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可以任命和雇用一名合格人员,其职位名称为城市林务官或类似名称,负责并指导根据本部分授权进行的所有工作,并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控制。如果尚未任命城市林务官,董事会可以确定城市林务官职位的任期和薪酬,并确定该职位申请人的资格和适任性,并可随意免去所任命和雇用人员的职务。如果雇用和补偿城市林务官的方法受到法律或条例的其他规定,则该法律或条例应就此类事项进行管辖和控制。
植树法行政管理
Section § 22032
本法律条款允许董事会雇用一名城市林务官或具有类似头衔的人员,在其指导下监督某些工作。如果没有任命城市林务官,董事会可以决定该职位的任期、薪酬以及谁有资格担任。董事会也可以随时解雇他们。如果已有关于雇用和支付城市林务官薪酬的法律或规定,则这些规定将优先适用。
城市林务官 雇用资格 董事会监督
Section § 2203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管理城市林业工作的资源。他们可以雇用助理并决定他们的薪酬,购买工作所需的工具和机械,并承担任何其他必要的开支。这些行动应遵循法律或地方法规,并使用为此目的可用的资金。
委员会可以: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033(a) 雇用,或授权市林业官雇用委员会认为开展工作所需的助理。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033(b) 确定助理的报酬。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033(c) 购买开展工作所需的机械、工具和器具,此类购买应依照法律或条例规定的方式进行,且仅限于委员会为此目的可支用的资金。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033(d) 承担委员会认为开展工作所需的其他费用。
城市林业 助理雇用 确定报酬
Section § 22034
在加州,委员会或市议会必须在其年度预算中列入支付下一财政年度工作所需资金,例如支付城市林务员和其他雇员的工资。这不包括向工程现场附近物业收取的费用。这些费用来自除公园或街道改善税之外的额外税款。如果已有法律或条例涵盖这些费用,则这些规定优先。
委员会或市议会应将支付下一财政年度工作所需费用(包括城市林务员和其他雇员的报酬,但不包括根据本部分规定可向毗邻物业征收的工程费用)的金额纳入委员会的年度预算中。为此目的征收的税款应是用于公园或街道改善目的的任何其他税款之外的附加税。如果这些支出已由法律或条例规定,则该法律或条例应具有管辖权并予以控制。
年度预算 财政年度支出 城市林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