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特权家庭暴力咨询师-受害者特权
Section § 1037.1
这项法律将“家庭暴力咨询师”定义为在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咨询师必须接受至少 40 小时的专业培训。部分培训由经验丰富的咨询师监督。工作不足六个月的咨询师必须由至少有一年经验的咨询师监督。“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可以是为受害者及其子女提供服务或庇护的非营利组织,也可以是大学内为受害者提供支持的项目。
(a)Copy CA 证据 Code § 1037.1(a)
(1)Copy CA 证据 Code § 1037.1(a)(1) 在本条中,“家庭暴力咨询师”指受雇于本条所定义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的人员,无论是否获得经济报酬,旨在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建议或帮助,且已完成段落 (2) 中规定的至少 40 小时培训。
(2)CA 证据 Code § 1037.1(a)(2) 该 40 小时培训应由符合段落 (1) 规定的咨询师资格的个人进行监督,且该个人在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中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咨询服务至少一年。该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家庭暴力历史、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民事和刑事法律、家庭暴力受害者-咨询师特权以及其他保护受害者记录和信息保密性的法律、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同伴咨询技巧、住房、公共援助以及其他可用于满足家庭暴力受害者经济需求的财政资源,以及可供家庭暴力受害者使用的转介服务。
(3)CA 证据 Code § 1037.1(a)(3) 受雇于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不足六个月的家庭暴力咨询师,应由在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中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咨询服务至少一年的家庭暴力咨询师进行监督。
(b)CA 证据 Code § 1037.1(b) 在本条中,“家庭暴力受害者服务组织”指以下任一情况:
(1)CA 证据 Code § 1037.1(b)(1) 一个非政府组织或实体,向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提供庇护、项目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况:
(A)CA 证据 Code § 1037.1(b)(1)(A) 基于家庭暴力庇护所的项目,如《福利与机构法典》第 18294 条所述。
(B)CA 证据 Code § 1037.1(b)(1)(B) 其他主要任务是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无论该项目是否存在于提供额外服务的机构中。
(2)CA 证据 Code § 1037.1(b)(2) 在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校园内的项目,其主要任务是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支持或倡导服务。
家庭暴力咨询师 40小时培训 受害者服务组织
Section § 1037.2
这项法律将“保密通信”定义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与咨询师之间分享的私人信息,旨在帮助受害者,除非必要,否则不向他人披露。它涵盖了家庭暴力事件的细节以及受害者子女和受害者与施虐者关系的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是涉及受害者或家庭成员的犯罪的关键证据,且披露的必要性大于其对受害者或咨询关系的影响,法院可以命令披露这些信息。在虐待儿童案件中,如果考虑因素相同,也可能发生披露。如果法院命令披露,将遵循某些程序来保护隐私,例如在不对公众开放的法官内室进行听证。
(a)CA 证据 Code § 1037.2(a) 本条所用“保密通信”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通信,在受害者与咨询师关系存续期间,以保密方式在两者之间传输,且就受害者所知,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信息,除非该第三方在场是为了在咨询中促进受害者的利益,或向其披露信息对于信息传输或实现家庭暴力咨询师受咨询的目的而言是合理必要的。该术语包括所有涉及家庭暴力事件的事实和情况的信息,以及所有关于受害者或施虐者的子女以及受害者与施虐者关系的信息。
(b)CA 证据 Code § 1037.2(b) 法院可以强制披露家庭暴力咨询师收到的信息,该信息构成涉及据称针对受害者或另一家庭成员实施的犯罪的事实和情况的相关证据,且该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主体,如果法院认定该信息的证明价值大于披露该信息对受害者、咨询关系和咨询服务的影响。如果受害者已死亡或在针对施虐者的刑事诉讼中不是控告证人,法院可以强制披露。如果法院认定证据的证明价值大于披露对受害者、咨询关系和咨询服务的影响,法院也可以在与虐待儿童相关的诉讼中强制披露。
(c)CA 证据 Code § 1037.2(c) 当法院根据本条对特权主张作出裁决时,它可以要求被寻求披露信息的人或被授权主张特权的人,或两者,在法官内室披露信息,且除被授权主张特权的人以及被授权主张特权的人同意在场的其他人之外,所有其他人不得在场或听闻。如果法官认定该信息享有特权且不应披露,则他或她或任何其他人,未经被授权允许披露的人的同意,不得披露在内室诉讼过程中披露的任何信息。
(d)CA 证据 Code § 1037.2(d) 如果法院认定信息应予披露,法院应下达此命令并告知刑事诉讼中的被告。如果法院发现根据本节规定的平衡测试,任何信息合理可能需要披露,则应遵循第1035.4节 (1)、(2)和(3)款中规定的程序。
保密通信 家庭暴力咨询师 受害者隐私
Section § 1037.3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本条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读为减少或消除根据另一项具体法律规定报告虐待儿童案件的义务。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限制依照《刑法典》第11166条的规定报告虐待儿童事件的任何义务。
虐待儿童报告 强制报告 报告义务
Section § 1037.4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涉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案件中,谁有权决定是否对某些通讯内容保密。如果受害人没有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则由受害人自己做出决定。如果受害人有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通常由该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决定,除非该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被指控虐待受害人。
在本条中,“特权持有人”指:
(a)CA 证据 Code § 1037.4(a) 受害人没有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时,受害人本人。
(b)CA 证据 Code § 1037.4(b) 受害人有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时,该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除非该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被指控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受害人 通讯隐私 监护人角色
Section § 1037.5
这项法律赋予家庭暴力受害者一项权利,即可以保守其与家庭暴力咨询师之间的交流内容。受害者可以拒绝在法律场合分享这些对话。其他可以主张这项特权的人包括受害者授权的人,或者当时的咨询师。但是,如果受害者允许披露,或者受害者已无法主张该特权,则咨询师不能主张这项权利。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无论是否为诉讼当事人,均有权拒绝披露并阻止他人披露受害者与家庭暴力咨询师之间的机密通信,如果该特权由以下任何人员在第901条规定的任何程序中主张:
(a)CA 证据 Code § 1037.5(a) 特权的持有人。
(b)CA 证据 Code § 1037.5(b) 经特权持有人授权主张特权的人。
(c)CA 证据 Code § 1037.5(c) 在机密通信发生时担任家庭暴力咨询师的人。但是,如果特权持有人不存在,或者该人被授权允许披露的人员另行指示,则该人不得主张该特权。
家庭暴力受害者 特权通信 保密性
Section § 1037.6
这项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咨询师在有人试图披露其通信时,必须主张保密权。这适用于咨询师在场,并且根据特定规定拥有这样做的法律授权的情况。
收到或发出受本条授予特权保护的通信的家庭暴力咨询师,只要其在场且该通信被寻求披露时,并且其有权根据第1037.5条 (c) 款主张该特权,就应当主张该特权。
家庭暴力咨询师 通信特权 保密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