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债券债券的形式和内容
Section § 6460
本节规定了根据加州1911年改善法案发行的改善债券的格式。这种债券代表在特定物业上进行工程的成本,并作为留置权抵押在该物业上,直至还清。债券款项将从指定资金中支付,市或县对此不承担超出这些资金的责任。本金每年到期支付,利息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如果债券未按时支付,物业可能会被出售以偿还债务,但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债券可以恢复。逾期付款会有罚金,如果问题不解决,罚金会每月增加。
Section § 6460.1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发行债券,以支付在从美国原住民所有者租赁的土地上进行改善的费用。这些被称为“改善债券”的债券,用于由街道主管分配编号并正式记录的特定项目。
债券总额基于租赁价值,并应从特定基金中支付。每年需支付本金和利息,总额在债券期限结束时到期。如果错过任何付款,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全额支付,并开始出售租赁权益以收回成本。
此外,债券持有人可以在指定时间提前赎回债券,支付所有剩余欠款,包括利息和罚金。一旦违约,所有欠款将到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售租赁权益以收回债务。
Section § 6460.5
这项法律规定,当市或县发行债券时,司库必须签署。司库可以亲笔签署,也可以使用摹印签名,这意味着可以使用印刷、石印、雕刻或盖章等机械复制的签名来代替。
Section § 6461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某些债券应如何构建。债券应支付给其发行对象或按其指令支付。它们应为系列债券,这意味着它们有不同的到期日。债券将按初始决议中规定的利率计息,但如果立法机构在招标时决定,该利率可以调整为较低的利率。债券附有年度本金息票,需要在指定日期后的每年1月以等额方式支付,直至全部本金偿清。此外,债券还附有半年期利息息票。
Section § 6462.1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摊款程序的立法机构设定不同到期期限的摊款。简单来说,这意味着有些摊款可以比其他摊款更快地偿清,并且不需要每年支付相同的金额。此外,它还允许将最后一期债券的到期日规定为从特定起始点算起的最长年限,而不是一个确切的日期。
Section § 6463
Section § 6464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决定,债券的赎回条款是否应包含对尚未到期的剩余本金(即尚未到期的部分)收取5%的额外费用。如果他们选择这样做,债券格式将注明,产权所有人在解除留置权时也必须支付这额外的5%。
“未到期本金”是指尚未到期的未来本金分期付款金额,且与任何利息支付无关。
Section § 6465
本条规定了与街道工程相关的债券的支付对象。这些债券可以直接支付给承包商,也可以支付给承包商已转让的任何一方,但前提是该转让已获得街道主管的批准。此外,债券也可以指定支付给持有人,这意味着如果债券上注明是“无记名”支付,它们就可以像现金一样流通转让,此时债券中可以省略“或指定人”的字样。
Section § 6467
Section § 6467.1
这项法律解释了与债券相关的特定类型证书的利息如何处理。只要有本金到期支付,利息就会在每年的12月2日和6月2日支付两次。如果没有发行债券,证书的日期将与相关债券的日期一致,或者由地方管理机构设定。任何未支付金额的最高年利率为7%。
Section § 6467.2
Section § 6467.3
如果城市签发了涉及本金和利息支付的证书,城市司库每年必须通知负责征收税款以支付这些款项的实体。该通知应在每年7月1日之前至少 (30) 天发出,说明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到期金额。即使该实体未收到此通知,根据另一法律条款,它仍必须支付款项。
如果拥有被征税财产的公共实体在证书上的所有款项支付完毕之前出售该财产,那么证书上所有剩余金额和应计利息必须在出售之日起 (60) 天内立即付清。证书持有人将收到此付款要求的通知,并且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利息将在该付款日期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