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缴任何未支付的费用。如有必要,总检察长将协助提起诉讼。

Section § 55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州政府需要收取一项费用,委员会出具的显示某人尚未支付的证明,在法庭上足以作为证据,证明该费用已正确征收且现已逾期,包括任何利息和罚款。根据这份证明,委员会计算和收取费用的行为被推定为正确。此外,法院可以根据特定的法律程序发出财产扣押令,以查封资产。

在任何为执行州关于该费用的权利而提起的诉讼中,委员会出具的显示拖欠情况的证明,应作为费用征收、其中载明的费用金额、利息和罚款的拖欠,以及委员会遵守本部分所有关于费用计算和征收的规定的初步证据。在该诉讼中,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部分第6.5篇第5章(自第485.010条起)规定的方式发出扣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