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130

Explanation

在修建林荫大道或请求选民批准通过债券筹集资金之前,委员会必须聘请工程师进行必要的勘测,并为林荫大道的选址和设计制定详细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地图、施工规范和成本估算。

一旦委员会批准这些计划,它们就成为林荫大道项目的官方计划,并记录在委员会的档案中。委员会还可以选择让县测量员或县工程师处理任何工程任务。

在任何林荫大道建设之前,以及在召集任何债券发行选举之前,委员会应聘用一名或多名工程师,他们应进行所有必要的勘测,准备显示拟建林荫大道的选址、横截面和纵断面的地图。工程师还应准备林荫大道建设的规范,以及建设成本和获取通行权的估算。
这些勘测、地图、规范和估算,经委员会批准后,应通过记录在其会议纪要中的命令正式通过,并提交给其秘书;一旦通过,即构成该区拟建林荫大道的计划。委员会可自行选择,指示县测量员或县工程师(视情况而定)进行任何工程工作。

Section § 2613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县监事会使用县普通基金或公路基金的资金来支付初步勘测的费用。这些费用必须通过提交和批准索赔的标准法律程序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