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条目的目的而言,“地铁”包括管道或隧道。
县级桥梁和地下通道地下通道
Section § 143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被认为对商业、县居民或更快的交通有益,县监事会可以提议在通航水道下修建一条水下隧道。在进行之前,他们必须举行一次选举,询问县的选民是否赞成发行和出售债券来资助这项水下隧道的建设。
县监事会 水下隧道建设 公共用途
Section § 1432
本法律条文指出,召集选举的命令,只要有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选举的整个过程以及债券的发行,都必须遵守关于县级债券选举和发行县级债券的各项规定。
选举命令 董事会批准 三分之二投票
Section § 1433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从县普通基金中支出最高3,500美元,用于估算拟建地铁的建设成本。如果拟建地铁横跨两个县,这两个县必须分摊费用,但用于此项估算的支出总额不应超过3,500美元。
县监事会 地铁建设 可能费用估算
Section § 1434
如果要在划分县界的可通航水域下修建地下通道,涉及的县政府必须首先决定各县将如何分摊建设费用。之后,各县政府可以根据本条规定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步骤。
地下通道建设 可通航水域 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