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林荫大道区可由县内任何尚未包含在林荫大道区内的部分组建。组建后,该区应被称为并指定为_______林荫大道区(使用该区的名称),属于______县(使用该区所在县的名称)。
林荫大道区设立请愿书
Section § 26020
这项法律规定,林荫大道区可以从县内任何尚未属于现有林荫大道区的区域设立。一旦设立,该区应被命名为“_______ 林荫大道区”(使用该区的名称),并加上“______ 县的”,以指明其所在县的名称。
林荫大道区设立 新区创建 县区命名
Section § 26021
要设立一个新区域,该区域内至少10名业主必须签署一份请愿书,并提交给县监事会。请愿书应包括拟议区域的名称、其边界及边界内的人口、土地面积及其评估价值的详细信息,以及举行选举以决定是否设立一个区域用于林荫大道的修建和维护的请求。
设立区域的请愿书可提交给拟设立该区域的县的监事会。该请愿书应由不少于10名在拟议区域内拥有土地的自由持有者签署,并应包含: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021(a) 拟议区域的名称。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021(b) 拟议区域的边界,以及居住在这些边界内的居民人数估算。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021(c) 拟议区域边界内所含英亩数的估算,以及土地和改良物的评估价值。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021(d) 请求在拟议区域内举行选举,以确定是否应设立一个区域用于修建和维护林荫大道。
区域设立 请愿程序 县监事会
Section § 26022
当一个团体想要设立一个区时,他们必须向监事会提交一份最高三百美元的保证金。如果设立该区的提议未获批准,这份保证金将用于支付选举费用。
在提交设立该区的请愿书时,请愿人应向监事会提交一份经监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三百美元 ($300),条件是如果设立该区的提议被否决,请愿人将支付选举的开支和费用,金额不超过保证金的数额。
区域设立 请愿人 保证金要求
Section § 26023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呈请书提交给监事会时,监事会必须安排一次听证会。听证会的日期必须定在呈请书提交之日起不少于20天且不超过60天的时间内。
呈请书应在监事会的例会上提交,监事会应随即确定一个时间,自提交之日起不少于20天但不超过60天,用于听取该呈请书。
呈请排期 监事会 听证日期
Section § 26024
监事会必须宣布已提交一份请愿书。他们将提供关于何时何地审查该请愿书的详细信息,并要求任何感兴趣的人前来解释为什么该请愿书应该或不应该被批准。
监事会应发布公告,说明请愿书已提交的事实,并指明该请愿书已存档于监事会书记员处,以供查阅详情。该公告应说明听证请愿书的时间和地点,并指示所有利害关系方在该时间和地点出席,并说明理由(如有),为何不应批准该请愿书。
监事会公告 请愿听证会 已提交请愿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