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条规定限制,委员会应确定任何纳税人所需担保的总金额,并可随时增加或减少该金额。在确定总金额时,委员会可设定一个金额,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该金额不少于五百美元 ($500) 且不超过纳税人估计月税的两倍;对于申报期超过一个月的纳税人,该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纳税申报期估计税款的两倍,以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确定。
酒精饮料税登记和债券
Section § 32101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与制造、混合、进口或销售酒精相关的执照或许可证,您将自动登记为该活动的纳税人。当酒精饮料控制部发放这些执照时,他们还会将副本发送给相关的税务委员会。
酒精执照 纳税人登记 葡萄酒种植者执照
Section § 32102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要求个人提供担保,例如现金或担保债券,以确保他们遵守特定法规。这种担保作为一种保证,确保他们将履行与其许可证相关的所有税务和法律义务。该担保以信托方式持有,并且只能按照本法律的规定使用。
保证金 合规保证 许可义务
Section § 32103
本节允许委员会决定纳税人必须提供多少担保。他们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这个金额。担保金额必须至少为500美元,但不得超过纳税人预估税款的两倍。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这意味着他们月度预估税款的两倍;对于其他纳税人,则适用于其申报期的预估税款。
纳税人担保 委员会酌情权 估计月税
Section § 32104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担保人(即保证他人履约的个人或公司)希望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时,他们必须通知理事会。如果理事会在当月15日或之前收到此通知,撤销将在下一个月的第一天生效。如果是在15日之后收到,撤销将在再下一个月的第一天生效。
担保撤销 担保人撤销 担保人权利
Section § 32106
如果纳税人欠款,州司库必须使用纳税人存入的资金,或通过出售纳税人提供的债券或证券,向委员会支付所欠金额。司库可以私下出售这些证券,但价格不得低于其当前市场价值。
在收到委员会出具的载明纳税人欠款金额的证明后,州司库应从纳税人存入其处的款项中,或从出售纳税人存入司库处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所得款项中,向委员会支付经证明的金额。存入州司库处的具有现行市场价格的证券,司库可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不低于其现行市场价格的价格私下出售。
纳税人欠款 州司库 认证支付
Section § 32107
如果纳税人与税款相关的保证金被取消、失效或无法执行,或者纳税人没有支付他们所欠的税款或罚款,委员会必须书面通知酒精饮料控制局。
纳税人保证金取消 无效保证金 无法执行的保证金
Section § 32109
如果一家运输公司(除铁路或轮船公司外)想要将酒精饮料运入加利福尼亚州,他们需要向相关委员会注册。他们必须申请州际酒精饮料运输许可证。该许可证在委员会决定撤销之前一直有效。
公共承运人 酒精运输 州际饮料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