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多拉多县收费隧道管理局法案债券
Section § 31140
Section § 31141
本法律条款解释,为收费隧道发行的债券应以发行机构的名义发行。这些债券仅是该机构的义务,这意味着它们通过隧道收取的通行费来支付,不属于州或埃尔多拉多县的责任。
Section § 31142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管理局如何处理债券。他们决定债券的外观、面额以及何时出售。这些债券的年利率最高可达6%,但同一批次发行的所有债券利率不必相同。管理局还选择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地点。债券可以包含本金和利息登记的选项。债券以息票形式发行,利息在管理局设定的时间支付,并将在他们决定的时间和金额到期。
Section § 31144
这项法律解释了债券需要如何签署和认证。债券必须由司库签署,并由主席会签。这些签名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传真件(精确的副本)。债券还需要根据债券决议或契约进行认证。与这些债券相关的付息票据只需要司库的传真签名。如果司库或主席在债券交付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有效。
Section § 31145
Section § 31146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债券以低于其面值的价格出售。但是,销售价格仍必须确保买方根据标准债券价值表每年至少获得6%的收益。价格还包括截至债券交付之日所产生的任何利息。
Section § 31147
这项法律的意思是,如果要在原始批准的范围内发行新债券来建设或购买收费隧道,那么这些新债券在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时,应该和之前的债券享有同样的优先权。不过,主管机构有权在同一份原始授权下,为这些新发行的债券设定不同的还款日期,可以是一系列分期还款,也可以是其他方式。
Section § 31148
这项法律规定,当债券发行和出售时,必须首先通过密封投标的方式提供给最高和最佳的投标人。如果主管机关不接受任何投标,它可以私下出售这些债券,但价格不能低于被拒绝的最高投标价。
Section § 31149
这项法律允许使用由司库签署的临时或过渡性金融工具,例如债券或凭证。这些工具可以任何金额发行,无论是否附有息票,直至最终的正式债券准备就绪并可交付。
Section § 31151
本法律条款允许相关机构制定规则,管理来自债券销售的资金以及收费隧道运营产生的通行费收入。这些规则可以规定资金如何持有、投资或使用。这些规定将构成与债券持有人的合同,只要债券有效,该机构就必须遵守。
Section § 31152
Section § 31153
Section § 31155
本法律解释了为收费桥梁等项目发行债券时所涉及的程序。项目管理机构可以制定这些债券的发行、处理和赎回规则,包括其形式、金额和到期日。他们还可以设立一个由银行管理的偿债基金,以监督债券收入。
法律要求每年通过通行费筹集足够的资金,以支付与债券相关的费用,包括利息和维护费。它还允许在不遵守条款的情况下,指定一名受托人来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管理机构有权酌情决定这些受托人的职责和权力以及他们如何处理收入。
Section § 31156
Section § 31158
Section § 31159
本法律条款允许管理局发行新债券,为收费隧道的改造或扩建提供资金。如果现有债券可以提前偿还,或者债券持有人同意提前偿还,管理局可以在新发行的债券中包含额外资金,用于偿还旧债券。在发行这些新债券之前,管理局必须要么召回旧债券进行提前赎回,要么获得债券持有人的许可才能提前偿还。
Section § 31160
Section § 31161
Section § 31162
这项法律允许主管机构发行新的债券(称为融资或再融资债券)来替换现有债券。这些新债券可以用来偿还或赎回旧债券,条件是旧债券即将到期,或者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到期前赎回。实质上,这是主管机构通过用新债券交换现有债券来管理或替换债务的一种方式,但这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例如现有债券即将到期或经债券持有人同意。
Section § 31163
Section § 31164
Section § 31165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融资或再融资债券的发行金额如何能够满足多项具体需求。这些需求包括偿还正在融资或再融资的债券,支付与旧债券退还和新债券发行相关的费用,以及任何低于其面值的销售差额。它还涵盖了从出售之日起直到债券完全偿清所需的利息支付,以及提前退还未偿债券所需的任何溢价。
Section § 31168
本法律规定,为本项目发行的债券不属于州或埃尔多拉多县的债务或义务。相反,这些债券将通过通行费、收费隧道的收入或其他指定资金来偿还。
Section § 31169
本节解释说,收费隧道产生的通行费、收入及其利息,将优先且专门用于偿还债券及其利息。这些资金将安全地存放在一个信托基金中,在所有债券全部偿清之前,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Section § 31170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管理局发行的债券还没有还清,管理局的权力与职责就不能被减少或削弱,以免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