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政府采取行动征收未缴税款或强制执行税收留置权。如果某人欠税长达三年,或者税收留置权通知的备案时间不足十年,州政府可以签发一份征收令。这份征收令的作用类似于法院命令,指示治安官或法警征收所欠款项,就像他们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征收一样。

在任何人拖欠支付本法规定应支付的任何款项之日起三年内,或在根据《政府法典》第7171条最后记录或备案州税留置权通知之日起十年内,委员会或其授权代表可签发征收令,以强制执行任何留置权并征收根据本部分应向州支付的任何款项。该征收令应发给任何治安官或法警,并应具有与执行令相同的效力。该征收令应以与依照执行令进行征收和出售相同的方式和效力进行征收和出售。

Section § 90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支付警长或法警提供服务的费用,这些费用标准与执行令状(法院强制执行的命令)所规定的相同。此外,委员会而非法院,有权批准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所需的费用。

委员会可以向警长或法警支付或预付其服务费用、佣金和开支,其标准应与法律规定根据执行令状提供的类似服务相同。委员会而非法院,应批准报纸刊登费用。

Section § 90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您根据本部分欠下费用、佣金或任何开支,您有责任支付。政府可以使用征收令或任何其他允许的税款征收方式向您征收这笔款项。

费用、佣金和开支是根据本部分规定应支付任何款项的人的义务,并可凭借征收令或以本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从其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