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01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专员需制定关于货运罐体及其消防安全工具等辅助设备的安全和设计的规则。此外,对于在本州内运输货物的车辆,专员需要尽可能地使其规章与任何针对跨州运输货物的车辆的更新联邦标准保持一致。

(a)CA 车辆 Code § 34019(a) 专员应当就以下方面制定合理的规章:
(1)CA 车辆 Code § 34019(a)(1) 货运罐体和消防辅助设备的设计、建造和结构安全。
(2)CA 车辆 Code § 34019(a)(2) 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罐式车辆的稳定性。
(b)CA 车辆 Code § 34019(b) 对于本州内的州内运输,专员应当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采纳美国交通部关于州际运输的任何新标准。

Section § 340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交通部,在听取其他机构意见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后,控制罐车何时可以在州高速公路的隧道中通行。他们必须进行交通和工程调查,以评估安全风险并考虑替代路线。隧道被定义为至少300英尺长的通道。任何规定在张贴标志通知司机之前均无效。

(a)CA 车辆 Code § 34020.5(a) 交通部在与加州公路巡警局、州消防局长以及受影响的地方机构协商后,并根据第21109.5节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可以规定罐车在州高速公路隧道内通行的时段。
(b)CA 车辆 Code § 34020.5(b) 在评估州高速公路隧道的使用时,交通部应进行交通和工程调查,其中应包括对公共安全相对风险的分析,以确定合理替代路线的可行性。
(c)CA 车辆 Code § 34020.5(c) 就本节而言,隧道是指两侧和顶部封闭的水平通道,其中包含一条长度不小于300英尺的道路。
(d)CA 车辆 Code § 34020.5(d) 根据本节通过的任何禁令或限制,在张贴适当的标志以告知接近隧道的司机之前,不生效。

Section § 34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制定新的货运罐车法规时,应对现有罐车给予合理考虑。但是,如果货运罐车因其设计或构造被认为危险,将不予任何宽限或通融。

Section § 340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专员在制定安全法规时,查阅国家消防协会和美国交通部的出版物,因为这些来源代表了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

Section § 3402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专员根据本分部制定、修改或废止规章时,他们必须遵循《政府法典》另一部分中概述的特定程序。简而言之,制定这些规章变更有一个标准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