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均衡委员会的均衡评估上诉委员会的均衡
Section § 1621
Section § 162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一个县的评估上诉委员会是如何成立的。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首席法官从被提名人中随机选出。这些被提名人由县监事会选定,每位监事提名三到五人。提名必须在县决定设立上诉委员会后的60天内完成。
Section § 1622.1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监事会选择直接任命评估上诉委员会的成员,而不是采用通常的程序。他们通过颁布法令来做到这一点,并且必须以多数票批准成员。
评估上诉委员会可以有三名或五名成员。如果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他们将以三人小组的形式运作,由委员会的书记员不时决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但最初,他们的任期是错开的,以确保每年只有不超过两名成员的任期届满。
Section § 1622.2
这项法律允许最多两名曾任县均衡委员会成员的县监事会成员,也可以在评估上诉委员会任职。但是,他们在评估上诉委员会的任期不能长于他们作为县监事会成员的当前任期。
Section § 1622.5
如果一个县有多个评估上诉委员会,一个委员会的成员可以临时调到另一个委员会。此外,监事会可以任命候补成员,以便在常任成员无法履职时替补,候补成员拥有与常任成员相同的权力。如果一个县只有一个委员会,监事会仍然可以根据需要任命候补成员,以确保决策的连续性。
Section § 1622.6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处理某些房产税估价上诉的程序,特别是针对与第1612.7条相关的人员。当这类人员提出上诉,或代表其家庭成员提出上诉时,必须由一个由三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特别小组审理,这些委员由该县高等法院的法官选定。这些委员只能根据法官的命令,处理他们被指派审理的特定上诉。
如果委员会书记员决定,上诉也可以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审理,该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其他县,他们必须符合特定资格并信誉良好。这些委员也只能审理他们被指派的任务。
Section § 1623
Section § 1623.1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任命评估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而不是遵循通常的提名和遴选程序。监事会可以在现有成员任期届满或出现空缺时进行这些任命。但是,任何被任命的人员都必须符合第 (1624) 条或第 (1624.05) 条中规定的具体资格要求。
Section § 1624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人口少于20万的县,某人被提名为评估上诉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标准。要符合资格,一个人必须在会计、房地产、法律或财产估价等特定领域拥有至少五年的专业经验,或者被县监事认可为具备财产估价和税收知识。此外,他们的经验证明文件必须提交给委员会书记员。县人口统计数据基于财政部的估算。
Section § 1624.01
Section § 1624.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在过去三年内曾在估价师办公室工作过,则不能在评估上诉委员会任职。然而,在洛杉矶县,监事会可以将这项限制缩短至一年。洛杉矶县的这项例外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失效。
Section § 1624.02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评估上诉委员会的新成员必须完成由州平衡委员会或其所在县提供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评估流程、如何处理上诉,以及判例法和行政规则的重要更新。课程内容是在与各相关方协商后制定的,并且必须获得州平衡委员会的批准。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并获得结业证书。此外,州平衡委员会向各县免费提供这项培训。
Section § 1624.2
Section § 1624.4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果有人在均衡程序中认为委员会成员不公正,不应参与审理时该怎么做。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交一份书面异议,详细说明该成员为何应回避。这份异议必须送达给所有相关方,包括被质疑的委员会成员。
该委员会成员有10天时间做出回应,可以选择同意回避,或者否认指控并提供其他相关事实。这份回应也会分享给所有相关方。异议必须在得知回避问题后尽快提出,并且必须在听证会开始之前提出。
被指控的委员会成员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回避。相反,将选择另一名成员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案件中的各方无法就由谁来决定达成一致,书记员将指派一名成员来裁定该委员会成员是否应回避。
Section § 1624.05
这项法律规定了谁可以被提名担任评估上诉委员会的成员。通常,候选人必须在加州拥有至少五年的专业经验,例如注册会计师、房地产经纪人、律师或认证的房地产估价师。然而,现任委员会成员即使不符合这些标准,也可以再次被提名。洛杉矶县有特殊规定,其他房地产相关领域的经验也可能使候选人符合资格。经验证明文件必须提交给委员会书记员。这些规定仅适用于人口达到或超过 200,000 的县,人口数量由州政府的人口估算数据确定。
Section § 1626
这项法律解释说,县的监事会可以停止他们设立的任何评估上诉委员会的运作,但只能从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如果他们停止所有委员会的运作,那么在下一个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前,他们不能设立任何新的委员会。即使一个委员会停止运作,它也可以继续工作,直到完成所有待处理的案件。县还可以选择调整委员会的总数,但任何减少后必须至少保留一个委员会,并从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生效。
Section § 1626.1
Section § 1628
Section § 1630
如果当地机构对不动产所有人如何使用其土地施加了可执行的限制,所有人可以向该机构申请一份书面声明。该声明将表明该机构目前无意在短期内改变该限制。
该机构有权批准或拒绝该申请,并可能收取最高10美元的处理费。该声明可用作证据,向县均衡委员会表明在评估土地价值时应考虑该限制。此外,该文件可作为当地机构短期内不太可能改变该限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