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220

Explanation

每年8月1日前,委员会必须向县监事会和审计员提供一份书面估算,说明本区下一个财政年度所需税款金额。该金额应涵盖多项费用:年内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通过房产税支付的合同款项、项目的维修和运营费用,以及债券销售前的初步费用。此外,首次征税还必须包括为本区发行的任何票据提供的资金。

每年8月1日或之前,委员会应向县监事会和审计员提供一份书面估算,说明为本区下一个财政年度的目的所需通过征税筹集的金额。该金额应足以支付: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a) 本区所有未偿债券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到期的利息。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b) 本区所有未偿债券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到期的本金。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c) 按照本规定,通过对本区内不动产征收的税款支付的任何合同的合同价格所需金额。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d) 项目的维修和保养估算费用以及本区的运营费用。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e) 债券发行和销售之前发生的初步工程及其他费用所需金额。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8220(f) 在首次征税中,为支付本区根据本规定发行的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息而需筹集的金额(如有)。

Section § 8221

Explanation
每年在决定县税时,监事会必须设定一个区域内房地产的税率。这个税率在考虑了任何未缴税款后,应该能够覆盖所需的金额。设定的税率适用于该区域内,并在县评估册上列出的房产。

Section § 82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某项税款应如何处理和管理。县审计员负责计算税款并将其记录在征税清单上。如果委员会尚未确定该税款,则由审计员负责处理。该税款将与常规县税一同征收,并存入县金库,供该区使用。现行关于征收和收取税款的法律,以及县官员的职责,只要与本章不冲突,就都适用。县官员必须根据其公务保证金,忠实履行这些职责。

如此征收的税款应由县审计员计算并登记在评估名册上,如果委员会未能征收该税款,则由审计员执行。该税款应与县税同时并以相同方式征收,征收后应缴入县金库供该区使用。规定县税征收方式以及各县官员在税收方面职责的法律条款,只要与本章不冲突,均适用于本章项下的税收。此类官员应就其各自的公务保证金,忠实履行本章赋予他们的职责。

Section § 82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按照本章规定通过征税收取的资金,都归该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