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4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税务委员会可以在最长三年的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追缴逾期未缴的税款,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他们可以在税款到期或拖欠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税务留置权有效期间内采取此行动。此行动可以在州法院或联邦法院进行。

在任何税款或任何应收税款到期应付之日起三年内,以及在任何税款或任何应收税款拖欠之日起三年内,或在根据《政府法典》第7171条提交州税留置权通知而产生的留置权有效期间内,委员会可以本州名义在本州、任何其他州或美国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缴拖欠金额以及罚款和利息。

Section § 604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以特定方式签发扣押令(即法院扣押财产的命令),而无需证明通常的要求。它指的是法律法规其他部分所概述的一个简化程序。

Section § 60423

Explanation

如果发生涉及欠税的法律诉讼,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可以作为初步证据。这份证明书显示所列的税款、利息和罚款都已逾期未付,并确认委员会在计算和征收税款时遵守了所有规定程序。

在该诉讼中,委员会出具的显示拖欠情况的证明书,应作为以下事项的初步证据:税款的征收、所列明税款、利息和罚款的拖欠,以及委员会在税款计算和征收方面遵守本部分所有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