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确认一份书面文件真实性的方式不受任何限制。你可以使用任何现有方法来证明它。

Section § 14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涂鸦,例如传达信息的文字、符号或标记,都算作“书写”。在破坏公物案件中,这些涂鸦可以作为证据,用来证明是被告人所为。如果被告人对这些证据提出异议,法官将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根据特定的证据规则来决定这些证据是否可以被采纳。

(a)CA 证据 Code § 1410.5(a) 为本章之目的,“书写”应包括任何由书面文字、徽章、符号或任何其他传达特定含义的标记组成的涂鸦。
(b)Copy CA 证据 Code § 1410.5(b)
(a)Copy CA 证据 Code § 1410.5(b)(a)款所述的任何书写,或其任何照片,可在破坏公物行为的诉讼中作为证据采纳,旨在证明该书写系由被告人制作。
(c)CA 证据 Code § 1410.5(c) 任何旨在证明该书写系由被告人制作的事实的采纳性,应在被告人提出动议后,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裁定,并受第1416、1417和1418条规定的约束。

Section § 1411

Explanation

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不需要一份文件的签署证人出庭确认他们亲眼看到了文件签署。这意味着你通常可以证明一份文件是真实的,而无需有人声称他们目睹了签署过程,除非另一项法律明确规定你必须有签署证人。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无需签署证人的证词来认证书证。

Section § 14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需要见证并签署文件的人来确认文件的真实性,但该人要么不记得签署过,要么否认签署过,那么该文件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

Section § 14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目睹文件被创建或签署的人都可以对其进行认证,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确认该文件是真实或原件。这包括作为证人签署文件的人。

书面文件可以由任何目睹该文件制作或签署的人进行认证,包括一名签署证人。

Section § 14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书面文件如何在法庭上被证明是真实的。它规定,如果被用作证据的一方承认该文件是真实的,或者以某种方式将其视为真实文件,那么该文件就被认为是真实的。

书面文件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进行认证:
(a)CA 证据 Code § 1414(a) 针对其提交文件的一方在任何时候承认了其真实性;或
(b)CA 证据 Code § 1414(b) 针对其提交文件的一方已将其作为真实文件处理。

Section § 14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一份文件可以通过证明其上的笔迹与文件制作人的笔迹相符来确认其真实性。

书面文件可以通过证明其制作人笔迹的真实性来认证。

Section § 14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即使一个人不是专家,只要他们对某个人的笔迹有个人了解,他们仍然可以在法庭上就某份书写是否为该人的笔迹发表意见。这种个人了解可以来自亲眼见过该人书写、见过他们负责的文件、通过邮件收到他们的信件,或通过其他类似方式获得。

未经其他方式认定为专家证人的证人,如果法院认定其对某推定书写人的笔迹具有个人了解,则可以陈述其关于一份书写是否为该推定书写人笔迹的意见。此类个人了解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a)CA 证据 Code § 1416(a) 曾亲眼见过该推定书写人书写;
(b)CA 证据 Code § 1416(b) 曾见过一份声称是该推定书写人笔迹的书写,且该推定书写人曾就此书写采取行动或被指控;
(c)CA 证据 Code § 1416(c) 曾通过正常邮件途径收到声称来自该推定书写人的信件,以回应其妥善寄给该推定书写人的信件;或
(d)CA 证据 Code § 1416(d) 获得该推定书写人笔迹个人了解的任何其他方式。

Section § 1417

Explanation

在法律案件中,你可以通过将一份笔迹与其他的笔迹样本进行比较,来证明这份笔迹是真是假。这些用于比较的样本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承认是真实的,或者是由法院确认是真实的。

笔迹的真实性或其缺乏真实性,可以通过事实认定者将该笔迹与以下笔迹进行比较来证明:(a) 法院认定为证据所针对的一方当事人承认或视为真实的笔迹;或 (b) 经其他方式证明并令法院满意的真实笔迹。

Section § 14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法庭上证明书面文件的真实性。专家证人可以通过将该文件与已被对方当事人接受为真实或经法院证明为真实的其他文件进行比较来核实其真实性。

书写笔迹的真实性,或其缺乏真实性,可以通过专家证人将该笔迹与(a)法院认定为证据所针对方承认或视为真实的笔迹,或(b)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真实性令法院满意的笔迹进行比较来证明。

Section § 1419

Explanation
如果你需要证明一份超过30年的文件是否真实,你可以将其与另一份人们普遍信任并视为真实的文件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进行的。

Section § 14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份文件是作为对发送给某个被认为是作者的人的消息的回复而收到的,那么这份文件就可以被证明是真实的。

Section § 14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如何通过证明一份文件包含只有被认为是作者的人才知道的信息来证明这份文件是真实的。如果文件中的细节是其他人不太可能知道的,那么这是一个很好的认证方法。

书写文件可以通过证据进行认证,该证据表明该书写文件提及或陈述的事项,除了证据提出方声称是该书写文件作者的人之外,不太可能为其他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