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541

Explanation

如果退款或抵免被错误发放,州政府可以采取行动追回。审计长有权在萨克拉门托提起诉讼以追回这笔钱。或者,委员会可以选择通过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来处理追回事宜,这意味着他们正式确认了错误的退款或抵免,并要求其返还。但是,除非涉及欺诈,他们需要在退款或抵免发放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此操作。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6541(a) 审计长可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通过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萨克拉门托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6541(b) 作为对(a)款的替代方案,委员会可追回任何错误发放的退款或其部分,以及任何错误允许的抵免或其部分。在追回任何错误退款或抵免时,委员会可自行决定,根据第3章第2条(自第46201节起)或第4条(自第46301节起)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除欺诈情况外,补缴税款决定书应由委员会自审计长令状日期或抵免日期起三年内作出。

Section § 4654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法院在特定情况下提起的案件中变更审判地点,但前提是必须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在任何根据第46541条(a)款提起的诉讼中,法院经总检察长同意,可以命令变更审判地点。

Section § 46543

Explanation
检察长负责处理与第46541条(a)款提及的某项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行动。这些案件将遵循法院案件的常规程序,例如送达法律文书、提交证据、进行审判和提出上诉。

Section § 46544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当州政府发现某人错误地收到了退款,但该人并未造成此错误,也未与造成错误的人相关时会发生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州政府要求退还这笔钱,他们将不会收取利息,直到通知该人偿还之日起30天后才开始计算。申请退款本身不被视为造成了错误。

这项规定适用于自2000年1月1日或之后采取的所有追回行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6544(a) 尽管本部分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部门发现支付费用的责任人或与该责任人相关的任何一方均未以任何方式造成根据第46541条规定可采取追回行动的错误退款,则不应对该错误退款金额征收利息,直到部门向该人送达要求偿还错误退款的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后。提交退款申请的行为不应被视为造成错误退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6544(b) 本条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第46541条采取的任何追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