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对燃料使用征收消费税,该税始于1990年的每加仑14美分,并逐年增加,直至1994年达到每加仑18美分。如果联邦燃料税降至每加仑15美分以下,并且联邦对本州的公路资金拨款减少,州燃料税将进行调整,以确保州和联邦合并税率与根据年份规定的每加仑29至33美分保持一致。此外,在任何联邦税率减少时,任何免除联邦燃料税的个人或实体仍将免除本州税。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 特此对燃料使用征收消费税,税率如下,按每加仑计算: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1) 1990年期间,自8月1日起,十四美分 ($0.14)。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2) 1991年期间,十五美分 ($0.15)。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3) 1992年期间,十六美分 ($0.16)。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4) 1993年期间,十七美分 ($0.17)。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a)(5) 自1994年1月1日起,十八美分 ($0.18)。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 如果联邦燃料税降至每加仑十五美分 ($0.15) 以下,且联邦对本州用于公路和专用公共交通导轨目的的财政拨款相应减少或取消,则本节规定的税率自减少之日起应增加一定金额,以使州和联邦合并的每加仑税率等于以下税率: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1) 1990年期间,自8月1日起,二十九美分 ($0.29)。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2) 1991年期间,三十美分 ($0.30)。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3) 1992年期间,三十一美分 ($0.31)。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4) 1993年期间,三十二美分 ($0.32)。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b)(5) 自1994年1月1日起,三十三美分 ($0.33)。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c) 如果在税率减少时,任何个人或实体免除或部分免除联邦燃料税,则该个人或实体应继续根据本节免税。

Section § 865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使用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燃料混合物将征收每加仑六美分的税。它明确指出,法律其他部分提及的消费税也包括这种燃料混合物的税率。

如果有人已经每年支付了统一燃油税,那么在使用这种混合燃料时,这些税款不适用。此外,如果车辆操作员告知燃料销售商他们已预付了这项税款,那么他们将负责所有应缴税款,而不是燃料销售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a) 尽管有第8651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燃料混合物征收的消费税应按每加仑六美分(0.06美元)的税率征收。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b)(1) 本法典中所有提及第8651条之处,就2021年7月1日或之后对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燃料混合物征收的税率而言,应被视为也指本条。
(2)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b)(2)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b)(2)(A) 本条规定的税款和第8651条规定的税款均不适用于在车辆中使用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燃料混合物的情况,如果车辆所有人或操作员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支付了年度统一燃油税。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4(b)(2)(A)(B) 如果所有人或操作员已向燃料销售商提供书面声明,表明该所有人或操作员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预付了年度统一燃油税,则该所有人或操作员应全权负责本部分项下应缴的税款,燃料销售商不承担收取和汇缴这些税款的责任。

Section § 86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1966年1月1日起,对用作燃料的液化石油气(LPG)征收每加仑六美分的消费税。如果你看到关于液化石油气税率提及第8651条的地方,也应该理解为指本条。但是,如果车主已经根据另一条规定支付了年度统一燃油税,那么在此期间,这项液化石油气税就不适用。

Section § 865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用于车辆的天然气的消费税税率。在1971年至2015年期间,压缩天然气的税率为每100立方英尺七美分,液化天然气的税率为每加仑六美分。从2015年开始,税率有所调整:每126.67立方英尺压缩天然气为8.87美分,每6.06磅液化天然气为10.17美分。

如果车辆所有人或运营人已支付年度统一燃油税(该税在另一条款中规定),则此税不适用。如果车辆运营人出示已预付此年度税款的证明,则他们应负责所有应缴税款,而非燃油销售商。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a)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a)(1) 尽管有第8651条和第8651.5条的规定,在1971年1月1日或之后,以及2015年1月1日之前,对天然气征收的消费税应按每100立方英尺压缩天然气七美分($0.07)的税率征收,在标准压力和温度下测量,并按每加仑液化天然气六美分($0.06)的税率征收。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a)(2) 尽管有第8651条和第8651.5条的规定,在2015年1月1日或之后,对天然气征收的消费税应按以下方式征收: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a)(2)(A) 每126.67立方英尺或5.66磅压缩天然气八点八七美分($0.0887)的税率,在标准压力和温度下测量。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a)(2)(B) 每6.06磅液化天然气十点一七美分($0.1017)的税率。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b)(1) 本法典中所有提及第8651条之处,就1971年1月1日或之后对天然气征收的税率而言,也应指本条。
(2)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b)(2)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b)(2)(A) 本条规定的税款和第8651条规定的税款均不适用于在车辆中使用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的情况,如果车辆所有人或运营人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支付年度统一燃油税。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6(b)(2)(A)(B) 如果所有人或运营人已向燃油销售商提供书面声明,表明该所有人或运营人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预付了年度统一燃油税,则该所有人或运营人应全权负责本部分项下应缴的税款,燃油销售商不承担收取和汇缴这些税款的责任。

Section § 8651.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车辆所有者或运营者(州际用户除外),如果其车辆使用液化石油气、某些混合气体或天然气作为燃料,可以选择缴纳年度统一费率燃料税,而非按使用量付费。税额取决于车辆的重量,不同重量类别的具体费用每年从36美元到168美元不等。对于年中新增的车辆,税款可以根据纳税年度剩余的月份按比例计算。相关部门将为已缴纳此税款的车辆制定识别方法。

请注意:此统一费率不适用于某些燃料类型,直至2021年7月1日之后才生效。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a) 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液化石油气混合燃料、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或二甲醚系统驱动的车辆的车主或运营者(州际用户除外),可以根据以下附表缴纳年度统一费率燃料税,以支付这些燃料的使用税费:
空载重量
费用
所有乘用车及其他4,000磅或以下的车辆  ........................
$ 36
超过4,000磅但少于8,001磅  ........................
72
超过8,000磅但少于12,001磅  ........................
120
12,001磅或以上  ........................
168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b)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b)(a)款所述的年度统一费率燃料税应为年度税。年度期限应为从缴纳税款的月份月末起至下一个日历年同月份的前一个月末止的期间。当车主或运营者选择为多辆车缴纳年度统一费率燃料税时,车主或运营者可以请求部门按比例分摊在年度期限内新增车辆的应缴税款,以便所有车辆具有相同的年度期限。在车辆新增的年份,该车辆的年度统一费率燃料税应通过将(a)款规定的费用除以12,然后将所得金额乘以距下一个年度期限开始前剩余的月数来计算。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c) 部门应采纳一项识别程序,用于识别已缴纳本条(a)款所述年度统一费率税的车辆。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d)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7(d)(a)款不适用于二甲醚-液化石油气混合燃料或二甲醚,直至2021年7月1日。

Section § 8651.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对于含有不超过15%汽油或柴油的乙醇或甲醇燃料,其消费税率是另一条款中规定的常规税率的一半。此外,所有提及常规消费税率的地方,都应理解为也包括乙醇或甲醇的这个特殊税率。

Section § 865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二甲醚燃料征收每加仑六美分(0.06美元)的税。它明确指出,如果车辆所有人或运营人支付的是年度固定费率燃油税,则这项税不适用。如果所有人或运营人向燃油销售商提供已支付该固定费率的证明,则由所有人或运营人负责纳税,而非销售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a) 尽管有第8651、8651.5和8651.6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所使用的二甲醚征收的消费税应按每加仑二甲醚六美分(0.06美元)的税率征收。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b)(1) 本法典中所有提及第8651条之处,就自2021年7月1日起对二甲醚征收的税率而言,亦应指本条。
(2)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b)(2)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b)(2)(A) 本条规定的税款和第8651条规定的税款均不适用于在车辆所有人或运营人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支付年度固定费率燃油税的任何时期内车辆中使用二甲醚的情况。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1.9(b)(2)(A)(B) 如果所有人或运营人已向燃油销售商提供书面声明,表明该所有人或运营人已按照第8651.7条的规定预付了年度固定费率燃油税,则该所有人或运营人应全权负责本部分项下应缴的税款,且燃油销售商不承担收取和汇缴该等税款的责任。

Section § 86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燃料免征税款。对于农民而言,主要在公路以外的农业活动中使用的拖拉机或卡车,以及仅偶尔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所使用的燃料,是免税的。同样,在施工现场内使用且仅偶尔在公路上行驶的施工设备所使用的燃料也免税。此外,非用于车辆动力的燃料也免征税款。

对于用户向委员会证明并获得委员会认可的用于以下目的的燃料,不征收任何税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2(a) 驱动在公路以外的农业作业中使用的农具、卡车或农用拖拉机,且仅偶然在公路上行驶,用于在紧密相邻的农场或农场部分之间移动,并且该农具、卡车或农用拖拉机根据《车辆法典》免于注册;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2(b) 驱动在施工项目范围内和限制内运行的任何施工设备,且仅偶然在公路上行驶,并且该施工设备根据《车辆法典》免于车辆注册;或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2(c) 用于在本州内非为驱动机动车辆产生动力的目的。

Section § 8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用户能证明燃料是用于在非公路(也就是不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车辆,那么这种燃料就不需要缴税。

不应对任何用户就其能向委员会证明并使委员会满意地确认用于机动车在公路以外运行的燃料征收税款。

Section § 865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车辆行驶在美国农业部管理的公路上,那么其使用的燃料将不被征税。但是,这项免税只适用于公路使用者通过与美国农业部达成协议或获得其许可,支付或帮助支付了该公路的建设或维护费用。

不得对任何用户就其在受美国农业部管辖的任何公路上运行机动车所使用的燃料征收税款,且该用户根据与美国农业部达成的协议或其许可,支付或分担该公路的建设或维护费用。

Section § 865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县、市或其他公共机构拥有的车辆,当其在美国政府建造和维护的军事基地内的公路上行驶时,所使用的燃料将免税。但是,如果这些车辆在同一次行程中也行驶到基地外的公共道路上,那么燃料税将适用于在这些公共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法律明确指出,这项豁免不适用于在军事基地内由州或地方政府维护的公共公路上使用的燃料。

Section § 8655

Explanation

本节被称为米尔斯-海耶斯法案,规定了某些运输服务所用燃料免征税费的情况。公共交通系统、签订公共交通合同的私营实体、在特定区域运营的客运班车公司、学区和社区大学巴士均符合燃料税豁免条件。然而,它们仍需为在州道路上运营支付少量费用。该法律不豁免包车客运承运人的燃料税。其目的是为地方公共交通运营商提供财政援助,在不完全依赖地方财产税的情况下,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节省下来的资金应重新投入到改善交通运营中。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a) 本节应被称为米尔斯-海耶斯法案,并可援引该名称。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 以下情况使用的燃料不征收税费: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1) 任何拥有并自行或通过全资非营利公司运营地方公共交通系统的交通区、交通管理局、市或县。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2) 任何根据与授权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公共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一般特许经营协议除外)提供人员运输服务的私营实体,仅限于在本法案生效日期之后签订的此类合同或协议项下提供服务时消耗的燃料。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3) 任何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管辖的客运班车公司,当其机动车辆专门在城市或郊区或相近城市之间运营,以提供有偿、有偿或营利性人员运输服务时,但豁免不适用于该客运班车公司运营的单程路线里程超过50英里的任何线路。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4) 任何客运普通承运人,其运营仅限于单一城市范围内的任何线路,在固定终点站之间或沿固定路线运营,且其运营总路线里程的98%专门在单一城市范围内,因此不受公共事业委员会管辖的客运班车公司。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5) 任何拥有、租赁或运营巴士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其他涉及学生的学校或大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和体育比赛)的学区、社区大学区或县教育总监。
(6)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b)(6) 任何根据与学区、社区大学区或县教育总监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 (5) 款中规定的目的提供运输服务的私营实体,仅限于在本款新增法案生效日期之后签订的此类合同或协议项下提供服务时消耗的燃料。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c) 尽管有 (b) 款规定的豁免,任何根据 (b) 款规定使用豁免燃料的系统、公司或承运人,为获得在州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上运营车辆的特权,应就每加仑此类豁免燃料支付一美分 ($0.01) 的费用。本款要求的付款应按照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该局,且此类付款在本部分的所有目的中均应被视为税费。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d)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d)(b) 款规定的豁免和 (c) 款规定的付款不适用于包车客运承运人使用的燃料。“包车客运承运人”一词具有《公共事业法典》第5360节中规定的相同含义,并应进一步包括《公共事业法典》第5353节 (a) 款和 (e) 款中描述的运输服务,如果此类运输服务是以合同运输而非普通客运的形式提供。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8655(e) 加利福尼亚州有许多地方巴士公共交通运营商需要除地方财产税以外的资金援助。这些运营商正在提供重要的公共交通服务,作为街道和公路的重要补充。本节的目的是为地方公共交通运营商提供使用燃料税的减免,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这些运营商获得的资金应用于改善其交通运营,并帮助提供往返就业地点的更好交通服务。
加利福尼亚州还有许多私营实体,根据与地方政府、交通区或地方巴士公共交通运营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使用非巴士车辆提供人员公共运输服务。本节的目的是为这些私营实体提供柴油使用燃料税的减免,仅限于在提供这些服务时消耗的燃料。

Section § 865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1984-85财政年度开始,加州主计长必须每年从普通基金向公路使用者税账户划拨资金。这是为了弥补因另一条款中提到的特定税收豁免而造成的任何收入损失。此外,在1985年1月1日,还必须额外划拨435,000美元,以弥补某项特定立法法案造成的收入损失。

Section § 86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生产用于车辆燃料的酒精按燃料征税,而不是按酒精饮料征税。它明确指出,用于确定酒精是用于燃料而非饮用的规定,与美国烟酒枪械及爆炸物管理局制定的联邦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