有效,则不应开具罚单;并且在注册到期后的两个月内提供临时宽限期,此规定有效期至2030年。设备违规行为(例如未展示牌照)的罚款遵循既定标准,但如果提供纠正证明,罚款可减至10美元。收取的罚款由县和开具机构各分50%。即使某些违规行为未立即执行,仍会被记录在案。

(a)CA 车辆 Code § 40225(a) 根据第40203条规定,在附于车辆的停车违规通知上登记的设备违规行为,应按照本条规定处理。停车违规通知上登记的所有违规行为,应在根据第40206条送达的逾期停车违规通知中予以告知,并附上民事罚款金额。
(b)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5(b)
(1)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5(b)(1) 无论车辆是否违反任何关于车辆停放的规定,但如果违反第5204条(a)款,经授权执行停车法律法规的人员应使用可用的机动车辆管理局记录,核实该车辆是否存在当前有效注册。对于已在该部门备案当前有效注册的任何车辆,不得因未遵守第5204条(a)款而开具罚单。如果经授权执行停车法律法规的人员无法立即查阅这些记录,则不得因未遵守第5204条(a)款而开具罚单。经授权执行停车法律法规的人员应向没有标签或经核实当前有效注册的车辆发出书面停车违规通知,说明所指控的违规行为。该违规行为应根据本条规定处理。
(2)CA 车辆 Code § 40225(b)(2) 自2024年7月1日起,在车辆注册到期月份后的第二个月之前,违反第(1)款不应作为任何执法行动的依据。本款将于2030年1月1日失效。
(c)CA 车辆 Code § 40225(c) 每项设备违规行为(包括未能正确展示牌照)的民事罚款金额,是司法委员会通过的《统一保释金和罚款表》中为该违规行为设定的金额,但向处理机构提供纠正证明后,罚款将减至十美元($10)。本款中关于未能正确展示牌照的减免,仅适用于在违规时已根据本法为该车辆签发了有效牌照的情况。每项违反第5204条的民事罚款金额,是司法委员会通过的《统一保释金和罚款表》中为该违规行为设定的金额,但向处理机构提供纠正证明后,罚款将减至十美元($10)。
(d)CA 车辆 Code § 40225(d) 处理机构根据本条规定收取的任何注册或设备违规罚款的百分之五十应支付给县,由县汇给州财政部长,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应由开具机构和处理机构根据第40200.5条所述合同条款保留。
(e)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5(e)
(a)Copy CA 车辆 Code § 40225(e)(a)款和(b)款不排除在停车违规通知上记录违反第4000条(a)款或(b)款的行为,或根据本条规定的民事程序对该违规行为进行裁决。

Section § 40226

Explanation
如果你因为没有展示残疾人停车牌而收到罚单,只要你能证明当时你有一个有效的停车牌,相关机构就可以取消这张罚单。不过,你可能需要支付最高 $25 的手续费,而不是罚款。

Section § 40230

Explanation

如果您不服停车违规的最终决定,您有30天时间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这次听证会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会使用处理机构的档案和原始通知中的证据。您需要将您的上诉通知处理机构。

需要缴纳一笔上诉费,无论结果如何,法院都会保留这笔费用。但是,如果您胜诉,您将获得费用和任何已缴纳的停车罚款的报销。上诉程序通常由交通审判专员处理,如果在30天内未提起上诉,则原决定将生效。

如果您欠缴罚款且上诉失败,处理机构将采取措施收取罚款。

(a)CA 车辆 Code § 40230(a) 在第40215条 (b) 款所述的最终决定邮寄或亲自送达后30个日历日内,异议人可以提起上诉,由高等法院进行复审,该上诉将重新审理,但处理机构的案件档案内容应作为证据采纳。停车违规通知的副本,或者如果传票以电子方式发出,则包含停车违规通知中列明信息的真实准确摘要,应作为其中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据采纳。异议人应亲自或通过一级邮件向处理机构送达上诉通知副本。为计算30个日历日期间,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典》第1013条。本 (a) 款下的诉讼为有限民事案件。
(b)CA 车辆 Code § 40230(b) 提起上诉通知的费用应按照《政府法典》第70615条的规定收取。法院应要求处理机构将案件档案转交法院,并在请求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收到。法院应通过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通知异议人出庭日期。无论上诉结果如何,法院均应保留《政府法典》第70615条规定的费用。如果法院裁定异议人胜诉,处理机构应向异议人偿还该费用。任何已缴纳的停车罚款应由处理机构根据法院判决予以退还。
(c)CA 车辆 Code § 40230(c) 本条规定的上诉审理是一项辅助司法职责,可由交通审判专员和其他辅助司法官员在法院主审法官的指示下履行。
(d)CA 车辆 Code § 40230(d) 如果在 (a) 款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处理机构的决定提起上诉通知,则该决定应视为最终决定。
(e)CA 车辆 Code § 40230(e) 如果停车罚款尚未缴纳且裁决对异议人不利,则在决定成为最终决定后,处理机构应根据第40220条着手收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