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71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对隔代转移征税,隔代转移是指财产跳过一代人直接转移,比如从祖父母直接传给孙子女。税额等于联邦法律允许的此类转移的州税抵免额。

如果转移的财产位于其他州或与外州的业务有关(需要单独纳税),加州将根据该外州资产的价值与总转移价值的比例来减少其税款。这可以确保您不会被双重征税。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6710(a) 特此对每一隔代转移征收一项税款,其金额等于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2604条,作为州隔代转移税抵免额所允许的金额。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6710(b) 如果任何被转移的财产是位于另一州的房地产,或是在另一州拥有营业地点的动产,且该财产需缴纳一项税款,该税款可抵免联邦隔代转移税,则根据本条 (a) 款应缴纳的任何税款应予减免,减免的金额应与联邦隔代转移税目的下允许的州税总抵免额成相同比例,犹如在该其他州应纳税的该财产的价值与联邦隔代转移税目的下的隔代转移总额的价值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