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8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与加州重要自行车路线相关的法律名称。该法律可正式称为《加利福尼亚州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自行车路线法案》。

Section § 88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建立一个系统,用于识别和推广加州重要的自行车路线。这些路线可以是国家级、州级或区域级的,可能包括历史路线、热门训练路径或具有独特风景的路线。该部门可以与加州旅游和观光委员会以及地方自行车团体等各种实体合作,以确定这些路线。他们还可以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来监督这一过程,并鼓励提名更多路线。此外,该部门可以为这些自行车路线的标识设置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市县可以选择自愿参与此计划,就像州风景公路计划一样。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a) 部门可以建立一个流程,用于识别和推广符合特定标准的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的自行车路线。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b) 在指定路线时,部门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b)(1) 历史路线。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b)(2) 既定的训练路线或其他指定路线,包括环加州自行车赛的赛段。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b)(3) 具有独特风景重要性的路线。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c) 在识别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的自行车路线时,部门可以与加州旅游和观光委员会、公园和娱乐部、运营和维护供公众使用的道路的联邦机构、全州性贸易组织(包括加州商会和加州自行车联盟)、地方旅游实体、商会以及地方自行车组织合作。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d) 部门可以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协助实施本节规定。部门可以建立一个流程,通过该流程,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地方自行车组织、私人实体或地方或州政府实体)可以提名一条路线,以纳入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的自行车路线系统。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e) 部门可以制定针对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的自行车路线的标志设计、放置和安装标准。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1(f)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市或县根据本条参与建立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路线应是自愿的,类似于州风景公路计划。

Section § 88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交通部在州公路和州资助的公共交通系统上设置自行车路线标志,以标记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的路线。对于地方道路和交通系统,市县负责设置这些标志。但是,如果地方政府提出请求并向交通部报销费用,交通部将在州系统上设置标志,指引交通前往地方自行车路线。所有标志都必须符合特定标准。这些标志的费用可由申请人或路线提名实体承担,并且这些费用可以报销,包括行政费用。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2(a) 部门可以安装自行车路线标志,标识具有国家、州或区域重要性,且仅与州公路系统(包括州公路、美国公路和州际高速公路)以及州资助的公共交通系统相关的自行车路线。在所有其他道路和交通系统上设置自行车路线标志的实际工作应由相应的当地管辖区负责。但是,当市或县提出请求并予以报销时,部门应在州公路系统和州资助的公共交通系统上设置自行车路线标志,以指引交通前往市或县道路上的自行车路线。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2(b) 自行车路线标志应符合根据《车辆法典》第21400条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89.2(c) 购买、竖立和维护自行车路线标志的费用可由申请人或提名实体支付,具体由部门决定。这些费用可按其实际成本(包括行政费用)报销给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