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a) 业主协会应负责编制除第一年以外的每个财政年度的报告,用于征收和收取评估费,以支付报告中描述的改进、维护和活动的费用。业主协会的首份报告应在区域运营第一年之后提交。该报告可以提出修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和商业改善区的边界或区域内的任何受益区,评估费的征收依据和方法,以及财产分类(包括任何商业类别,如果使用了分类)的任何变更。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 该报告应提交给书记员,并应提及财产和商业改善区的名称,指明报告所适用的财政年度,并且针对该财政年度,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1) 财产和商业改善区边界或区域内任何受益区或财产或商业分类的任何拟议变更。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2) 在该财政年度内将提供的改进、维护和活动。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3) 在该财政年度内提供改进、维护和活动的成本估算。
(4)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4) 评估费的征收方法和依据,应足够详细,以便每个房地产或企业主(视情况而定)估算在该财政年度内将对其财产或企业征收的评估费金额。
(5)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5) 从上一财政年度结转的任何盈余或赤字收入的估计金额。
(6)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b)(6) 来自本部分规定征收的评估费以外来源的任何捐款的估计金额。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650(c) 市议会可以批准业主协会提交的报告,也可以修改报告中包含的任何具体内容并批准修改后的报告。任何修改应根据第36635和36636条进行。
市议会不得批准改变评估费的征收依据和方法,如果该改变会损害将从评估费征收所得收入中支付的已授权或已执行的合同,包括支付代表该区域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