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101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认为收取费用存在延迟风险,它可以决定应付金额并立即要求支付。欠费者在收到通知后有 (10) 天时间支付或对金额提出异议。如果他们两者都不做,该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并会增加额外费用,例如罚款和利息。

Section § 55102

Explanation

如果你收到一份紧急决定,你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提交申请来提出异议。你还需要在这段时间内提供一笔保证金,以确保你遵守法律规定。如有必要,部门可以出售这笔保证金来追回所欠款项。如果出售后还有剩余款项,将退还给你。

被作出紧急裁定的缴费人,可在裁定通知送达缴费人后10日内,依照第3条(第55081节起)的规定,向部门提交复议申请,但其应在10日内向部门交存其认为必要的担保,以确保遵守本部分的规定。如果为追回本部分项下任何到期款项而有必要,部门可以公开出售该担保。出售通知可以按照第55061节规定的送达通知方式,送达交存担保的人。任何此类出售后,超出本部分项下到期款项的盈余(如有),应退还给交存担保的人。

Section § 55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面临紧急裁定(即委员会做出的快速税务决定)的人申请行政听证会。他们可以利用这次听证会来争辩税款金额过高,延迟出售被扣押财产以防止不可弥补的损害,请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财产,或者暂停追缴行动。

该人有30天时间申请此听证会,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具体的法律理由。申请无需缴纳保证金,但如果该人未能在10天内提供必要的保证金,听证会将不会停止追缴行动,但被扣押财产的出售除外。如果延迟申请有正当理由,委员会仍可能允许举行听证会。此程序不改变与裁定相关的截止日期或罚款。

按照委员会可能规定的任何规章制度,收到紧急裁定的人可以申请行政听证会,以达到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5103(a) 证明该裁定金额过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5103(b) 证明在紧急裁定发出后可能被扣押的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出售应在行政听证会前推迟,因为出售将对该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5103(c) 请求将全部或部分财产返还给该人。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5103(d) 请求暂停追缴活动。
申请应在紧急裁定通知送达后30天内提交,并且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其所依据的具体事实法律理由。该人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即可提交申请并获得听证会。但是,如果该人未能在第55102条规定的10天期限内,缴纳委员会认为为确保遵守本部分规定所必需的保证金,则提交申请不应暂停追缴活动,但紧急裁定发出后扣押的财产的出售除外。如果能证明未能及时提交行政听证会申请有正当理由,委员会可以允许提交申请并给予该人行政听证会。根据本条提交申请不应影响第55101条关于裁定最终日期或罚款和利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