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者对第10112条中规定的任何改进项目的批准,经立法机构酌情决定,可以通过选举获得。
市政改进法选举
Section § 1012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立法机构选择这样做,土地改进项目的批准可以通过选举来决定。简单来说,如果有一个在土地上进行特定改进的计划,拥有该土地的人可以对此进行投票。
土地改进批准 土地所有者选举 立法机构酌情权
Section § 1012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针对涉及土地地块的研究如何进行邮寄投票选举。它规定,无论有多少符合资格的选民,选举都可以通过邮寄选票进行。立法机构必须提前两周发布选举公告。每块土地只有一票。如果土地由合伙企业或公司等团体共同拥有,任何一位所有者都可以代表该土地投票,但总共只能投一票。法律将“土地所有者”定义为最新税务名册上列出的人,但如果所有权发生变更并提供证明,新所有者也可以投票。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0121(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该选举可以通过邮寄选票进行,根据《选举法》第4部第1章(自第4000条开始),无论符合投票资格的选民人数多少。在选举之前,立法机构应至少每周一次,持续两周,发布选举公告。在拟议研究的区域内,每块土地只能投一票。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0121(b) 如果土地所有者是合伙企业、联权共有、公司或按份共有,则土地所有者有权投的票可以由任何合伙人、联权共有人或按份共有人投出。但是,只能代表该土地所有者投一票。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0121(c) 在本节中: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0121(c)(1) “土地所有者”指在最近一次均衡评估名册上显示为土地所有者的任何人。但是,如果在最近一次均衡评估名册制定后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其新所有者在出示土地所有权证明后可以投票。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0121(c)(2) “地块”指在最近一次均衡评估名册上确定的任何地块。
邮寄选票选举 地块投票 土地所有者定义
Section § 1012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个区域有改进项目的提案,待投票的措施必须包括改进项目的详细说明、受影响区域的地图以及成本估算。此外,该计划需要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获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批准。
拟议改进项目 公开听证会 立法批准
Section § 1012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多数选民批准某项议案,那么与该议案相关的评估费就可以被征收和收取。立法机构可以在收取这些评估费之前支付相关工作的费用。此外,这些评估费可以分期支付,最长不超过五年。
如果多数投票选民批准该议案,则该提案获得通过。
如果该议案获得选民批准,则应根据第5章(自第10400条起)征收和收取评估费。立法机构可在收取评估费之前支付第10112条所述工作的费用。
根据本条征收的任何评估费可分期收取,期限不超过五年。
选民批准 提案批准 多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