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560

Explanation
如果您多缴了税款,主计长可以给您退款,但您需要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您有权获得退款。

Section § 13561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获得与联邦遗产税相关的退款,您需要在联邦遗产税金额确定后的一年内向主计长提出申请。

退款申请应在联邦遗产税最终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向主计长提出。

Section § 1356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不小心多缴了税款,并且能证明他们应获得退款,那么财务官员(称为“审计长”)将向他们开具付款。这笔款项将通过另一位官员,即“财政部长”,从州政府拨付,由财政部长退还多缴的金额。

Section § 1356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如何计算多缴税款的利息。对于2002年7月1日之前的期间,利息计算遵循《国内税收法典》中提及的联邦规定。对于2002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利息按5%或拍卖确定的13周美国国库券的债券等值利率两者中较低者计算。如果加州应向您支付多缴税款的利息,该利息将按单利计算(而非复利),计算期限从付款本应逾期之时起,直至退款发出前约30天。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a) 为确定2002年7月1日之前开始的期间的多缴税款利息,应对根据本部分规定多缴的任何税款计付利息,其方式应与《国内税收法典》第6621(a)(1)条和第6622条的规定相同。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b) 为确定2002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的多缴税款利息,应对根据本部分规定多缴的任何税款计付利息,按以下两者中较低者计算: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b)(1) 百分之五。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b)(2) 13周美国国库券的债券等值利率,按以下方式确定: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b)(2)(A) 在一月份举行的首次拍卖中确定的13周美国国库券的债券等值利率,应适用于确定随后的7月1日至12月31日(含)的适当利率。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b)(2)(B) 在七月份举行的首次拍卖中确定的13周美国国库券的债券等值利率,应适用于确定随后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含)的适当利率。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3563(c) 就(b)款而言,在计算州政府应支付的任何利息金额时,该利息应按单利计算,而非复利。该利息应从付款(如未支付)本应逾期的日期,或实际付款日期(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起计算,至退款凭证日期前不超过30天的日期,该日期由主计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