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0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欠非担保评估的财产税,并且搬到了另一个县,那么原县的税务征收员可以聘请律师来征收这些税款。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或免除税务征收员的职责。

Section § 300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拖欠税款或费用,并且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担保这笔债务,县政府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这笔钱。这包括起诉欠款人、如果是合伙企业则起诉其业务合伙人,或者任何通过合同或租赁同意承担债务的人。县政府还可以追究公司的继承人或那些实际代表公司行事的人的责任。

诉讼可以包括罚款和费用,并且应该在财产最初被征税的地方进行。

当拖欠的税款或评估费(包括个人财产税)在税务征收员或监事会判断下,不足以作为不动产的留置权来担保其支付时,县可以在任何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纳税人,包括合伙企业被评估人的普通合伙人、通过合同或租赁承担了支付被评估税款责任的人,或公司被评估人的表见实体或权益继承人,以追回拖欠的税款或评估费,并附加罚款和费用。财产被评估所在县的县城应为适当的审判地点。

Section § 3004

Explanation
当有人起诉追讨未缴税款时,税务记录或其认证副本,只要显示了欠税人、涉案财产以及未缴税款金额,就可以作为初步证据,证明原告有权收取这笔钱。

Section § 3005

Explanation
当税务官起诉追收逾期的无担保财产税时,治安官或法警在送达法院传票或法律文书回执时,必须列出他们通常的服务费用。这些费用将包含在任何有利于税务官的法院判决中。一旦判决支付完毕,这些费用将存入县普通基金。

Section § 3006

Explanation

税务征收员可以在非担保财产税逾期之前采取法律行动追缴税款,如果存在纳税人因财务问题可能无法支付的风险。征收员必须在签署的声明中说明理由。这使得征收员可以暂时扣押纳税人的财产。

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金来支付税款,并请求法院解除财产扣押。如果法院认为提前采取行动不必要,县必须承担纳税人的法律费用,并且任何保证金担保都将解除。法院仍可能要求支付税款,但如果纳税人提前支付,则应支付利息。

如果案件被撤销,且税款未在正常截止日期前支付,县可以在之后追回所有费用和罚款。最后,在此背景下的任何法律程序在法院排期时都将获得优先权,以确保快速解决。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06(a) 税务征收员可在非担保财产税款逾期之前提起追缴税款的诉讼,如果税务征收员认为,由于纳税人的财务状况或其他适当理由,有必要这样做以确保此类税款的支付。税务征收员应作为诉状的一部分,提交一份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阐明在逾期日期前采取此行动的理由和必要性。税务征收员还有权根据申请,获得一项单方扣押令,扣押纳税人足以清偿税款的财产,其依据是税务征收员的声明。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06(b) 在 (a) 款项下被提起的诉讼中被指名的纳税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足以支付诉状中声称到期税款的保证金,并请求法院解除对被扣押财产的扣押。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06(c) 如果法院认定在逾期日期前采取的诉讼和扣押令是不必要的,法院应要求县支付纳税人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并且担保人应解除保证金责任。法院可自行决定,要求支付相关税款作为解除担保人责任的条件。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有权从县获得年利率7%的利息,从税款支付之日起至税款本应逾期之日止。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06(d)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税务征收员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被驳回,且纳税人未被法院要求支付税款作为驳回的条件,并且在逾期日期后税款仍未支付,县有权追回,除了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罚款和费用之外,还包括法院命令县在首次诉讼中支付给纳税人的所有费用,以及县在任何后续追缴税款诉讼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06(e) 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诉讼和程序,正在审理这些诉讼和程序的法院,应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安排听证或审判以及在听证或审判中,给予这些诉讼和程序优先于所有其他民事诉讼和程序的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给予特别优先权的诉讼和程序除外,以使所有诉讼和程序能够迅速审理和裁决。

Section § 30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政府必须在无担保税款逾期之日起的三年内提起诉讼来追缴这些税款。但是,如果破产程序或法院命令暂时阻止了此类诉讼,那么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在此期间会暂停计算。

根据第3003条,针对拖欠税款或评估费的民事诉讼,应当自无担保税款逾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本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在任何及所有本条所述的民事诉讼被联邦破产法律或规则或法院命令禁止的期间内,应当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