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议会在尚未属于已设立照明区域的市内土地上改进街道照明系统。市议会可以不设立全新的区域,而是将这些土地并入现有区域。市政府随后可以向这些土地收取这些改进的费用,包括所有相关开支,作为现有区域的一部分。

Section § 180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土地并入一个区域时,必须遵循与该区域首次设立和管理时所采用的相同程序,除非本章另有规定。

Section § 18082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新并入区域的街道照明系统升级改造,其期限不应长于它们所并入的原有区域的改造期限。

Section § 180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新兼并土地上进行改进的任何合同,其终止日期应与原始区域内改进合同的终止日期相同。这确保了两个项目能够同时完成。

Section § 18084

Explanation
如果地方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安装路灯,当局可以决定开发商的土地必须成为现有或新照明区的一部分。这可以在不通知开发商或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