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60

Explanation
市议会审阅报告后,可以通过一项名为“意向决议”的正式决定,来决定推进一项改善计划。

Section § 180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在提议城市改进项目时,“意向决议”必须包含的内容。首先,它应简要描述拟议的改进项目。其次,它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引用特定图表(可能由市议会修改)来描述评估区的边界。最后,该决议还可以指示,改进项目成本的特定部分由市财政库从市议会选定的基金中支付。

意向决议: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8061(a) 应当简要描述拟议的改进项目。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8061(b) 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引用第18041节中提及的图表(并附带市议会要求的任何修改)来描述评估区的边界。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8061(c) 可以命令将改进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中的特定部分或百分比(该部分或百分比的金额应在决议中明确规定)从市议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基金中从市财政库支付。

Section § 18062

Explanation
市议会必须在初步决定中明确计划维护街道照明系统多长时间。他们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时,或在没有签订合同但由市政工人处理工作之前,设定该期间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如果必要且有正当理由,市议会可以稍后推迟这些日期。他们还可以在招标公告和合同中声明,如果出现充分理由,他们可能会推迟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