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5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1971年7月1日起,该区关于债券债务的财政承诺已解除。该区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未来作用和职责,对加利福尼亚州公民,尤其是那些使用金门大桥的人来说,涉及重要的政策决定。为了促进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指示该区制定一份详细说明其交通设施的计划。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自1971年7月1日起,该区已解除债券债务。该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未来持续作用及其职责,对加利福尼亚州公民、金门大桥定期服务的民众和社区、该区以及立法机关而言,是具有重大重要性的政策问题。
因此,所有相关方应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来审议这些问题并作出判断,这是可取的。为此,指示该区制定一项交通设施计划。

Section § 2753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交通设施计划需要包含的内容。它应明确该区未来在交通方面的职责,并提出替代方案,例如撤销该区并制定职责移交计划。计划应优先考虑新增职责,并概述组织结构中必要的变更。还需要估算支持新职责的成本,确定所需的资本改善,并预测长期财务细节。计划还应侧重于整合不同的交通模式,并考虑对社区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交通设施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a) 明确界定该区未来提供交通服务的职责。鼓励提出替代方案。撤销该区应作为其中一个替代方案,在此情况下,应就必要的权力与职责移交提出建议。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b) 承担任何拟议新增职责的优先时间表。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c) 为适应任何变更的职责,该区组织结构中必要的变更。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d) 支持任何新增职责可能需要的支出估算。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e) 任何可能需要的资本改善的界定。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f) 桥梁收入、运营成本和净收入的长期估算,这些收入和成本可能根据需要用于提供拟议的交通服务。
(g)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g) 一个涉及交通模式衔接的特别要素。
(h)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7531(h) 必须明确考虑受影响社区的环境和社会价值。

Section § 275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区在制定交通设施规划时,必须组织公开听证会。这些听证会为个人和团体提供了分享他们的意见和关切的机会。

Section § 27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由某个区域制定的长期交通规划,必须与大都会交通委员会所制定的区域交通规划保持一致,并且在获得通过之前,还需要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

区域的任何长期交通规划,除非与大都会交通委员会的区域交通规划保持一致并经该委员会批准,否则不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