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税违规
Section § 3047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不提交要求的报告,不按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不允许检查,或提供虚假信息,他们就犯了轻罪。他们每次违法行为可能被罚款高达1,000美元。
Section § 30472
Section § 30473
这项法律规定,为了逃避税款而制造、篡改或使用伪造的税票或计量印记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即重罪。它适用于任何伪造、重复使用、仿造或篡改这些印花或机器,或试图将其冒充真品的人。一旦被捕,您可能面临两到四年的监禁,一千美元到两万五千美元之间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30473.5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持有、出售或购买虚假或未加贴的税票是违法的。如果某人处理少于2,000枚此类税票,他们可能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一年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数量达到2,000枚或更多,罚款可高达50,000美元,并可能处以相同的监禁时间。所有收取的罚款将存入卷烟和烟草产品合规基金。该法律阐明了“未加贴税票”的含义,并确保查获的税票被销毁。
Section § 30474
这项法律规定,持有或销售没有所需税票或计量印记的香烟是违法的。如果被抓到,你可能面临最高 25,000 美元的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有。每条没有税票的香烟会额外增加 100 美元的罚款。
这笔罚款的一半将用于当地检察官的费用,另一半将交给负责监管这些规定的委员会。但是,如果你是持牌经销商,在加贴税票之前持有香烟,则不受此规定约束。
Section § 30474.1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销售或持有假冒烟草产品或香烟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被抓到,产品将被没收,并且此人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销售少于两箱香烟可能导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并会吊销其营业执照。销售两箱或更多香烟,罚款将提高至最高50,000美元,监禁时间和执照吊销情况类似。法院在判处罚款前会考虑被告是否实际有能力支付。假冒产品是指带有虚假标签或印花的。州政府将销毁所有被扣押的假冒产品。
Section § 30474.5
这项法律被称为《黑市香烟和街头腐败预防法》,旨在解决加州黑市香烟销售问题,因为这些销售导致了州政府巨大的收入损失。该法旨在为检察官和执法部门提供资源,以组建专案组打击这些非法活动。
任何被判销售未纳税香烟的人,每箱香烟必须额外支付100美元罚款,这笔钱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地方管辖区设立多机构专案组,以打击黑市香烟销售。
该法案的有效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或直至基金中的资金全部拨付完毕。该法案规定,刑事司法规划办公室和州平衡委员会将参与拨款计划的管理。
Section § 30475
如果你在加州运输香烟或烟草产品,但没有必要的许可证和文件,你可能会犯轻罪。对此的处罚包括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兼施。
如果你意图逃税而运输大量此类产品(40,000支或更多香烟,或价值5,000美元或更多),后果会更严重。你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Section § 30476
Section § 30478
Section § 30479
Section § 30480
Section § 30483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委员会征收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处的赔偿令或任何款项,类似于征收拖欠的烟草税款。这些款项一经记录,即被视为最终确定并应支付给州政府。征收过程包括发出类似于拖欠税款所用的命令和征收令,并且这些款项在支付前会产生利息。它们不受退款或诉讼时效限制,并且可以通过州税留置权强制执行。这适用于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当日或之后到期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