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30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司库收到的与本部分相关的任何税款及其他款项,应存入州金库中设立的一个名为“遗产税基金”的专门账户。

Section § 143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遗产税基金中的资金如何分配。首先,它用于支付经授权的退款。任何剩余资金将在主计长下令时,转入州普通基金的未拨款盈余。

遗产税基金中的资金特此拨款如下: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4302(a) 用于支付经本部分以及经第9.5部分(自第16700条起)授权的退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4302(b) 基金中的余额应在主计长命令下,转入州普通基金中的未拨款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