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可以吊销任何拒绝或怠于遵守本部分的任何规定,或拒绝或怠于遵守委员会根据本部分制定和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条例的人的执照。
许可证吊销许可
Section § 60181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许可证持有人不再从事特定柴油燃料活动时吊销其某些许可证。这些活动包括:与柴油燃料相关的混合、进入、持有、精炼或码头运营。如果这些活动停止,供应商、州际用户、最终销售商、豁免巴士运营商、合格公路车辆运营商或政府实体的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
委员会可以吊销以下任何许可证: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 任何人持有的供应商许可证,如果该人不再从事或停止从事以下任何一种身份的柴油移除、进入或销售,生产混合柴油,拥有或持有柴油库存头寸,或拥有或经营炼油厂或码头: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1) 混合商,定义见第60012节。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2) 进入者,定义见第60013节。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3) 头寸持有者,定义见第60010节。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4) 炼油商,定义见第60011节。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5) 码头运营商,定义见第60009节。
(6)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a)(6) 吞吐商,定义见第60035节。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b) 任何人持有的州际用户许可证,如果该人不再从事或停止使用柴油作为第60111节中定义的“州际用户”。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c) 任何人持有的最终销售商许可证,如果该人不再从事或停止销售未染色柴油作为第60036节中定义的“最终销售商”。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d) 任何人持有的豁免巴士运营商许可证,如果该人不再从事或停止使用柴油作为第60040节中定义的“豁免巴士运营商”。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e) 任何人持有的合格公路车辆运营商许可证,如果该人不再从事或停止将需缴纳备用税的柴油作为第60027节中定义的合格公路车辆运营商输送到柴油动力公路车辆的燃油箱中。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181(f) 政府实体持有的任何政府实体许可证,如果该政府实体不再从事或停止在州公路上运营柴油动力公路车辆时使用柴油。
供应商许可证 混合商 头寸持有者
Section § 60182
在吊销某人的执照之前,委员会必须通知该人,给予他们10天时间解释为何应保留其执照。该通知应遵循与通知某人税款不足时相同的规定。
执照吊销通知 说明理由要求 10天回复期
Section § 6018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许可证是自愿交回的,委员会可以立即取消该许可证。但是,在吊销许可证之前,委员会必须给当事人一个解释的机会,具体如另一条款所述。
许可证取消 许可证交回 许可证吊销
Section § 60184
如果一个人的执照被吊销或他们停止经营,他们拥有或持有的任何柴油都将被视为已经出售或使用。这意味着这些柴油将受到一项特殊的税务检查,以确保其税款已支付。
当某人的执照被吊销或取消,或其业务终止时,其持有或拥有的所有剩余柴油应被视为已移走、进入、出售、交付或使用,并须根据第60330条的规定接受紧急税款核定,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确保支付与该柴油的移走、进入、出售、交付或使用相关的税款。
柴油税 执照吊销 业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