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a) 如果企业或货物存货的购买者未能按要求扣留购买价款,他或她将对所需扣留的款项的支付承担个人责任,以货币计价的购买价款为限。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b)(1) 在第 (2) 款规定的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之后60天内,委员会应签发证书,或向购买者在其委员会记录中显示的地址邮寄通知,说明作为签发证书的条件所需支付的金额。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b)(2) 就第 (1) 款而言,以下日期中最晚的日期适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b)(2)(A) 委员会收到购买者书面请求签发证书的日期。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b)(2)(B) 前所有者的记录可供审计的日期。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60472(c) 委员会未能邮寄第 (b) 款所述通知的,应解除购买者根据本条规定从购买价款中扣留的任何进一步义务。继承人的义务可被强制执行的最后一天,不得晚于委员会收到企业或货物存货购买通知之日后的三年。