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在获得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后,决定某些与街道相关的活动对县具有重要意义,并应获得县级援助。这些活动包括在城市内部或城市边界处新建、维护或改造街道,修改街道坡度,以及在交叉路口或铁路道口进行街道坡度分离。它还涵盖建造必要的路面、桥梁和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为这些项目征用所需财产。

任何县的监事会,可以通过其成员四分之三多数票通过的决议,确定以下任何活动符合普遍的县利益,并应为此提供县级援助: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a) 城市内任何街道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沿城市边界延伸或跨越城市边界的街道的规划、开辟、修建、改善、维护、修理或改造。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b) 确定、修改或改变任何此类街道的坡度。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c) 任何两条或多条此类相交街道的坡度分离。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d) 任何此类街道的坡度与任何横穿该街道的蒸汽、电力或有轨铁路的坡度分离。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e) 建造附属于或构成此类街道一部分的必要的路面、路缘、涵洞、桥梁、隧道、地下通道、高架桥、排水设施或结构。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0(f) 为本节所述任何目的所必需的任何不动产或其权益、路权或其他财产的征收。

Section § 1681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当县计划改善街道时,一项决议必须明确列出详细信息。它必须包括涉及哪条街道或哪一部分、将进行何种类型的改进、县将提供何种帮助以及将使用哪些资金来支付。

Section § 168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县在通过某项决议后,可以通过特定方式提供援助。县可以通过捐款、提供材料、提供劳务或工程服务、出借筑路设备,或协助偿还用于公共工程项目的债券来提供支持。

此后,并根据该决议,县可以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援助: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2(a) 捐助资金。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2(b) 获取并交付材料。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2(c) 提供劳务或工程服务。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2(d) 出借其筑路机械。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2(e) 支付或捐助资金,用于支付本条所述工程所用债券的利息,或用于支付或赎回该等债券,该等债券的收益已用于该工程,或已作为该工程的付款而发行。

Section § 16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与县级公路相关的活动(如修建或维护)的费用如何获得资金。这些费用可以来自县的普通基金、道路基金、专门用于公路项目的县级债券收益,或任何其他可用于这些目的的资金。

此类援助的费用可从以下一项或多项支付: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3(a) 县普通基金。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3(b) 道路基金。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3(c) 为规划、修建、维护、改善或修复县级公路,或为获取为此目的所需的任何不动产或其中权益、路权或其他财产而投票发行的任何县级债券的收益。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683(d) 为此目的可用的任何其他基金。

Section § 1684

Explanation
城市必须将其收到的任何援助专门用于决议中列出的活动。如果援助的任何部分未用于这些活动,城市必须将未使用的部分退还给县。

Section § 16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监事会与市政府签订合同或协议,以实现另一条款(特别是第1803条)中概述的某些目的。

Section § 1686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维护和改善城市街道对整个县都很重要。县可以通过监事会四分之三多数票的决议,决定帮助城市进行街道维护或改善。这项决定需要说明将进行何种工作、县将提供何种帮助以及资金来源。 决议不必列出具体的街道,但应概括性地描述工作内容,并可能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本节为县协助城市进行街道项目提供了另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