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640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被称为“老年人占有权益持有人财产税延期法”。它本质上是一项与为在特定财产中拥有占有权益的老年人延期缴纳财产税相关的法律。

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老年人占有权益持有人财产税延期法”。

Section § 2064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本章另有明确说明,否则应适用相关章节早期部分中设定的规则和定义。它还提到,除非本章另有规定,否则民法典和政府法典中关于财产税延期等主题的某些条款也应遵循。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a)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或本章另有规定,第1章(自第20501条起)和第2章(自第20581条起)中给出的定义应适用于本章的解释。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b)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或本章另有规定,本法典第1章和第2章的规定、民法典第2924b条、民法典第2931c条、政府法典第2卷第3编第5.5部第4.5章(自第14735条起)、政府法典第2卷第4编第1部第6章(自第16180条起)应适用于根据本章进行的财产税延期。

Section § 20640.2

Explanation

本加州法律条款定义了与财产和税收相关的关键术语。“占有权益”是指在州内拥有土地的占有权或占有该土地的权利,这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拥有该土地上的房屋。它也可以指拥有免税土地的居住权。

“住宅房屋”是指某人作为主要住所居住的地方。它包括公寓、预制房屋以及多户或多功能建筑的一部分。为居住目的所必需的周边土地也属于此定义范围。

“财产税”是指某人必须为其占有或有权占有的财产支付的税款。这些税款包括常规财产税、特别评估费以及与财产相关的其他费用。这些税款无论是县级评估还是由自行处理税收的城市评估,都适用。

就本章而言: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2(a) “占有权益”指 (1) 占有或有权占有位于本州的土地,无论是否同时拥有该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所有权,或 (2) 在免税土地上的占有权益或居住权;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2(b) “住宅房屋”指申索人作为主要居住地占用的房屋,以及为将该房屋用作住宅而合理必需的周边土地,位于占有权益财产上。其应包括公寓和固定式预制房屋,对此类房屋征收的财产税,定义见 (c) 款。其还包括多户住宅或多功能建筑的一部分以及其所建土地的一部分。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2(c) “财产税”指申索人作为被评估人个人应承担的财产税金额,或根据设立占有权益的协议条款有义务直接向税务征收员支付的财产税金额,包括县级税单上归属于住宅房屋的所有从价财产税、特别评估费、租赁权益资本化以及其他费用或使用费,以及任何征收和收取自身财产税的特许市的税单上出现的从价财产税、特别评估费、租赁权益资本化或其他费用或使用费。

Section § 2064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谁有资格成为房产税延期缴纳计划的“申请人”。要符合资格,一个人必须拥有合法登记的权利,可以在物业中居住,且该权利的有效期自上一年年底算起至少还有45年。他们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将该物业作为主要住所居住。此外,他们需要在规定日期前,要么年满62岁或以上,要么根据另一项具体法律的规定,属于盲人或残疾人。

申请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3(a) 根据一份有效登记的文书,拥有占有权益的权利,该文书转让的占有权益期限,自紧接税款首次延期缴纳的财政年度之前的日历年最后一天起,不少于45年。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3(b) 在第20503条(d)款所指年份的最后一天,将附着于该占有权益不动产的住宅作为主要居住地居住。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3(c) 在申请延期缴纳的财政年度的12月31日或之前,(1) 年满62岁或以上;或在申请时或在申请延期缴纳的财政年度的2月10日,(2) 属于《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2050条所定义的盲人或残疾人。

Section § 2064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个人如何向主计长申请延期缴纳物业税,但有一定限制。首先,您必须提交一份延期申请,延期金额不得超过您的年度物业税。如果符合资格,主计长会寄送一份《延期选择通知书》,解释延期纳税的步骤。您必须将此通知书连同经认证的所有权文件一并寄回。但是,如果您的物业税或任何特别评估税已经逾期,则无法申请延期。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4(a) 受限于第1章(自第20501条起)、第2章(自第20581条起)或本章规定的限制,申请人可向主计长提交一份延期缴纳申请,申请金额等于但不超过申请所涉财政年度的物业税金额。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4(b) 经核实第20640.9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后,主计长应向申请人邮寄一份《延期选择通知书》,该通知书应采用主计长可能规定的形式并包含其可能规定的信息。该通知书应附带一份声明,解释为了使申请人能够延期缴纳全部或部分物业税,《延期选择通知书》必须连同设立占有权益的文书副本一并邮寄给主计长,该副本须经该不动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员认证。如果已记录租赁备忘录以代替该文书,则该备忘录的认证副本应附在设立占有权益的文书副本之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4(c) 任何占有权益或改良物,如果在本章项下提出延期申请时其物业税已逾期,或在本章项下提出延期申请时,由特别区或其他税法区域征收的任何其他物业税或特别评估税已逾期,均不符合延期资格。

Section § 2064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审计长在有人希望延期缴纳房产税时可以要求的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申请人将其在财产中的剩余权益转让给州政府,也可以是对财产上任何附着物的担保权益,或者任何其他能保护州政府利益的担保权益。审计长可以根据确保还款所需的情况来调整具体要求。此外,如果还有其他人共享占有权益,或者曾将该权益授予申请人,那么在将财产转让给州政府时,需要获得他们的书面同意。此同意书必须是正式的,并符合审计长的规定。重要的是,“占有权益的授予人”一词包括了不动产的完全所有权人以及所有已登记权益的持有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5(a) 审计长可要求以下任一作为根据本章规定延期缴纳财产税的担保:
1. 将申请人占有权益的剩余期限转让给加利福尼亚州。
2. 对位于受占有权益约束的土地上、由申请人拥有或租赁的任何附着物的担保权益。
3. 审计长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额外担保权益,该担保权益就第三人权利而言,以法律规定此类担保权益的方式设立并完善,以保护州政府在申请人或已故申请人遗产偿还延期缴纳款项方面的利益。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5(b) 在审计长提供的表格上,申请人应获得占有权益的任何共同持有人以及占有权益的授予人对其占有权益剩余期限转让的书面同意。该同意书应采用审计长规定的形式并包含其规定的条款,并应规定由占有权益的授予人向审计长发出书面通知,告知申请人根据设立占有权益的文书条款、共同持有人或先前已登记的占有权益持有人发生违约,这将导致申请人权益的终止或减少。
本节所使用的“占有权益的授予人”一词应被视为包括受占有权益约束的不动产的完全所有权人以及所有先前已登记且未终止的占有权益的持有人。

Section § 20640.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当州政府考虑为申请人延期支付财产税时会发生什么。提交相关信息后,审计长会核查延期纳税是否仍能保护州的利益。如果安全,审计长可以直接向相关县或市支付税款。

这些款项来自特定的州政府资金,并由税收留置权担保。审计长随后必须记录一份文件,显示州政府在该财产中的权益,以确保州的权利受到保护。该文件将描述财产的法律界限,并且必须妥善记录以确立优先权。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6(a) 收到第20640.4条和第20640.5条所述信息后,审计长应确定如果延期获准,国家的利益是否会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是这样,审计长应直接向县税务官或征收并收取自身税款的特许城市支付代表申请人所欠的财产税。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款项可从根据《政府法典》第16180条拨款的款项中支付,这些款项由《政府法典》第4部第5章第1条(自第16180条起)所规定的有担保的税收留置权和义务担保。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6(b) 审计长应促使在不动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官处记录任何设立以国家为受益人的担保权益的文书副本,其中应包括适用的同意书。该文书应包含受占有权益约束的不动产的法律描述;并且,如果占有权益的法律描述所指区域小于整个财产所有权,则该通知或文件还应包含对从其创建占有权益的整个地块的取得文书记录的引用。 担保权益的优先权应以记录日期为准。

Section § 20640.7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因任何原因无法管理自己事务的人,让其他人,例如配偶或法定授权代表介入,申请延迟缴纳房产税。审计长规定了具体操作方式。

Section § 20640.8

Explanation
您必须在您希望延期的财政年度的10月1日至2月10日之间提交延迟缴纳房产税的申请。如果2月10日是周末或节假日,您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提交。

Section § 20640.9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年满62岁或以上,或属于盲人或残疾人,您可以通过向州主计长提交申请来延期缴纳房产税。这份申请必须在伪证罪处罚具结下签署,并需包含年龄或残疾证明、家庭收入声明、您的住所描述和位置、您房产的县地块编号,以及主计长为确认资格所需的任何额外信息。

本章项下申请延期缴纳的每位申请人,应向主计长提交一份由主计长提供的、经伪证罪处罚具结的申请。该申请应包含: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a) 主计长可接受的证据,证明该申请人已年满62岁或以上,或属于第20640.3节所述的盲人或残疾人。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b) 一份显示第20503节规定期间的家庭收入的声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c) 一份按照主计长可能规定的方式描述住宅的声明。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d) 住宅所在县的名称以及住宅的地址。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e) 申请人申请延期缴纳房产税的财产所适用的县估价师地块编号。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9(f) 主计长为确定资格所需的其他信息。

Section § 2064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主计长详细记录根据本章规定已收到延期付款款项的每个人。记录中必须包含索赔人的详细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和地址,与索赔相关的财产所有人的详细信息,以及任何其他需要同意转让的人的信息。主计长认为管理该过程所需的额外信息也必须包含在内。

主计长应保存根据本章规定已收到延期支付款项的所有人员的记录。该记录应包括索赔人的姓名和地址、该不动产的完全产权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根据本章规定需要其同意转让的任何其他方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主计长认为行政管理目的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20640.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本章项下延期支付的款项何时需要偿还。在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款项即到期:该人不再将房屋作为主要住所居住,出售其在房屋中的权益,或权益协议终止;申请人去世,除非有资格的人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申请人或其他人未能履行优先担保权益持有人要求的义务;或者如果延期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错误地批准。

Section § 20640.12

Explanation

当延期支付的款项到期时,主计长有多种选择。他们可以要求申请人或其遗产支付款项,出售任何用作担保的财产,让总检察长介入追回款项,或者采取法律执行和止赎措施。

如果主计长确定根据本章延期的款项已到期应付,主计长可以采取以下任何或全部行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2(a) 要求申请人、任何已故申请人的遗产,或根据占有权益协议与申请人共同承租的任何人支付该款项。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2(b) 指示总务部出售申请人作为延期担保而抵押的任何财产。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2(c) 请求总检察长提起诉讼,以追回申请人根据本章延期的款项。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640.12(d) 利用《政府法典》第2编第4分编第1部第6章第3条中规定的任何或全部执行和止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